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及手機常用App小常識分享23】
圖文/丁健
微信加友建群,看似簡單,其實不然,裡面道道兒很多。就拿加微信朋友為例,不僅方法多,即非面對面有5種方法,面對面有7種方法(含非面對面5種),而且還要受到手機尤其是微信中各種設置的限制,相互關聯,缺一不可。如果不了解,操作中,往往會一頭霧水,盲然無措。所以,隻有搞清楚了裡面的緣由,你才會真正做到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下面,我将怎麼加友、建群的種種知識分享于後。
一、怎麼添加微信好友
(一)非面對面加好友的前提條件
非面對面添加微友的前提條件,必須是本人和對方都将"添加我的方式"全部或需要添加的選項打開,否則是添加不了好友的。
過去,我經常聽有些朋友報怨, 怎麼我手機通訊錄有某人的号碼,而在微信手機聯系人裡卻找不到他呢?怎麼通過微信賬号、二維碼和群聊添加不了對方為微友呢?怎麼我們都開啟了雷達掃描卻找不到對方加不了微友呢?等等。
其實以上問題原因很簡單,就是你或你的加友對象有意或無意地,在手機和微信的設置中關閉了某些應用選項,所以,才造成無法添加微信朋友。
要想順利添加微信朋友,必須先解決微信的設置問題(雷達加友除外,它需要解決的是手機的設置問題)。
1、進入微信首頁,點擊"我"後,點擊"隐私"(見圖一),再點擊"添加我的方式"(見圖二)。
圖一 (左), 圖二(右)
2、下圖為微信加友的五個設置開關,圖中"手機号"和"名片"的選項處于關閉狀态,表示拒絕通過"手機号"和"名片"加好友。
"手機号"選項關閉,意味着即便你們互為手機号通訊聯系人,但是在微信通訊錄裡是查不到的,而且通過"手機号"也是搜索不到對方的,無法加微友。若關閉"微信号"選項即通過"微信号"也加不了好友。
3、下圖裡五個選項全部打開,表示可以接受通過這五種方式加好友;如果全部關閉,表示根本就無法通過這五種方式加微友;若關閉某一項或兩項,表示拒絕通過關閉的這一項或兩項的方式加微信朋友。
(二)非面對面添加好友的5種方式
非面對面添加好友的方式就有5種。即:
1、通過"手機聯系人"添加好友
(1)進入微信首頁,分别點擊右上角的"+"和"添加朋友"。
圖一 (左),圖二(右)
(2)點擊"手機聯系人"。
(3)在微信"通訊錄"裡選擇你所加好友的人,比我選了"丁某榮",點擊"添加"(見圖一),再在跳出新窗口點擊"發送"即可(見圖二),若對方通過了你的好友申請,你便将微信好友添加成功了。
圖一 (左),圖二(右)
2、搜索"微信号或手機号"添加好友
在雙方都打開了通過"微信号"和"手機号"加微友選項的前提下,進入微信首頁,點擊右上角" ",再點擊"添加朋友"(見圖一),再點擊"微信号/手機号"輸入欄,輸入微信号或手機号後(見圖二),點擊"搜索",最後,将搜索到的人加為好友,發送對方,等待通過即可。
圖一(左), 圖二(右)
3、進入"群聊"窗口添加好友
