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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44章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11 16:07:22

道德經第44章(道德經第四十八章)1

大軍書法

為學日益,為道日損。

損之又損,以至于無為,無為而無不為。

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新 說:

“為學”為後天知識的學習與積累,“為道”為回歸先天。如果後天知識學習積累得越多,那麼就離道越遠,如果要回歸先天,也就是得道,就必須損去後天的知識,就像剝芭蕉一樣,一層一層的剝去,剝到最後,就是回歸了先天,得道了,也就是進入無為之境了。

這樣的解釋比較難懂,現在換個比喻的說法,把後天的知識比作“我認為”,稱之為主觀知識。許多人講話都有個習慣,“我認為”如何如何,“我認為”就是人們掌握的主觀知識,就是把對知識的學習與積累後形成了自己的看法與做法。

把為道稱之為客觀知識,一是客觀存在的規律與現象,二是人們所認識掌握并未依自己的習慣與主觀見解進行處理的知識。

人們所掌握的主觀知識在某一時間空間與條件裡,可能就是客觀知識,但是,形成了“我認為”後,主觀知識就為具體的人所擁有,如果與客觀知識存在很大的差距,則會産生認識與行動上的誤差與錯誤。比如:某人要去某個地方,這個某人根據自己的認知,以為按直線過去是最近的距離,直接走過去就行了。于是,他直接就出發了,沒多久遇到一條河,他直接下水,發現繼續往河中心跑會淹死,于是隻好再回來上岸,沿岸跑,終于跑到有擺渡的地方或有橋了,于是過了河。過了河,他繼續算計着直接行走,跑了許久又遇到一座山,需要穿越過山,怎麼辦?他還是直線走,直到讓野草、樹木把他的衣服劃壞了,身體劃傷了,才退回來,想怎麼繞過山去。于是,他冷靜地思考,終于把以前的想法全部舍去,重新根據已經開辟的道路的情況制定了新的路線圖。這個新的路線圖是按客觀實際的可能性描繪出來的,不是根據自己的主觀想像或主觀意志,認為必須這樣,或者“我認為”要這樣那樣做出來的。

這個故事看起來很荒唐,其實應該是一種濃縮。當自己的“我認為”行不通時,才會考慮要舍去已掌握的主觀知識。平時為學的人,“我認為”的知識日益增加,就會離事物的本質越來越遠,這樣的例子實在是太多。反而“我認為”很少或沒有的人,做事容易成功,為人也很謙遜,比如真正的科學家,當聽到别人講的觀點或現象與自己所熟知的不一樣的時候,不會以“我認為”的态度進行粗暴的否定,而是對這些很感興趣,以為又可以發現未知的東西或給自己帶來什麼啟發了。

就像有的人看書,往往不是看這書能給自己增加什麼知識,而是看這書有什麼缺點,實在看不懂的話,就隻好說這書寫得太差。真正的學者,總是從書中找到自己需要吸收的營養,至于書有什麼缺點之類,是與他無關的。這就是“我認為”與沒有“我認為”的差别。

人們主觀上的“我認為”,除了上面的情況之外,還表現在許多方面,比如有人講養生,雖然此人的生活與飲食習慣不太符合養生的科學要求,有機會此人看電視或者遇到專家與醫生,發現他們講的話也很對,于是便想學習,但他的學習方法仍然是“我認為”的方法,當看了電視或聽了專家醫生的講話後,便又以“我認為”的形式把自己認為正确的内容加進自己的生活飲食習慣裡去,而不是去替代自己那些不太正确的做法。這樣的人,雖然很注重養生,但是,卻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

為什麼會有“我認為”呢?與擁有有關,人們把後天的擁有當作觀察、認識以及與客觀互動的知識與本領,用已經擁有的見識、眼界去處理事情,而已經擁有,是過去時空與條件的産物,自然會與客觀本身存在差距。

人們往往認為,什麼人做什麼事,也就是你對什麼精通或者是你懂得什麼專業,就做什麼專業的事,這個本來是個常識,但是,在複雜的社會中,常識也會變得很複雜。比如:某公司第一代創業人任用賢能,把各方面的專業工作都做得很好,使公司興旺發達。到了第二代後,新的繼承人也善于學習,通過對社會的觀察與親身體會,認為人際關系很重要,以前的創業者隻注生如何做好自己的産品,而忽視了對社會上人際關系的建設,使公司多花了不少錢,于是在社會上交接各種關系,公司裡的人事任用也不再按照專業人員的特長去任用,而是根據崗位的重要程度、具體人的社會背景的影響力進行安排,經過調整之後,給公司帶來了新氣象,大家都在按領導的意圖做事,看起來熱熱鬧鬧、紅紅火火,但是,公司的産品質量下降了,雖然稅費也下降了各項費用卻過快地增長了,費用的增長使得領導們開會研究,想當然地認為可以計入成本,于是,看起來比過去繳的稅費少了,但是實際開支卻大大增加了。最麻煩的是産品質量下降了,過去都是專業人員把關,用儀器檢查每個産品的質量,現在是人工把關,認為按領導要求質量好并及時超額完成任務就行了。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後,幾乎所有産品都不合格了,沒辦法賣出去,即使人際關系很好,但是産品這個硬傷,使任何人都不能接受不合格産品,與此同時,各種違法違規的現象時有被人舉報。怎麼辦?還好,善于學習的第二代為了搞清原委,向第一代虛心學習,第一代告訴他們,做公司要正規經營,不能憑自己的想像,更不能看别人怎麼做自己也怎麼做,該繳的稅費一定要及時繳,這是信用問題,也是公司對社會的責任與義務,不該結交的關系與發生的費用,不能發生,會給公司帶來損失,賬要從長遠、法律與制度等方面去算,不能隻看眼前的得失,用人的标準隻能是專業的事情選最專業的人去做,等等一系列的做法與告誡讓第二代接班人知道原委。通過這次事件後,新手們不再覺得自己的本事比第一代強大了,終于明白,做任何事情不能“我認為”,應該充分認識客觀情況,“我認為”越少,做事情就會越正确。

如果一個單位、一個家庭、一個人都能按所處的客觀情況去行事,而不是如何不顧自身的情況想當然地去有為,則會無不為(取天下常以無事);如果坐在書齋裡想如何如何去做,不與實際時空條件相适應,不與過去未來相承接,可能雖然很勤勞很辛苦,但是,會事與願違,還可能會帶來禍事,即“不足以取天下”。

道德經第44章(道德經第四十八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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