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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謙把最美的詞給了奶茶

情感 更新时间:2024-12-02 23:41:51

封面新聞記者 張路延

姚謙從未失去他的好奇心。

11月26日,在方所成都店“生活是一首歌”講座上,他重複最多的一個詞語,是“好奇心”,在接受封面新聞記者專訪時,這個詞語依然保持了高頻率,粗略一算,整整提到了十次,每一次提起,都攜帶着不同的人和事,它們構成了他的過去、現在還有未來。

香港有林夕,台灣有姚謙。他最為人所熟知的身份,莫過于金牌詞人的封号,張小燕盛贊他“最懂女人心”,女歌手唱他的歌走紅,女人們聽他的歌共情。

然而,光陰行走間,他卻漸漸停下了寫情歌的步伐:我已經56歲了,還喬裝28歲,我自己都覺得有點矯情,我情願面對自己的年齡,寫56歲該有的困惑。

姚謙把最美的詞給了奶茶(每個女人都為他流過淚)1

而在最初,好奇心則讓他從外界獲得滋養。

他說,之所以能“最懂女人心”,是因為喜歡聽故事。“我常說笑,男生要聽女生話,我是靠女人發财的,我願意聽她們傾訴,那些觸動我的故事,我就拿來寫歌詞。”

當時的姚謙,還處于寫情歌能觸動自己的時期,王菲一首《我願意》,就源自他看八卦雜志的靈感。

“有次,我搭飛機,翻到八卦雜志上一組照片,他們拍到了王菲一早出門,在胡同裡倒痰盂上公廁的照片,那樣一個女明星,卻甘願做這樣的事情,我看了很感動,我願意為你,忘記我姓名,第一句歌詞就冒了出來。”

寫作讓我不再重複昨天的自己

如果不是因緣際會,第一個拿到的是唱片公司錄取通知,現在的姚謙,也許前綴或标簽,會變為電影業或出版社。

他說,自打有記憶開始,他就愛看書。小時候,台灣有個兒童雜志,叫《國語日報》,他很愛看,但父母薪水有限,隻能斷斷續續地訂閱:

“每次停之前,爸媽就會跟我說,下個月沒有了,我們有錢了再訂。有一天,當時正好停訂了,送報員從家門口路過,我看着他,他停下來,把手術的報紙遞給我看,我趕快拿着報紙,飛快地看完,再趕緊還給他。”

他說起自己的少年時代,每當考試考得好,父母都會獎勵給他故事書,他自己看不夠的,再管同學借,一來二往,看了很多書,也播下了文藝的種子。寫作文,一直是他的強項,後來,慢慢長大,在雜志上投稿發表,征文比賽也能拿獎。

雖然一直情牽文藝,但在他的履曆裡,喜好與現實沖突,曾一度劃下頓号。

大學畢業後,因為務實的關系,他第一份工作是汽車公司展示員,自己并不喜歡,因為職業的特殊性,生活并不規律,身體也出了問題,就回家修養了半年。期間,他一個人去徒步,從台南走到台東,重複思考一個問題:

我要成為什麼樣的人?

細想後,他清楚了自己的答案,想做的三個行業,分别是:出版、音樂、電影,于是付諸行動,為了應聘成功,還搬到了台北。後來,拿到的第一個offer,來自海麗唱片,“如果第一個是電影公司或出版社,我應該就在那裡了,我是那種有耐心的人,可以在一個行業熬十年。”

這一呆,就是二十年。

這二十年的音樂行業裡,有起落,有浮沉,但無疑都有他濃墨重彩的一筆。在自覺年齡和創作不合時宜,寫歌無法點燃他好奇心時,他選擇了逐漸淡去,并找到了另一個出口:寫作。

姚謙把最美的詞給了奶茶(每個女人都為他流過淚)2

“我特别感謝當時找我寫專欄的人,寫作讓我重新了解自己,到了一定年齡之後,寫以前類型的歌詞,不再能刺激到我,我不想再重複昨天的自己,我想要面對我當前這個年紀的困惑,并把它記錄下來。”

在他看來,相比寫歌而言,寫作給予他不同的表達:

“它們有相同的地方,都是記述,一件發生過的事情,它本來是一個主觀感受,但有了記述這個形式,就已經有了旁觀感受。寫作和寫歌的不同在于文體,歌詞是有限定的,它的表達也是,寫作則相對更自由,它讓我有更多的角度,表達我眼中的世界。”

同樣是寫作,他也有屬于姚謙的獨特之處,比如書寫,相比鍵盤的迅速敲打成字,他有一個與衆不同的書寫習慣,是喜歡手寫輸入法,即便抱着iPad,也是用手指一點點寫出文字。

