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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大師先後出現的曆史排序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20 15:45:13

儒學大師先後出現的曆史排序(推薦早期儒家讀易方法初探)1

早期儒家讀易方法初探

曾維術

作者賜稿 儒家網 發布

孔子二五六九年戊戌三月十三日辛卯

耶稣2018年4月28日

緣起

讀《系辭傳》孔子解易的部分,覺得孔子解易具體而微。如解複卦初九,“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複行也。易曰:‘不遠複,無祗悔,元吉。’”爻辭本身很簡單,但孔子從中讀出了顔回自修的形象,具體為“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複行”,究竟孔子是如何做到的?進一步思考:爻辭又是怎麼從簡單的卦畫中拟成的?複卦一陽在下,五陰在上,面對這六根爻,就能寫出“不遠複,無祗悔,元吉”了嗎?若把我們置于爻辭作者的位置,我們以何種方法來拟定爻辭?現今居主流的爻位解易法似乎不能很好地回答這個問題。

爻位法根據爻位關系來解釋爻辭,其依據有《系辭傳》中的兩段話:“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兇,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此外,彖傳、小象中有諸多“得中”“當位”的講法,也是爻位法的重要依據,尤其是既濟卦彖傳“剛柔正而位當”一語,是虞翻、荀爽卦變說的主要根據。

按今人的劃分,易學分漢宋兩支,漢易(東漢易)宗象數(以虞翻為代表,保存于《周易集解纂疏》),宋易主義理(以程朱為代表,《周易折中》為其大成),兩派差别甚大,而以宋易為顯學。但如果按上面的提問方式來看,漢易與宋易的主要根基都在爻位,隻不過漢易講求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往來升降,整體性較強;宋易則更注重一卦六爻的乘承應比,整體性較弱而理學色彩濃厚而已,至于義理從爻位出這點,漢宋易差别不大。

試觀屯卦六二,其辭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虞翻解作:“匪,非也。寇謂五,坎為寇盜,應在坎,故曰‘匪寇’。陰陽德正,故‘婚媾’。字,妊娠也。三失位,變複體離,離為‘女子’為大腹,故稱‘字’,今失位為坤,離象不見,故‘女子貞不字’。坤數十,三動反正,離女大腹,故十年反常乃字,謂成既濟定也。”可以看出,虞翻解易以既濟為鹄的,其餘各卦都要往既濟卦的方向變,義理從這種變化中顯現出來。

往既濟卦變,其依據在于既濟“剛柔正而位當”,爻位的安定為虞翻的首要追求,可稱此法為爻位法。除了爻位,虞翻還用到“離為女子、為大腹”等取象方法,可稱之為八卦象法,主要來自《說卦傳》。八卦象法是在虞氏的體系中是從屬性的、第二位的,服務于各卦變既濟的過程。如屯卦六二例,之所以會提到離卦,乃是因為屯卦與既濟相比,三爻失位,要回複到既濟的狀态,需要把三爻的陰爻變為陽爻,這時就顯出了離象。六爻的安定為虞翻體系的根基,為達此目的,他甚至在解屯六二的時候,會考慮到六三的爻變。

除了簡單的變正複位,還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往來升降,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體系。漢易家以此貫穿六十四卦,使得六十四卦有一個從乾坤到既濟的運動,義理亦可從中推導而出。仍以屯卦為例。屯卦卦辭“元亨利貞”,虞翻曰:“坎二之初,剛柔交震,故‘元亨’。之初得正,故‘利貞’矣。”這是說,屯卦由坎卦變來,坎的九二下降到初爻,即成屯卦。

屯六二的小象為“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九家易》用爻的升降來解此句:“陰出于坤,今還為坤,故曰‘反常也’。陰出于坤,謂乾再索而得坎。今變成震,中有坤體,故言‘陰出于坤,今還于坤’。謂二從初即逆,應五順也,去逆就順,陰陽道正,乃能長養,故曰‘十年乃字’。”九二下降到初爻為此解法的樞紐,再配上二五相應、乾坤生六子之象,大抵可以盡其機理。

