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結婚一直都是人生的頭等大事,但凡結婚就必須要涉及到兩個問題,就是:嫁妝和彩禮。不管是在古代還是在現代,即将要成為親家的兩家人對此都十分看重。
現代人都講究自由戀愛,隻要男女雙方看對眼,領一張結婚證,聚齊親朋好友,辦一場浪漫難忘的婚禮,便是結婚。而且,現代人結婚的方式非常多,可以裸婚,可以蝸居,可以有禮金嫁妝,也可以沒有禮金嫁妝,甚至,因為父母不同意私奔的大有人在。但在古代,結婚卻不是那麼簡單的事。
今天,我們就來談談結婚時的嫁妝。
嫁妝,是娘家嫁女兒時送的财物,這一風俗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當時,不僅諸侯貴族嫁女兒會附贈大筆嫁妝,甚至,連民間都有這個習俗。我們所熟知的《詩經》,其中有一首詩歌《國風·衛風·氓》,就提到了衛國女子嫁人時的場景:“以爾車來,以我賄遷”。
到了戰國時期,這時候的嫁妝風俗已經完全在全社會普及了。根據現在的考古研究發現,當時,女子嫁人的嫁妝十分的豐富。豬、狗在當時算是家庭财産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在湖北荊門發現的一座戰國楚墓中,墓主人的嫁妝裡面就有這兩種财物。
時間再往下走,來到了西漢時期。此時,對于世人來說,陪嫁錢财已經成為了結婚的必要條件。男方家庭準備聘禮,女方家庭回以嫁妝,這個模式基本上已經成為了社會常态。即使是天子娶妻,也得按照這個流程給自己老丈人家一筆豐厚的聘禮。不過,皇後雖然也要準備嫁妝,但這筆費用卻由皇室來承擔。
之後的兩千多年,中國的這一習俗一直延續着,但嫁妝窮富懸殊,厚薄不一。再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這時候的嫁妝受限于當時的經濟條件大多比較簡單,不過是一對枕套或者兩床被子而已。現在的嫁妝,随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種類繁多,五花八門,房子、車子、家電等無所不有。
古代嫁妝是女子的私産,除了自己的兒女外,誰也沒有繼承權。所以,在古代,嫁妝的多少,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女子嫁人之後的婆家地位。嫁妝不豐,難免要看婆家臉色。所以,漸漸地,為了讓女兒能夠在婆家擡起頭來做人,整個社會便形成了厚嫁女兒的風俗。
不過,縱觀中國幾千年的嫁妝,基本上都是大同小異。
在古代,家庭生活用品、房子、土地等都可以成為嫁妝的一部分,現代也差不多。隻是,有幾種特殊的嫁妝,現代已經看不到了。
首先,是陪嫁的“丫鬟”。中國古代男尊女卑,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為了幫助女兒更好地在婆家立足,貴族嫁女時,往往都會準備陪嫁丫鬟。在春秋時期,還有陪嫁媵妾的習慣,這些女子多為出嫁女子的妹妹。陪嫁丫鬟之風在古代頗為盛行,一直到了清朝年間這種現象仍然很普遍。
在《紅樓夢》中,平兒就是王熙鳳的陪嫁丫鬟,後來,成為了賈琏的通房。當然,這還是比較正常的陪嫁,畢竟,在古代妾侍的存在合乎情理,并沒有什麼好奇怪的。
其次,是嫁妝中的“壓箱底”。用現在通俗的話來講,“壓箱底”就是春宮圖,也可以稱之為小黃書。古人注重女子貞潔,忌諱性教育,但是,夫妻敦倫事關繁殖。所以,女子出嫁前,娘家都會為其準備一本春宮圖,放在箱子底下,讓新婚夫妻能夠了解怎麼過夫妻生活。
總體來說,這個陪嫁還是可以接受的,畢竟隻是涉及隐私。但是,在現代看來,卻有點不可思議。
最後,就是棺材和兇服,這個東西很多人就不能理解了。衆所周知,結婚是大喜之事,對于迷信的古代人來說,這一天要力求順順利利,絕不能出現任何不吉之事。“三書六禮”之中的“問名”、“請期”,都是為了小兩口的婚事順利,以及婚後生活和諧美滿,所以,怎麼會出現将大兇之物帶入婆家的情況呢?
具體成因,我們現在已無從知曉,但是,曆史上的确出現過這種情況。在今浙江甯波一代,曾經就有風俗規定:嫁妝中“必預備兇服”。
那麼,什麼是“兇服”呢?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喪服”,即:公婆去世之時兒媳婦要穿的麻衣。好好的婚禮非要把這個帶上當嫁妝,真是讓人想不通。但是,更令人想不通的是,男方父母見到這樣的嫁妝,不但不覺得晦氣,還會興高采烈,認為親家想得十分周到,這個兒媳婦娶得好。
無獨有偶,在廣東大埔一帶則有陪嫁棺材闆的婚俗。在這個地方,嫁女兒通常都會将新人夫婦百年之後的壽闆備齊,一起擡到男方家裡去。如果,遇到路途遙遠實在是不方便陪送棺材闆的情況,當地人還會想辦法變通,即:用金子打造一隻價值與棺材闆相同的小金棺材代替。
這麼另類的嫁妝,可真是令人大開眼界。其實,現今社會,不管是彩禮還是嫁妝,都非常的豐厚,以至于,許多家庭都在攀比。但是,無論陪嫁什麼,陪嫁多少,它都飽含着父母對女兒的愛。因此,嫁妝不僅僅是一種禮儀用品,它更是父母對女兒關心與愛護的載體。
參考資料:
【《禮記·内則》、《宋史·食貨志》、《名公書判清明集·戶婚門》、《中國古代房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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