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彎灣
圖|Daria Solak & Anna Kathariana Jansen
前段時間,在我的老家貴州,有件小事情,很火,經常在網上沖浪的朋友估計已經了解過了,不了解的朋友,我大概講一講。
事情的核心,就一個“小”字,已經了解了的朋友,括号裡面的内容不用看。
(一對新人,在2017年認識,2019年确定戀愛關系,2020年3月訂婚,12月30号領證,原計劃2021年1月3号結婚。
婚禮前一天深夜,新娘說内衣不合适,買小了,要求重買,因為當地有“從頭禮”的風俗——結婚的時候,新郎要從頭到腳、從内到外給女方買一身新衣服。
大半夜的,内衣店不開門,新郎家買不到新内衣,新娘就跟婆婆商量說問問親戚有沒有認識賣衣服的,意思是非得要買新内衣。
新郎聽到女方的強硬态度,火氣上來了,于是就很生氣地說,“明着跟你講,買不到,穿舊的,穿舊的不行嗎?”
就因為這麼個事情,後續的矛盾越搞越大,以至于在接親的時候有人大打出手、婚禮取消、新人離婚。)
事情的經過,大緻就是這樣。
關于這個事情,雙方都做了一些解釋。
男方的解釋是,他們家拿了兩萬塊錢讓女方家買衣服,但後來得知她們家沒買,于是才去給新娘買衣服,而且是按照新娘家提供的尺碼買的,不知道怎麼就穿不上。
女方的解釋是,内衣不合适并非主要原因,主要原因還是新郎家的态度問題,讓她們沒有感覺到尊重,意思是——還沒過門就這麼過分,以後嫁過去了還得了?
雙方各執一詞,網友們也是分邊站好了隊,有人慶幸新郎幸好沒娶,有人慶幸新娘幸虧沒嫁。
在我看來,這就是個悲劇。
悲劇是什麼呢,悲劇就是大家都沒錯,但結果錯了。
新郎家有錯嗎?
沒有。
給你買了内衣,尺碼是你給的,買小了你怪我家,都臨時要結婚了,大半夜的,上哪兒去給你買内衣?最基本的體諒都做不到,娶你來幹嘛?一件内衣而已,買小了就穿别的不行嗎,為什麼都在婚禮當前還刁難我?這誰受得了,怎麼能不來氣?
新娘家有錯嗎?
也沒有。
内衣尺碼給了你們,為什麼就偏偏要買小的呢?這是給我下馬威嗎?這麼件小事都辦不好,以後結婚了還能指望你們家幹啥?買小了我都跟你們好好商量了,重新買一個就那麼難嗎?内衣店關門了找認識的親戚朋友問問不行嗎?你們問都沒問,就直接說“買不到穿舊的”“不想結就退彩禮,收多少退多少”,這是人話嗎?可見你們家根本就不在乎我、不尊重我,我能這樣随随便便嫁過去嗎?
真的印證了那句老話——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很多人覺得這事兒很荒唐,因為内衣買小了就不結婚,至于嗎?
其實是至于的,這事兒一點都不荒唐。
作為旁觀者,我們容易站着說話不腰疼,試想一下,如果你是男方,大半夜讓你非得要買内衣,你能不生氣嗎?如果你是女方,男方對你說那樣的話,你能忍嗎?
事實上,在生活中,這類似的矛盾,是非常普遍的,内衣事件,隻是一個戲劇化的呈現而已,它背後的原因,最主要還是因為,在當今這個時代,婚姻、婚禮已經喪失了它原有的功能和意義。
矛盾的爆發,是因為積怨已久。
怨由何來?
男方為了要結婚,肯定是花了很多錢、甚至是借了很多錢搞定房子、車子啥的,還要花八萬八的彩禮、兩萬塊錢買衣服的錢——這在農村可不是一個小數目,結一次婚,從買房買車到彩禮啥的,往少了說都要花好幾十萬的。
很多人家結一次婚就要脫一層皮,比如我小叔為了他兒子的婚事,目前還欠二十多萬的債。
花那麼多錢,娶個女人進家,能得到什麼回報呢?
似乎什麼也得不到。
當你投入了那麼多,卻沒有相應的回報,任何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會導緻發脾氣甚至離婚。
反觀女方家,女方家也投入了很多,據新娘的爸爸說,他是個賣苦力打工的,為女兒置辦了昂貴的紅木家具、還給了10萬現金随女兒嫁過去——女方家也投入了很多。
但女方家得到什麼了呢?