同一個群的群友并非都是微信朋友,若想向某個群友申請加入微友,前提是雙方都打開了"群聊"加微友的選項,否則是加不了微友的,怎麼加?即:
(1)進入微信首頁,選擇點擊加友對象的某個群(見圖一),再點擊打開後的群聊窗口右上角的"⋯"(見圖二)。
圖一 (左),圖二(右)
(2)點擊群成員中的加友對象(見圖一),再點擊"添加到通訊錄"(見圖二),最後點擊"發送"(見圖三)。等待對方通過後,便加為好友了。
圖一 (左), 圖二 (中), 圖三(右)
4、發送"微信二維碼"添加好友。
(1)進入微信首頁,點擊"我"後,在新窗口點擊頂部的二維碼簡圖(見圖一),再點擊"我的二維碼"(見圖二)。
圖一 (左),圖二(右)
(2)點擊二維碼圖案右上角的"···"(見圖一),再點擊"保存圖片"。最後,将保存到手機相冊中的二維碼圖片發給某個群或者微友,讓對方掃描二維碼後,由對方申請,你通過即可。
圖一 (左),圖二(右)
5、發送"名片"添加好友(略)。
如果A想加C為微友,但他們沒有任何聯系方式,那麼B與A和C都是微信朋友,因此,B就把C的微信名片發給A,由A通過C的微信名片向C提出加微友的申請,C通過後加友成功。關于用發送名片添加好友的方法,請參考我過去分享過的【微信及手機常用App小常識分享17】。
(三)面對面添加微信好友的七種方式
對于面對面加微信朋友,除開适用于非面對面加微友的五種方法外,另外還有兩種方法,即:
1、雷達添加好友
雷達可在方圓500米範圍内加好友。其步驟是:
(1)首先,打開手機設置,找到"隐私",開啟"定位服務"功能(見圖一)。
注:一般情況下,手機中的"定位服務"功能是開啟的,但一當進行面對面雷達加友時,搜索不到對方,表示對方的定位服務功能處于關閉狀态,需要開啟。
(2)其次,進入微信首頁,分别點開頁面右上角的加号"+"、"添加朋友"、 "雷達加朋友"選項(見圖二)。
圖一 (左),圖二(右)
(3)點擊打開雷達加好友後,雷達就會自動搜索附近的人,如下圖,啟動雷達,搜索到"xx琴"的頭像右下角加了綠色小勾,表示已同他加了好友(見圖一);搜索到"xx強"頭像右下角沒有藍色小勾,表示未加好友(見圖二);點擊未加藍色小勾的頭像,再點擊"加為朋友"(見圖三),發送給對方等待通過就可以啦。
圖一 (左),圖二 (中),圖三(右)
2、掃碼添加好友
被掃者打開微信主頁,點擊"我",點擊窗口頂部的二維碼簡約圖案(見圖一),再點擊"我的二維碼"(見圖二),将被掃者的二維碼圖案展示出來後(見圖三),讓對方掃碼加友,提出申請,被掃者通過申請便可加為好友了。
圖一(左), 圖二 (中),圖三(右)
(四)在微信裡選擇加好友需驗證的選項按鈕
1、選擇好友驗證和推薦通迅錄朋友的方式。進入首頁,分别點擊"我"、"設置"、"隐私"後,便顯示以下窗口。
圖标1,若開啟,表示對方加你為好友時,需要你的驗證;若關閉,表示任何人不需要你驗證都可以加你為好友。建議朋友們開啟此按鈕,以避免人家亂加你為微信好友。
圖标2,若開啟,表示手機通訊錄自動向你的微信通訊錄推薦加新的微信好友。這個按鈕建議大家最好設置為關閉狀态,為什麼?