宋易家解卦不怎麼考慮六十四卦之間的運動,而專主一卦的乘承應比。《程傳》解屯卦六二:“二以陰柔居《屯》之世,雖正應在上,而逼于初剛,故《屯》難邅回。‘如’,辭也;‘乘馬’,欲行也。欲從正應而複‘班如’,不能進也。‘班’,分布之義。下馬為‘班’,與馬異處也。二當屯世,雖不能自濟,而居中得正,有應在上,不失義者也。然逼近于初,陰乃陽所求,柔者剛所陵。柔當屯時,固難自濟,又為陽剛所逼,故為難也。設匪逼于寇難,則往求于婚媾矣。‘婚媾’,正應也。‘寇’,非理而至者。二守中正,不茍合于初,所以‘不字’。茍貞固不易,至于‘十年’。屯極必通,乃獲正應而字育矣。以女子陰柔,茍能守其志節,久必獲通,況君子守道不回乎!初為賢明剛正之人,而為寇以侵逼于人,何也?曰,此自據二以柔近剛而為義,更不計初之德如何也。《易》之取義如此。”

不難發現,《程傳》主要考慮六爻是否得中當位,小象中的“乘剛”更是《程傳》發揮的重點。至于八卦象法,基本上不予考慮。另一方面,《程傳》詳細闡明爻辭對于人事的意義,加強了周易的道德教化作用,此為宋易的特點。張浚進一步将之具體化為史事:“‘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蓋以二抱節守志于艱難之世,而不失其貞也。若太公在海濱,伊尹在莘野,孔明在南陽,義不茍合,是為女貞”。

從以上舉例可知,漢宋易雖有微異,但其基礎都是既濟卦“剛柔正而位當”的模闆。 這個模闆當然很好,爻位法亦自有其根據。但正如上文所說,它在解釋爻辭之生成時并不令人滿意。爻辭從無到有的産生過程,與有了爻辭之後對其進行解釋,兩者不盡相同。如虞翻解屯六二,現在看來似沒有問題;但若像拟辭者那樣,僅直面六二和六三,可能會有如下疑問:既然屯卦變既濟隻需變動三爻,二爻的“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為何不可安放在三爻上?三爻完全符合“失位為坤”、“變複體離”的條件。

如通過三百八十四爻的往來升降來解釋爻辭,看上去也沒有問題,而且顯得大氣磅礴,但從拟辭的角度去看,會覺得往來升降更像一套數學公式,根據這套公式來拟定五花八門、時而牛時而馬時而王時而寇時而蒺藜時而枯楊的爻辭,可能性不大。公式的抽象性與爻象的豐富性形成不小的反差。

漢易與宋易相比還算好,至少還有八卦象的輔助,宋易側重一卦的乘承應比,更為抽象,憑藉得中、當位幾條簡單的原則,恐怕難以寫成豐富的爻辭。更何況還有反例:遁卦上九,既不中,也不當位,而且乘剛,再者無應,所有不利條件都齊全,然其辭曰:“肥遁,無不利”,《小象》曰:“‘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顯然是非常好的一爻。單從“剛柔正而位當”去考慮,并不能解釋此爻的無不利,需要另尋路徑。

轉向《太玄》

《太玄》準《易》而作,或許可以從《太玄》得到啟發。《易》有卦,《玄》有首,《易》有爻,《玄》有贊,有爻辭,即有贊辭,有爻位,即有贊位,有小象,即有測。《玄掜》篇提到贊辭的拟定方法:“玄之贊辭也,或以氣,或以類,或以事之骫卒”。氣即陰陽消息,《太玄》以一年的陰陽消息為準,八十一首,每首直四日有半,起于冬至,終于大雪。每首九贊,一贊直半日。類指《玄數》篇裡的五行取象,如“三八為木,為東方,為春”等等,可對應《易》的八卦象。事之骫卒指事情的曲直終始,贊位或為其表現。

《玄》有九贊,贊位比《易》的爻位豐富,甚至可以說,贊位被揚子雲發揮成一種象,我們或許可以稱之為贊位象,與之對應的是爻位象。如《玄數》篇稱:九天:一為中天,二為羨天,三為從天,四為更天,五為睟天,六為廓天,七為減天,八為沈天,九為成天。九地:一為沙泥,二為澤池,三為沚崖,四為下田,五為中田,六為上田,七為下山,八為中山,九為上山。九人:一為下人,二為平人,三為進人,四為下祿,五為中祿,六為上祿,七為失志,八為疾瘀,九為極。九體:一為手足,二為臂胫,三為股肱,四為要,五為腹,六為肩,七為㗇喖,八為面,九為颡,諸如此類。

