國慶節期間,天津22家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分中心正常辦公,且津薊高速公路、榮烏高速公路天津收費站及津甯高速公路北辰東收費站各啟動了一處“警保聯動”快處工作站,方便交通事故當事人辦理“快處快賠”手續。
全市22家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分中心國慶節期間正常辦公,在城市道路、國省道或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後,對于符合快處條件的交通事故,當事人都可以就近到全市任意一個事故快處中心進行處理(各快處中心地址及電話附後)。同時,雙方交通事故當事人也可使用“交管12123”手機App的“事故快處”功能完成交通事故處理。
據介紹,為方便國慶節假期駕駛人快速解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10月1日起,天津公安交管部門聯合保險企業繼續實施“警保聯動”服務舉措,以下日期的相應出行高峰時間段内,在高速公路沿線設置交通事故快處服務站:10月1日至10月3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津薊高速公路天津站、榮烏高速公路天津站啟用警保聯動事故快處服務站;10月1日至10月7日,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2時至4時,津甯高速公路北辰東收費站啟用警保聯動事故快處服務站。
國慶節期間,高速交警将借助“交管12123”APP和保險理賠服務軟件,協助當事人快速處理事故,快速撤離現場,減少交通擁堵和次生事故。同時,引導交通事故當事人線上定責,線下快接、快處、快撤,通過警保聯動加強事故互聯網在線快速處理措施的宣傳解讀,努力讓數據多跑路、讓群衆少跑路。為确保快處點發揮實效,高速交警将在各條高速公路沿線派警值守,事故當事人撥打110報警後,接警人員對符合快處條件的告知前往快處服務站處理,不符合條件的回到交警大隊進行處理,或要求當事人在原地等待交警,避免當事人跑冤枉路。
公安交管部門提醒事故當事人注意,去高速公路事故快處服務站解決的事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事故車輛必須能自行移動;二是必須是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三是交通事故必須是無特殊情節(如逃逸、涉酒、涉毒、涉牌證、涉外、危險品等);四是當事雙方必須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争議。此外,當事人互換駕駛證後,應當在确保安全的原則下用手機拍攝現場照片,以防一方當事人反悔責任無法認定,然後要迅速撤離現場盡快到快處服務站處理。
在高速公路上遇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要做到“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車靠邊”:發生事故後,車輛能移動的,應迅速将車輛移至右側應急車道或者就近出口駛離,車輛停至應急車道後應打開“雙閃”,後方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
“人撤離”:無論車輛能否移動,駕乘人員不要留在車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應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即報警”:駕乘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後,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報警。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車損交通事故後,事故雙方沒有酒後、無證、無号牌等10種特殊情形時,無論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無争議,都應在确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标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後,立即撤除現場,将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應撤不撤,公安交管部門将嚴格處罰當事人存在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交通堵塞的,一并處以200元罰款。
(焦軒 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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