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唐說: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風十裡,不如你。
很多人不知道,其實這句話是化用了唐代詩人杜牧的《贈别·其一》
娉娉袅袅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
春風十裡揚州路,卷上珠簾總不如。
多情卻似總無情,唯覺樽前笑不成。
蠟燭有心還惜别,替人垂淚到天明。
寫這首詩的時候,杜牧正要離開揚州。
所謂十年一覺揚州夢,杜牧在這裡,待了整整十年。
對于揚州這座城市,他可以說是又愛又恨。
恨的是,他少得名,二十五歲就連中進士,自負文武雙全名噪一時,但不知為何卻始終沒有遇到轉運的良機。
郁悶不忿之餘,他隻能在脂粉和筆墨間流連。
在揚州,他潦倒江湖,以酒為伴,秦樓楚館,美女嬌娃,過着放浪形骸的生活。
但他并不快樂,心中不滿沉淪下僚、寄人籬下的境遇。所以後來他寫“十年一覺揚州夢,赢得青樓薄幸名。”
意思是,我曾經是淩雲壯志的有志青年,如今連在青樓煙花之地都留下了薄情的姓名。
沉迷于聲色犬馬,沉湎酒色。最後驚覺,不過是一場大夢。
既是自嘲,又是對命運的無奈。
然而,他也愛過這裡。
愛的是,這風月之地,也有過一個姑娘,春水一樣流過心間。
杜牧此詩,贈别的是那位他在幕僚失意生活中結識的一位歌妓。
“在揚州這十年,見過太多美麗的女子。她們大多像煙花一樣,轉瞬即逝。
而她,與她們不同。
十三歲的年紀,娉娉婷婷,正是含苞待放的時候。
姑娘目光清澈如水,舉止輕盈,姿态美好,品貌不凡。
是啊,原這揚州十裡長街,所有的佳麗卷起珠簾賣俏,都比不上她半分。
就像那二月初的花朵,羞澀,嬌媚。
世人說我無情,可我為何在臨别的酒宴上突然的,就笑不出聲了呢?
我并非無情,我隻是還未遇見她。
案頭的蠟燭搖曳着,好像在暗自垂淚。
或許,這将是我們此生最後一面。
就讓蠟燭代替我們,默默流淚到天明吧!
再見了,揚州。
再見了,姑娘。”
這種誰也比不上你的感情,再配合着美好的文字,任誰也忍不住感動。
她隻是個年幼的歌妓,他隻是她人生中的匆匆過客。
但是,這樣美麗的情愫。是杜牧苦悶生涯中,為數不多的一絲甜吧!
所以,他用所有的深情寫下“春風十裡揚州路”,帶不走的情愫,就把歲月化成歌,留在山河。
惟是少年時,落拓高醺後。與你萬人叢中,輕輕一握手。
任憑春風十裡,美酒佳釀,都不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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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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