又如《玄圖》篇稱:思心乎一,反複乎二,成意乎三,條暢乎四,着明乎五,極大乎六,敗損乎七,剝落乎八,殄絕乎九。生神莫先乎一,中和莫盛乎五,倨勮莫困乎九。夫一也者,思之微者也;四也者,福之資者也;七也者,禍之階者也。三也者,思之崇者也;六也者,福之隆者也;九也者,禍之窮者也。二五八,三者之中也。福則往而禍則承也。九虛設辟,君子小人所為宮也。自一至三者,貧賤而心勞。四至六者,富貴而尊高。七至九者,離咎而犯菑。

贊辭的三個源頭,往往相互疊加。氣規定了首名,如《中》首,得名于“陽氣潛萌于黃宮,信無不在乎中”。首名往往會影響贊辭的寫作,贊辭或多或少會反映《中》首的含義,即照顧到四日半内氣的總況。每贊又分别表示半天的陰陽之氣,如《中》首初一表示冬至日白天的氣,次二表示冬至日黑夜的氣。因為一首直四日半,到了第二首《周》首,初一即表示黑夜,這種以奇數贊位表示黑夜的首叫陰家,以奇數贊位表示白天的叫陽家。《中》為陽家,《周》為陰家。《玄測序》曰:“陽推五福以類升,陰幽六極以類降”,《玄》貴陽賤陰,晝辭多吉,夜辭多兇,非常明顯。這是《太玄》中的陰陽,屬于一生二的層面,将《太玄》全說成三分,并不全面。

類,每首均有五行,按水、火、木、金、土的順序循環。如《中》首屬水,《周》首便屬火。這是一家的五行。一家之中,每贊又有五行。一六屬水,二七屬火,三八屬木,四九屬金,五居中屬土。某贊位于某家,在五行上便形成了生克。如《中》首次二,便是火在水家,受水克。此外還需要考慮進氣、退氣的問題。《玄數》篇曰:五行用事者王,王所生相,故王廢,勝王囚,王所勝死。如《中》首水當家用事,即為王;木為水所生,即為相;金生水,即為被廢的故王;土克水,為水的敵人,故被囚;水克火,火被水勝而死。五行生克象能演變萬千,贊辭相當一部分内容都要追溯到五行生克象。這是《太玄》中的五行,是将四日半作五分,屬于五的層面。

有了陰陽與五行生克,尚需考慮爻位象,三者疊加成贊辭。如《中》首次二,其辭曰:“神戰于玄,其陳陰陽”,這裡先确定其陰陽:陽家偶贊為黑夜,多兇。然後确定五行生克:水當家,次二屬火受克,為水火交攻之象。然後結合贊位象:下為思,中為福,上為禍,思福禍各有下中上;二為思之中,故稱“神”,水火交攻,正邪混戰,故稱“戰于玄”、“陳陰陽”。

又如《中》首次三,其辭曰:“龍出于中,首尾信,可以為庸”。陽家奇贊為白晝,多吉;次三為木,在水家受生,木為龍,形诎伸;贊位象為成意、為進人;這幾層意思結合《中》首之名,基本可以得出拟定次三贊辭所需要的東西。然後看“測曰:‘龍出于中’,見其造也”,會發現“測曰”與贊辭的拟定并無直接關聯。

《玄告》篇稱,“《測》所以知其情”,《測》起到提點贊辭教化意義的作用,但并不能僅憑“測曰”反推出贊辭的寫作原理。“測曰”過于簡短,不能囊括贊辭所有構成元素。再看次八,其辭曰:“黃不黃,覆秋常”。陽家偶贊為黑夜,多兇;次八為木,故以木為喻,在水家受生而旺;贊位象為剝落;再結合《中》首之名,大概可以得出“木在秋天,應該葉黃而隕反而郁郁蔥蔥,失時令之中”的意思。“測曰:‘黃不黃’,失中德也”,起到點題的作用。

至此,我們大概可以歸納出《太玄》給我們啟發:

(一)贊辭以氣、類、事之骫卒為構成元素,其中類所占的比重極大。司馬溫公僅從贊位來解贊辭,非常吃力。東漢易、宋易側重以爻位解爻辭,同樣給人吃力的感覺。由此我們可以思考,解周易爻辭是否應該加大八卦象的比重,優先考慮八卦象?

