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北京冬奧會開幕
僅剩50天時間
有些經營者看準“商機”
試圖借大IP之勢盈利一波
小編在這提醒您
經營宣傳雖重要
“奧标”保護要記牢!
今天讓我們直擊奧标“侵權行為”
以下行為如有雷同請主動整改~
案例1
提示
對于合作單位,經體育總局辦公廳、北京市體育局回函與當事人沒有合作關系,也不是戰略合作機構;對于發布含有“冰墩墩”圖片标識的宣傳信息,北京冬奧組委市場開發部回函,從未許可當事人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标志。以上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和《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
案例2
提示
經查,該餐廳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之間,均無《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所述贊助、支持關系和商标、奧林匹克标志使用的許可關系。此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屬于侵犯奧林匹克标志專用權行為。
案例3
提示
當事人将自己的服務标識與真實的奧運贊助商、北京2022年冬奧會标志共同出現在一個廣告畫面中,容易使人聯想到當事人與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之間存在贊助或者其他支持關系,具有借助冬奧會提升自身形象和服務品牌商譽以及行銷商品之目的。當事人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标志未經過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的許可,侵犯了奧林匹克标志專有權。
以上經營行為均屬于“踩紅線”的違法違規行為,請經營者們以此為戒!
《燃情冰雪 拼出未來》
北京冬奧會倒計時
來源:北京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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