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王朝》中有這麼一個橋段,分管刑部的十三爺胤祥,以追查雍親王府贓物為名,查抄了八爺胤禩府下奴才的一個當鋪,繳獲了“百官行述”,并在朝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動。
“百官行述”不是一本著作,而是時任江南道巡鹽禦史任伯安,煞費苦心記錄了朝野内外一大批官員貪贓枉法的罪證。那麼,這裡就有個問題:江南道巡鹽禦史是個多大的官,區區一個任伯安能有這麼大的能量?
禦史重點不是要去探讨電視劇中的情節,而是以此來介紹清代都察院這個系統的職官。尤其是“禦史”這個官職,很容易讓人産生誤解。
都察院的沿革與官職設置曆朝曆代的封建帝王,為了維護其封建綱紀,都設有禦史和監察機構。最早的禦史都是“史官”,常在國君左右記錄和辦理文書工作。秦代時,禦史常被派去外地維持、監督百官風紀。
隋唐設立六部,刑部主管司法行政,大理寺掌重要案件的複審平駁。都察院除負責對官員彈劾外,還參加複判重要案件,對刑法工作進行監督。明洪武十五年,改“禦史台”為都察院。
清沿明制,與崇德元年五月設立都察院。但是在封建社會,尤其是處于封建末代的清王朝,皇權至高無上,官場腐朽沒落,皇帝往往以自己的好惡來對待都察院官員的意見,監察官員為了自保,多不言或不敢言。
雍正以後又實行台谏合一,都察院實際上已經不像明代那樣,可以監督皇帝,隻能監督百官。因此清代都察院的監察工作流于形式,設立的禦史、給事中等官大多也是擺設,不可能真正起到稽查作用。
崇德時期,都察院尚在草創階段,職官設置也不完整。最高長官為承政一人,左、右參政各二人,理事官滿、蒙、漢各二人,啟心郎三人,額哲庫二人。
順治元年,改承政為左都禦史,改參政為左副都禦使;設左佥都禦史一人,右都禦史、右副都禦史、右佥都禦史若幹人,以督撫兼任,均不在京設專員。順治三年,定左副都禦使滿、漢各二人(正三品),五年增漢人左都禦史一人(正二品)。十六年又定左都禦史無論滿漢,均為正二品,改理事官為監察禦史。
康熙元年,改滿左都禦史為從一品,九年定為正二品。二十九年,左都禦史列為議政大臣。雍正八年,滿漢左都禦史均升為從一品,乾隆十三年,裁左右佥都禦史,此後形成定制。
六科十五道
六科的官員設置比較簡單,即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六科都是獨立的機關,分别鑄有印信,設給事中。六科給事中分為掌印給事中和一般的給事中。康熙以前,給事中的品級多有變化,但自雍正以後形成定制,俱為正五品。六科的職掌是稽查在京各衙門的公事,不僅限于六部。
十五道相對比較繁瑣,職官設置也較多。十五道是按照省區劃分的機構,具體為:京畿、河南、江南(包括安徽、江蘇)、浙江、山西、山東、陝西、湖廣(包括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
十五道的職官,各道都設有掌印監察禦史滿、漢各一人(正四品),一般的監察禦史為正五品至正七品不等。自乾隆十七年以後,掌印監察禦史與一般的監察禦史均改為從五品。
十五道的職官,除了掌印監察禦史滿、漢各一人外,一般的監察禦史各道人數是不同的。其中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廣、河南、山西、陝西八道,都是滿漢各一人;江南道是滿、漢各三人;山東道是滿、漢各二人;其餘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五道,隻有掌印監察禦史,沒有一般的監察禦史。
十五道禦史的職責也并不僅僅是稽查各自的省區,也兼管在京衙門的稽查監督工作。比如江南道,還負責稽查監督戶部、寶泉局、三庫、左右翼稅務衙門及在京十三倉;雲南道負責稽查理藩院、欽天監。
這樣算起來,十五道共有掌印監察禦史三十人,一般監察禦史二十六人。禦史之下,還設有筆帖式三十二人,經承四十九人。十五道的總人數是一百三十七人。
除了六科十五道以外,都察院還設有宗室禦史處,主要負責稽查宗人府事務;設稽查内務府禦史處,掌稽查内務府事務;設五城察院,稽查京師地方治安。
經過以上的大緻介紹,就明白了《雍正王朝》中任伯安是個什麼樣的角色,劇中說他是“江南道巡鹽禦史”,應該是一般的監察禦史,負責監督鹽政,不過是個從五品的官,以他的能量,說什麼也控制不了百官,各位看着玩玩也就算了不必當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