(二)《測》僅起提點作用,并不能根據“測曰”反推贊辭的寫作方法。與此相仿,解爻辭時是否應該暫時将《小象》與爻辭分開考慮?

轉向《左傳》《帛書易傳》

《左傳》裡面有不少筮例。觀之可發現,《左傳》解易非常重視八卦象法,乃至根本沒有提及爻名。今本周易中的爻名,《左傳》一律以遇之卦代替。魏獻子問龍之有無于蔡墨,蔡墨答曰:“《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飛龍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坤之剝曰,龍戰于野。若不朝夕見,誰能物之?”由此可見,今本周易乾卦初九,《左傳》以乾之姤表示;乾卦九二,《左傳》以乾之同人表示,如此類推。

這是占法的體現,本卦稱為遇卦,如這裡的乾卦;動爻變後的卦稱為之卦,如這裡的姤、同人等。初九、九二等爻名,就用某爻動的遇之卦來表示。《左傳》所有筮例均如此。這是否意味着,寫作《左傳》的時候還沒有爻名?對于這類考古的問題,似乎保持“證有不證無”的态度為好。《左傳》使用遇之卦,可以證明有遇之卦表示爻名的方法;但未必能證明當時沒有爻名。正如在清華簡發現了歸藏筮法,隻能證明戰國時候尚有歸藏易,但不能證明戰國時期沒有周易。

雖然不能證明先秦沒有爻名的思想,但《左傳》對遇之卦的諸多記錄,可以證明先秦時期各諸侯國廣泛使用遇之卦解易法,即注重八卦象解易,爻位法似尚未流行。試觀“陳厲公筮公子敬仲生”例:

陳厲公生敬仲,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觀内卦)。巽,風也(外卦)。乾,天也(否外卦)。風為天于土上,山也(巽變乾,故曰風為天。自二至四互艮,艮為山)。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山則材之所生,上有乾,下有坤,故言居土上,照之以天光),故曰觀國之光。(四為諸侯,變而之乾,有國朝王之象)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艮為門庭,乾為金玉,坤為布帛,諸侯朝王陳贽币之象。旅,陳也。百,言物備)。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着于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嶽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于齊。其後亡也,成子得政。(尚秉和注釋,見《周易古筮考》)

“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為觀卦六四之爻辭。先看遇卦内外三畫卦,即上巽下坤,上風下土;然後看之卦,上乾下坤,上天下地;再看遇之卦之“變”:巽變乾,風為天;再細看之卦的八卦象組合:從上往下是乾、互巽、互艮、坤,即天光、樹木、山、土四個象疊加,得出“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的意思,扣着觀卦的卦意,提煉成“觀國之光”的爻辭。

後半句依然是這幾象,不過是從不同角度重複讀取而已:巽變乾,乾為王,有朝王之象,這裡還可以考慮遇卦四爻是諸侯位,朝王之意更顯,由此可見先秦雖不一定有爻名,但爻位的思想、爻位象可能早以有之。互艮為門庭,又為手(同一個象反複讀取),乾為金玉,坤為布帛,手持金玉布帛朝王的場景就能顯現。這種畫面感應該是拟辭的基礎,沒有這種畫面感,細緻的爻辭不知如何寫得出來。此外,這裡又要避免字字落實到八卦象的做法,常見有學者将爻辭逐字拆開,分别尋找對應的卦象,如利字,必尋找一個巽卦;賓字,必尋找一個坤卦,這樣過于拘泥,反而有失畫面感。

遇之卦解易,并非《左傳》所獨有。在《帛書易傳》的《缪和》篇,孔子也用遇之卦解易。莊但問孔子,《謙》之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何解。孔子答道:

夫務尊顯者,亓心又不足者。君子不然,畛焉不[自]明也,不自尊[也],□□高世□。《嗛》之初六,《嗛》之《明夷》也。人不敢又立也,以又知為無知也,以又能為無能也,以又見為無見也,憧焉無敢設也,以使亓下,所以治人請,牧群臣之僞也。“嗛嗛君子”者,夫□□□□然以不□□于天下,故奢多、廣大、斿樂之鄉,不敢渝亓身焉,是以而下驩然歸之而弗猒也。“用涉大川,吉”者,夫《明夷》離下而川上,川者,順也。君子之所以折亓身者,明察所以□□□□[醜],是以能既緻天下之人而又之。且夫川者,下之為也。故曰:“用涉大川,吉”。

孔子解《謙》之初六,是從《明夷》卦入手(注意這裡同時提及爻名與遇之卦),不是簡單地以《明夷》初九對應《謙》初六,而是将《明夷》的上下卦(離下坤上,注意這裡坤卦以川表示)納入考慮範圍。這意味着,整個之卦都是謙初六開辟出的一個時空,這個時空專屬于謙初六這一爻,解讀時既要考慮之卦的卦意,也要考慮之卦的八卦象組合,乃至考慮之卦的大象。

如《左傳》“畢萬筮仕于晉”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此為考慮之卦的卦意。相反,“陳厲公筮公子敬仲生”例,則沒有考慮否卦的卦意,而從八卦象組合來判斷其吉(當然,完全可能因為否卦有更深的卦意,隻是我們尚未了解,正如明夷作為謙卦的之卦會吉)。如訟卦初六,小象曰“其辯明也”,有可能是從之卦即履卦的大象來考慮,履卦大象恰好是:“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總結《左傳》裡的筮例,可以得出這樣的印象:之卦這一時空,可以看成是事情的後一階段或結果,可以看成是事情的另一面,甚至可以看成是與遇卦并列的場景,隻是情況太複雜,僅憑遇卦不足以描述。如“晉獻公筮嫁伯姬于秦”例,遇歸妹之睽,歸妹上六變上九成睽卦,即雷澤歸妹變火澤睽,上卦的震(雷)變成離(火)。

史蘇解作:“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于宗丘”。震為雷,離為火,震為長子故亦為周,離為鳥故為秦象,離之震可讀成火焚木,故稱“嬴敗姬”;離為車輪,變震,輪子脫落一個,故稱“車說其輹”;震為旗,離之震,故“火焚其旗”。整個就是混戰的場景,已經分不出孰先孰後,陰陽互根的思想在這種情況下得到極大的發揮。而正因為陰陽互根,爻辭并不全是從之卦推出,有時僅僅考慮之卦的卦意,然後返回遇卦讀象拟辭。

前面的“畢萬筮仕于晉”例如此,這裡的“晉獻公筮嫁伯姬于秦”例亦如此。歸妹上六,其辭曰:“女承筐,無實。士㓥羊,無血,無攸利”。其解法大緻如此:從睽卦得“不和”之意,然後返回歸妹卦讀象。歸妹上震下兌,兌為少女,震為筐,筐虛而無實(《小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可見小象作者也善于八卦象法);震為士,兌為羊,為斧,士握斧㓥羊之象現,至于為何無血,未得其确解,尚秉和以為是三爻無應的原因。總之,這句爻辭沒有過多依賴之卦的八卦象,隻取其卦意。

不管主要是從之卦還是遇卦中推導爻辭,依賴八卦象這點卻從未改變。值得深思的是,孔子盡管知道遇之卦,盡管可能知道八卦象的組合為拟辭的方法,但他很少提及遇之卦,很少提及爻辭的八卦象根源,《帛書易傳》亦僅有一例。更多的時候他會像《系辭傳》那樣,僅說爻辭對于人事的意義,如“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複行也。易曰:‘不遠複,無祗悔,元吉。’”爻辭背後的象數被隐去。這樣做的原因可能是要“後其祝蔔”。《帛書易傳》的《要》篇記載了孔子與子貢的這一場對話:

子贛曰:“夫子亦信亓筮乎?”