似乎什麼也沒得到。
雙方都投入了很多,但雙方都沒得到什麼具體的利益和回報,要因小事産生矛盾,太正常不過了。就像你每天5點半起來上班,一個月工資3000塊錢,你肯定會消極怠工甚至會找理由請假,反過來講,老闆也會因為你消極怠工而生氣——從你的角度而言,你沒得到什麼有價值的回報,所以你一肚子怨氣;從老闆的角度而言,他沒得到你有價值的勞動,所以他一肚子怨氣——這個時代結婚就差不多是這樣。
跟幾十年、幾百年前的婚姻不同,那時候結婚确實是喜事,婚禮隆重有隆重的意義。
以前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先說“媒妁之言”,男方的媒人叫媒,女方的媒人叫妁,所謂“媒妁”,就是媒人的意思。談情說愛也好,談婚論嫁也罷,其實是這倆人在談。
新郎和新娘,别說在婚前發生性行為了,就是連面可能都沒見過。
所以,結婚這件事,對于一對新人而言,最簡單、最直接的意義,就是對對方的好奇、對性的渴望,這兩個理由,足以讓人對結婚産生熱烈期待了。
你試想一下,回到幾百年以前,你二十啷當歲,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媒人給你說親。
媒人說親,當然是往好的方面說了,媒人把對方描繪得如雲似月、如花似玉,你能不心動、不期待嗎?就像兩千零幾年的時候,全國人民期待北京奧運會那種熱忱一樣。
反觀現在,大部分新婚的夫妻,在婚前都是同居過的,很多都是熱情消耗完了才結婚——結婚這事兒,聽起來就像是飯吃飽了,不得不買單一樣,甚至像是幹了壞事,不得不接受懲罰。
為了辦個婚禮,拍婚紗照、準備結婚的器物、儀式,忙前忙後、日夜操勞、心生倦意,婚禮當天,又要磕頭敬酒、應付賓朋,一頓周折下來,汗流浃背、頭暈目眩、興緻全無、倒頭就睡。
這麼麻煩的事兒,有什麼好期待的呢?甚至可以說,現在有多少新婚夫妻,為了結個婚,不生幾個氣、不吵幾個架都顯得不合邏輯。
當然,這不是重點。
重點在于,以前的婚姻,是“父母之命”——無論是嫁閨女還是娶媳婦,其實都是父母的大事,要被送入洞房的小夫妻,隻是一個工具。
窮人家嫁閨女,是減少了家裡的負擔,這當然是件值得高興的事(明清時期有很多溺嬰事件,數量龐大到驚動皇帝,頒布了很多法令都屢禁不止。女嬰生下來就被溺死,有個很大原因,就是人們覺得生女孩是一種負擔、一種累贅);富人家嫁閨女,是拓展了人脈、締結了聯盟、發展了關系,女兒隻是一顆棋子。
窮人家娶媳婦,能增加勞動人口,有了全家都可以使喚的人(我們講古時候女性地位低,主要指的就是兒媳婦的地位低,而且低得可怕,全家老小都可以使喚、都可以差使,公公婆婆、哥哥嫂嫂都可以使喚,真的是一家人的媳婦、一家人的長工);富人家娶媳婦,能生孫子,繼承龐大家業。
所謂“父母之命”,字面意思是“父母的旨意、父母的命令”,但事實上,不論是嫁閨女還是娶媳婦,這都是父母的事情,父母操持這些事,自然是符合他們自己的利益——注意,娶媳婦,意思是娶兒媳婦,是打着為兒子娶老婆的旗号來滿足自己的目的。
綜合上面兩點,在以前,結婚,至少是辦婚禮,無論是對于新郎新娘還是雙方父母,都是一件有益的、值得期待的、真正的喜事。
但現在呢?
比如,假如我是個五十多歲的母親,我有個兒子,他自由戀愛,談了個女朋友,說是要結婚,我幫他買房,幫他出彩禮,幫他準備婚禮、置辦家具,從頭到尾都是幫他忙不算,我還搭進去很多,婚禮辦完,這小夫妻倆又去過自己的生活了,把我晾在一邊,我做完這一切,我得到啥實際好處呢?
似乎啥也得不到啊。
所以現在不僅是年輕人覺得結婚是為了完成任務,其實父母更覺得這是完成任務——任何事情一旦成了“任務”,它還會讓人有多少心甘情願和喜聞樂見呢?