一是容易造成誤會,往往會誤以為是人家向你提出加微信好友的申請,其實它是手機通訊錄向你推薦加微信朋友的人;
二是有點煩,每新增加一個或多個手機号碼,手機通訊錄都會向你推薦加好友,而微信"通訊錄"選項就會一直都會亮起紅色數字。
2、若開啟了"向我推薦通訊錄朋友"的選項後,每當你的手機通訊錄新增加一個或多個新号碼,那麼,微信首頁窗口底部的"通訊錄"就會提示你,意思是你有1個或多個(若是1個新号碼便顯示1,若是2個顯示2,類推)手機聯系人還沒有與你建立為微信好友。
例如下面圖一,我新添了一個名叫"張某"的電話号碼,于是在圖二微信首頁底部的"通訊錄"便顯示有1個新的手機聯系人還沒有加微友,點擊"通訊錄",結果圖三顯示你加入新手機聯系人的網名叫"小魚兒"。你若要加他,分别點擊"添加到通訊錄"、"發送"後,等待對方通過即可。不加他則作罷。
圖一 (左),圖二 (中),圖三(右)
二、建群的常識
(一)怎麼建群
建群非常簡單,步驟也少,常用的隻有兩種建群方式。
1、手機聯系人建群
進入微信主頁分别點擊右上角"+",點擊"發起群聊"(見圖一),再在微信通訊錄裡選擇進入群聊的人,最後點擊"通過"即可(見圖二)。被邀請為進群的朋友全部或部分通過後,群主或群内成員再給群輸入一個名字,群就建好了。
圖一 (左),圖二(右)
2、面對面設同一組數字建群
(1)進入微信首頁,點擊右上角的"十",點擊"發起群聊"(見圖一),再點擊"面對面建群"(見圖二)。
圖一(左),圖二(右)
(2)和身邊的朋友輸入同一組數字,點擊"進入該群"便将群建立起來了。
(二)群主的轉讓
原群主想轉讓給新群主其步驟是,進群後,點擊群右上角的"···",再點擊"群管理"(見圖一),點擊"群主管理權轉讓"(見圖二),點擊窗口中的"十",并在群成員名單中選擇新群主即可(見圖三)。
圖一 (左),圖二 (中),圖三(右)
(三)群管理員的設置
群主可在該群設立一個管理員,幫助其管理群内事宜。群主與管理員都有權發群公告,都有權删除群内其他成員,當超過100人的群聊人員時,他們都有同意或不同意群内其他成員邀請外人進群的權力。唯有不同的是,群主有權取消、更換管理員和解散該群,而管理員沒有這幾項權力。怎麼設群管理員?
點擊并打開微信群, 點擊右上角的菜單"···",選擇點擊"群管理"(見圖一),在新窗口點擊"群管理員"(見圖二);再點擊加号" "圖标(見圖三),在顯示的群成員中,選擇點擊添加某人為管理員即可(見圖四)。
圖一 (左),圖二(右)
圖三 (左),圖四(右)
三、删除與拉黑微信朋友的操作及區别
(一)微信朋友的删除與拉黑
1、進入微信首頁,分别點擊"通訊錄"(見圖一)、點擊通訊錄裡要刪除或拉黑的人(見圖二)、點擊該朋友欄右上角的"···"(見圖三)。
圖一 (左),圖二 (中),圖三(右)
2、如果要拉黑,就開啟"加入黑名單"選項,再點擊"确定"即可(見圖一)。如果要删除,就點擊"删除",再點擊"删除聯系人"即可(見圖二)。
圖一 (左),圖二(右)
3、 拉黑與删除的區别
為什麼微信要設計拉黑和删除朋友兩種方式呢?因為他們的功用和區别是很大的。
(1)發消息的區别
拉黑:拉黑後,拉黑方仍然可以發消息給被拉黑方,被拉黑方也可以接收到消息。但是被拉黑方無法發消息給拉黑方,系統會提示“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了”。如下所示:
删除:删除後,删除方的通訊錄列表不會再有被删除方,但是被删除方的通訊錄列表中依然還有删除方,當被删除方給删除方發消息時,系統會提示"XXX開啟了朋友驗證,你還不是他(她)朋友,請先發送朋友驗證請求,對方驗證通過後,才能聊天"。
(2)轉賬區别
拉黑:在被拉黑的狀态下給對方轉賬,系統會顯示請“确認你和他(她)的好友關系是否正常”。
删除:如果被删除後給對方轉賬,系統會提示“你不是收款方好友,對方添加你為好友後才能發起轉賬”。
(3)添加區别
拉黑:被拉黑方永遠添加不了拉黑方為好友,因為拉黑方的所有信息被拉黑方是搜索不到的。要想重新添加為好友,隻有靠拉黑方主動解除拉黑,即進入微信相關窗口關閉"加入黑名單"選項後(見下圖所示),才能重新建立好友關系。
删除:雙方仍可重新申請添加為好友。
注:關于怎麼判斷是誰把我删除或拉黑了,請參考我曾分享過的【微信及手機常用App小常識分享13】。
2021.11.11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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