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廣西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一大隊在G72泉南高速桂林服務區開展整治行動,期間,一輛小車因逾期未年檢被攔下,一查,竟發現更大的貓膩。
當天上午10點左右,執勤民警根據預警平台提示,在G72泉南高速桂林服務區路段将該車輛攔下,引入安全區域進行檢查。
你知道這輛車有異常嗎?
車是我從朋友那裡借來的,不知道有什麼問題。
當民警要求駕駛員黃某出示相關證件時,其在車内東翻西找,遲遲無法出示駕駛證。
随後,民警根據黃某身份證号查驗到,其駕駛證注銷已有一年多,現下屬于無證駕駛。
據黃某交代,他是因為先前開貨車違反了交通法規,駕駛證超分又一直未去處理,導緻駕駛證處于注銷狀态。而此次開車出行是覺得自己不會那麼巧就被查到,不曾想真的就挨了。
最後,黃某因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1650元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廣西高速交警提示
駕駛證注銷期間,駕駛機動車仍屬于無證駕駛,一經查處,将依法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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