現在吧,結婚這事兒就很尴尬,尴尬在于,年輕人覺得自己結婚是為了父母,是為了完成父母的心願,自己沒那麼着急、甚至沒那麼心甘情願;而父母又覺得,幫孩子完成婚事,是自己的任務,自己沒那麼心甘情願,隻是覺得是一個躲不過去的劫難,早點完成早點收工。
當婚姻、婚禮不再是一件能産生實際意義的事情的時候,各種各樣的、雞毛蒜皮的事導緻婚禮取消、婚姻破裂的事就會越來越多——你要相信,因為内衣買小了而導緻婚禮取消,絕對不是最後一件看起來荒唐的事,這樣的荒唐事情,以後會不斷出現,甚至會越來越多。
文章寫到這裡,寫了2700多字,該引出重點了,重點是——我在看這個事情相關的報道的時候,發現有一條評論是這麼寫的:
“已經是離異了,(因為他們已經)領證了,可憐的女孩,可能一生都毀了”——這條評論居然有169個贊。
這條評論的意思是說,現在這個女孩,已經背上了離婚的名義,以後再結婚,就是二婚了,就低人一等了,就不好找了——如果是這個說法,其實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因為離個婚,一生都毀了,實在是不至于。
當然了,我相信大部分人也不認同因為離次婚一生都毀了的這種說法,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我們很多人,還是或多或少會擔心婚姻的失敗,甚至像“女人嫁錯毀一生,男人娶錯毀三代”的說法依然很流行。
我在做情感咨詢的時候,來自于未婚人士問得最多的問題,大概都有這些——該不該選擇眼前這個人、要選擇什麼樣的人才能确保婚姻幸福、如何避免選錯人,結婚到底該看重什麼……
這一切問題,本質都有一個,就是把婚姻看得太重要了,重要到擔心萬一選錯人生就毀了,所以需要萬分小心,确保能找到那個“對的人”。
擔心選錯人人生就毀毀掉的前提,是這麼多年以來,人們一直在宣傳和誇大婚姻的積極作用,仿佛婚姻是一劑靈丹妙藥,能讓男人飛黃騰達,能讓女人安樂一生。
真的是這樣嗎?婚姻這玩意兒還有這等本事?
并沒有。
誇大婚姻的作用,不僅沒有什麼積極的意義,它反而會帶來很多痛苦,就像人們誇大女性的容貌,這有什麼好處呢?
沒有。
它隻會讓女性陷入容貌焦慮,一個女人,即便她長得好看,吃到了好看的紅利,但假如某天她人老色衰了,她就開始痛苦。再說了,長得好看的人,畢竟是少數啊,大部分女人都長得普通,尤其是那些容貌不佳的女人,可能一生都會因為容貌而痛苦。沒錢的就一直痛苦,有錢的整容了以後還是不滿意,一整再整,依舊不滿意。
反觀男性,男性就沒有這個問題,因為沒有男人因為長相姣好而被誇上天,自然就不會有男人因為容貌不好而痛苦。人們在乎的還是男人的本事,與之相對應的,就不會有男人因為容貌的問題而感到自卑和苦惱。
就像楊笠吐槽的,男人明明那麼普通,卻又那麼自信——這當然是好事啊,這有什麼值得吐槽的呢?難道要男人普通就自卑才好嗎?
我希望女性也跟男性一樣,明明很普通,但卻很自信——女人要像男人這麼自信,前提得是整個社會開始崇尚能力,給女人機會,贊揚女性的能力,盡可能減少對女性容貌的過分宣傳和吹捧。
說回婚姻。
我們需要意識到婚姻在事實上已經不再像幾十年、幾百年前那麼重要了,結婚不再是高考,它隻是一次期末考試,甚至隻是一次月考,考不好就考不好呗,還能咋地?
即便是高考,以前的高考能決定人的一生,現在的高考還能決定人的一生嗎?
在這個時代,結婚不會帶給人幸福的保障,甚至都不會帶來幸福,反過來講,離婚也是什麼壞事,反而——一段婚姻走到了盡頭,這是壞的結束,而不是壞的開始。
千言萬語彙成一句話:
婚姻沒那麼重要,沒有重要到影響人的一生甚至幾代人那麼重要,當然,它也不該那麼重要。
因為假如婚姻很重要、無比的重要,這就意味着,我們的幸福需要依賴另一個人——但是,假如我們的幸福需要依賴另一個人,這恰恰是不幸福的開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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