“手寫,會讓我更慢一點,我發現,快和慢不一樣,快是當下的迅速反應,慢有一個停頓,多了一個琢磨、思考的過程,對我來說,慢一點正合适,我一邊寫東西,一邊停頓,不停檢查,不停回頭看。”

相較于手寫的停頓,寫歌的停頓,也讓他有了更多思考,在寫作這個過程中,他和寫歌這個備受矚目的标簽,也在逐漸和解。

“我剛開始寫作時,有點抵觸寫歌詞那個姚謙,我希望自己有一個新的過程,不要總是和寫歌綁在一起,我剛開始出書時也是,出版社問我,能不能找一些歌手推薦,我知道他們會願意幫忙,但我比較抗拒。”

後來,在寫作中,他逐漸意識到寫作和寫歌的共鳴,有時在書寫某些文章時,他發現給予自己的感受,和寫歌時很相似,“它們都是我抒發情感的方式,無論寫歌還是寫作,都是一種自我表達,不能割裂開來。”

同時,他還察覺到了抵觸的深意,可能源自内心的害怕,不願被固有标簽所束縛。于是,他幹脆直面這種害怕,在前五本書與音樂幾無關聯時,第六本書,幹脆用《如果這可以是首歌》當了名字。

“今年,我才意識到,我之所以抗拒它,是因為我害怕它,寫歌這個經曆,曾經給我帶來很多肯定,在某種程度上,也許我是害怕失去,我清楚後,反而覺得很安心,那我就去面對你,接受你和我的關聯,直面以後,也可以更自如地繼續談論音樂了。”

姚謙把最美的詞給了奶茶(每個女人都為他流過淚)3

忠于自己的存在感

姚謙說,他是一個可以為了好奇心付出代價的人。

11月中旬,他在紐約,正好趕上音樂劇《漢密爾頓》(Hamilton)演出,用嘻哈的手法講述曆史故事,很有意思,但早已沒票,他想了各種辦法,連黃牛票都沒買到,隻有開場時,提前一個半小時去等,看有沒有人退票,結果還是沒有,後來開放了兩張站票,他足足站了四個小時,依然覺得很值:

我曬出來時,别人都說“呀!你怎麼買到票的?!”我還炫耀,隻花了50美元,站票便宜得多。

正如聽音樂劇一樣,他同樣着迷于其他藝術門類,比如收藏。如果說寫歌、寫作是他輸出的方式,收藏、旅行,則是他汲取營養的方式。

很早,他就開始收藏藝術品,并且在他人看來,成績斐然,“我對這個東西好奇,就會想去深入了解它,如果觸動到了我,就會想着收一件,後來這些紅了、升值了,别人覺得你收藏很成功,其實最初隻是好奇。”

在他看來,書寫更多是面對自己,而藝術則是一個對照物,通過他人的視角,去看待這個世界、這個時代,以及他們的思考。

他有一個藏品,在自家院子裡,是英國雕塑家Antony Gormley 雕塑,是一個頭着地、腳跟朝天的人像,他自嘲花了半生積蓄買,還得為它每年寫歌:濕氣重,人像會生鏽,每年都要請專業修複師清理,為了維護它,每年得寫三首歌。

姚謙把最美的詞給了奶茶(每個女人都為他流過淚)4

如果說收藏是相對靜态的形式,旅行則更為動态,在他的計劃裡,近年來,每年都會做兩次長時間旅行,并且旅途的地點,都是從未有過的嘗試,比如去南極、去乞力馬紮羅山,以及明年計劃出行的印度:

人是有安全範圍的,你陷在舒适圈裡,人就習慣了,沒有好奇心了,相當于靜止了。一旦你打破了,你的生命就得到了延長,因為好奇的緣故,我嘗試很多新東西,常常有多活了幾輩子的感覺。

他說起去非洲,攀登乞力馬紮羅山的經曆:

我很好奇,為什麼攀登會是一種很堅韌的行為?那我去嘗試,去攀登非洲最高峰,其實,我當時高反很嚴重,頭非常疼,整個人很痛苦,基本是哭着爬到山頂的,但那次經曆,也讓我體會到了為何堅韌的緣故。

相比以前住酒店,如今跑到很多地方,他還嘗試住民宿,往往别人認不出他來,他也不說,覺得有一種看世界、看他人的方式,很有趣:

人常常說存在感,那是讓别人看到自己,其實忽略了自己看自己,我覺得存在感可以是忠于自己的,你的好奇心,讓你嘗試各種東西,而這個過程,是不懂自我确認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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