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亓多者而已矣。”

子曰:“《易》,我後其祝蔔矣!我觀亓德義耳也。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又仁[守]者而義行之耳。贊而不達于數,則亓為之巫;數而不達于德,則亓為之史。史巫之筮,鄉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亓德而已,吾與史巫同塗而殊歸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義焉求吉,故蔔筮而希也。祝巫、蔔筮其後乎!”

這裡出現了巫、史、孔子三個等級。巫是最低一級,單靠感通能力(如跳大神)或讀象(如龜蔔)預測,未通數學之理,其弊在于不穩定。象是多變的,唯其多變,故可以盡萬物。前面觀之否,我們已經見識過同一組象可以讀出不同意思,就這組象而言,其實還可以不斷讀取,如《易林》解觀之否,其辭曰:“青牛白咽,招我于田。曆山之下,可以多耕。歲藏時節,人民安甯”,講的是舜耕于曆山的事,與諸侯朝王毫不相乾。從八卦象去解,其實都是通的,并無對錯之分,取決于蔔筮者所問何事。

如歸妹之睽,當問秦晉兩國婚姻時,當然可以讀出戰争象,若問一般人家的婚姻,大概不會讀出“車說其輹,火焚其旗”,蔔筮者不會往此方向聯想。象的多變性會令人産生疑惑感,需要增加确定性,這時候需要引入暦數,這是史的專長。在易學上可表現為卦氣或者三百八十四爻往來升降運動(卦變說)的引入。卦變說究竟是何時産生的,目前恐不可考。

作為卦變說一大源頭的彖傳與小象,在《左傳》中并未提及,在《楚竹書易》與《帛書易》中均不見附于卦爻辭之後。隻是《帛書易》中載有《系辭傳》,而《系辭傳》确立了《彖傳》“思過半”的地位,那麼至少可以說,在《帛書易》入土的年代即漢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就已經有彖辭,有彖辭即有卦變。如果我們相信傳統的說法,彖辭就是孔子所作,然而這并不能證明卦變沒有更早的源頭,或者說重卦者那裡沒有包含卦變的思想。總之,此類問題還是阙疑為好。

暦數的引入會使得蔔筮變得穩定。然而這尚未究竟,因為穩定亦會帶來問題。數容易令人産生宿命論,以為人在命運面前無能為力。其負面影響或表現為,占得吉利者,可能會認為自己有上天保佑,可以玩世不恭乃至胡作非為;占得兇咎者,可能會恐懼戰栗、自暴自棄,這種情緒積累到一定程度又有可能轉為對上天的怨恨。這時候需要引入德行來清除這些負面能量。

從數到德,是一個巨大的飛躍,今天的中國人并不容易理解這一點;因為自孔子以來,中國文化從整體上講“敬鬼神而遠之”(雖然有局部的反彈),對于鬼神的感覺是淡泊的。加之今人自幼受機械宇宙論影響,上升到數已經很難,何況從數上升到德。從數到德,其機理何在?數不是西方幾何式的數學,而是象數。比如計算得天星運行規律,不單是為了推算天星未來的運動,更重要的獲取其象,根據此象觀察人事。如《太玄》準卦氣而作,每四日半之氣成一單位,此單位可拟成一首;每半天又成一單位,此單位可拟成一贊。這些單位仍然是象,不過比龜蔔的象要更加确定而已。

但再确定仍然是象,否則就沒有“包羅萬物”可言。因此即便就同一件事占得同一個象,不同的人結局可能仍然不同,同一個人的不同作為結局仍然不同。其機理或可進一步推測如下:人之所以有吉兇,乃是天地陰陽消息與人體共同作用的結果,假若人體達至中正,外界氣體對人内部的扯動就不大,天地陰陽消息對人體的影響就會變小;即便占得兇象,若以中和之道行之,仍可将此象應得很輕,甚至應成不兇之事。反之,假若不修德而放任偏氣自行,兇象可能就應得很重。

這個道理,中國人可能很早就搞清楚。《論語•堯曰》篇,“堯曰:‘咨!爾舜!天之暦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本來,按暦數運行的陰陽消息會有盛衰之變,若僅被動接受陰陽消息的影響,難以說“天祿永終”。因此堯在“天之暦數在爾躬”之後,補充說明“允執其中”,就饒有深意。隻有執中才能避免消息的不良影響,才有可能天祿永終。周人的“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與此同出一轍,孔子“君子德行焉求福,仁義焉求吉”與之一脈相承,是既尊重天時、又自強不息的道德教化,是君子真正該俟之命。

具體到《周易》,孔子通過彖辭、小象,不僅将三百八十四爻的升降運動嵌入《易》中,而且每每提點與卦爻辭相配的行為準則,使學易者在每個處境都得到道德指引。在解說爻辭的時候,一方面,孔子隐去象數,隻談人事;另一方面,孔子采用了一種特殊的方式來運用爻辭,需重點說明:

李羊問先生曰:“《易•歸妹》之上六曰:‘女承匡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将以辤,是何明也?”子曰:“此言君臣上下之求者也。女者,下也。士者,上也。承者,□[也。匡]者,[器]之名也。刲者,上求于下也。羊者,衆也。血者,恤也。攸者,所也。夫賢君之為列執爵立也與實具,群臣榮亓列,樂其實。夫人盡忠于上,亓于小人也必談博,知亓又無,而□□□□□□□行,莫不勸樂以承上求,故可長君也。貪乳之君不然,群臣虛立,皆又外志,君無賞祿以勸之。亓于小人也,賦斂無根,耆欲無猒,征求無時,财盡而人力屈,不朕上求,衆又離[心]而上弗恤,[此]所以亡亓國,以及亓身也。夫明君之畜亓臣也不虛,忠臣之事亓君也又實,上下迵實,此所以長又令名于天下也。夫忠言請愛而實弗隋,此鬼神之所疑也,而兄人乎?将何所利?[故《易》]曰:‘女承[匡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此之胃也。”孔子曰:“夫無實而承之,無血而卦之,不亦不知乎!且夫求于無又者,此兇之所産業。善乎,胃‘無所利’也!”

在這段文字中,孔子将“女承匡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解釋成“君臣上下之求”,這種解釋可以說是一種特殊的占法,雖然并不是真的在占蔔。其道理與占法相通,即以國家大事、安身立命之事來問卦,這樣,爻辭就需要往國家大事方向去解釋。解釋的時候其實要以占法為基礎,如上震、下兌,在上為君,在下為臣民;又如“群臣虛立,皆又外志”、“衆又離[心]而上弗恤”,要結合之卦睽卦來推斷。

再者,要将爻辭之象讀活,采用一種類似“起興”的方法,如将女子理解為臣、匡理解為器、羊理解為衆、血理解為恤,與《詩經》取象其實無異,可見《詩》《易》之相通。通過這種解釋,原先奇奇怪怪的八卦組合象,就變成了活生生的政治道德生活,《易經》真正成為了政治道德生活的指南。

至此,我們可以總結早期儒家讀易方法給我們的啟發:

(一)爻辭主要根據遇之卦的八卦組合象拟成,若要追問爻辭的來龍去脈,從這條進路入手可能較為容易。有了節卦貞節之意,屯卦六二的“女子貞不字”會廓然開朗;有了坤迷之象,複卦初九的“不遠複,無祗悔,元吉”可能迎刃而解。

(二)卦變說為《易經》數的層面,實為将《易》從卦象推進到爻位的努力,為易學的重要發展,其與遇之卦的八卦組合象能否結合,如何結合,尚待研究(《帛書易傳》中,孔子亦從爻位陰陽解《易》,爻位象與八卦象在孔子那裡應是結合的)。

(三)孔子以《易》觀德的方法,雖然隐去象數,但其實内含象數基礎(以數見德,參孔子解《損》《益》二卦)。若非百占而七十當,恐亦難将《易經》解得如此細微。故學易者即便為了求其德義,仍要學習占法。

(四)八卦象法失傳已久,學院派尤其不擅長。大量八卦象保存于《易林》,可從《易林》學習取象之法。隻是象學容易蕩人心魄,進入《易林》之前,尤需熟習《論語》。

作者簡介:曾維術,字子浚,号虛中書舍,男,西曆1984年生,廣東廣州人。中山大學哲學博士,房山書院教師。主治儒家經學,旁涉諸子及西方學術。有志于複興孔子時代教學相長的教學方法。編有《 塔西佗的政治史學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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