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許明傑(複旦大學曆史學系講師)
莎士比亞遺囑手稿發現于1747年,此後便成為研究這位大文豪生平最重要的檔案之一。該遺囑于莎翁去世前一個月訂立,所署時間為1616年3月25日,共3頁,詳細記載了家産分配情況,繼承人主要是他的妻子、兩個女兒、妹妹等家庭成員,但不少朋友以及當地窮人也從中受益。由于記載翔實、涉及人物衆多,學者們往往借此研究莎士比亞的家庭以及人際關系。除此之外,該遺囑作為一則重要的經濟社會文獻,既反映了莎翁臨終前的财富狀況,展現了其一生的奮鬥成果,又揭示出當時英國社會鄉紳的興起。
莎士比亞遺囑一頁
遺囑正文開頭說:“我,來自沃裡克郡阿文河畔斯特拉福鎮的紳士威廉·莎士比亞……訂立本人的最後遺囑如下”,可知莎翁的身份是紳士,在當時屬于鄉紳地主階層。成為鄉紳的前提是富有,特别是擁有大量土地,這一點從遺囑記載來看莎士比亞完全具備。
該遺囑提及的莎士比亞财産可分兩類:不動産與動産。其中不動産幾乎全由大女兒蘇珊娜·霍爾繼承,可分為兩部分。一是房産,包括斯特拉福鎮的“新地”莊園與亨利街上的兩座房子,以及位于倫敦的一座房子,共計四套。其中“新地”莊園乃是當地第二大府宅,由莎士比亞于1597年花費60英鎊買下。倫敦的地産是位于中心城區布萊克弗裡阿斯的一套門市房,是莎翁在1612年花費140英鎊購置。而亨利街上的兩座老房子則由父親傳下,價值不詳,可能低于上述兩處。二是土地,據遺囑記載包括“沃裡克郡斯特拉福鎮、老斯特拉福村、畢肖普頓村與威爾康姆村(等多處)……我的所有谷倉、馬棚、果園、花園、土地”,可知其數量不少。參考其他文獻,我們還可以大緻估算這批土地的價值。據一份檔案記載,莎士比亞的父親約翰在1596年擁有價值500英鎊的土地,這些土地在約翰于1601年去世後應該由長子莎士比亞繼承。又據一份土地交易檔案記載,遺囑提到的老斯特拉福等三個村子的土地是莎士比亞在1605年斥資440英鎊購得,這是他一生中最大規模的投資活動。由此計算,這些土地的價值應該達到940英鎊,加上房産,所有不動産的總價值達1140英鎊。
動産分為物品和現金兩部分,其中家具、衣物、餐具等主要分配給家人:妻子得到“我次好的床,連同家具”,妹妹喬·哈特、二女兒朱迪思等各有所得,而主要部分“我所有剩餘的各類物品、租契、餐具、珠寶與家居用品”留給長女蘇珊娜。文件并未标明這些物品的價值,不過就提及物品的數量及其豐富程度來看,亦價值不菲。動産的現金部分在文件中有明确的價值記錄,絕大多數由二女兒繼承,共計300英鎊。另外,妹妹得到20英鎊,她的三個兒子每人5英鎊;好友托馬斯·拉塞爾、弗朗西斯·柯林斯等10人獲得20先令至13英鎊6先令8便士等數額現金不等;斯特拉福的窮人也得到10英鎊。遺囑提及的所有現金總數累計373英鎊13先令4便士。
作為鄉紳的莎士比亞不僅“多金”,而且“位尊”,他從父親那裡繼承了“紳士”稱号,後者生前從官方獲得這一榮譽。不過,對于莎士比亞來說,鄉紳地位的獲得并不容易,這經過其家族至少兩代人的艱苦奮鬥。其父約翰本是農夫之子,年輕時遷居斯特拉福鎮,通過個人努力成為當地有名的商人,并迎娶紳士之女,在1564年生下莎士比亞。他還積極擔任市鎮公職,甚至曾擔任該鎮鎮長。在積累了相當程度的财富與社會影響力之後,約翰于1576年前後嘗試向官方紋章院申請家族徽章,這是當時新富人士獲得國家認可、成為鄉紳的通常方法。可惜此時約翰生意失敗并丢掉公職,甚至不得已四處舉債、抵押地産,申請事宜因而告吹,家族振興大業功虧一篑。這一使命落在了長子莎士比亞肩上。年輕的莎士比亞因家道中落,不得已背井離鄉遠赴倫敦闖蕩,經過多年努力,在首都戲劇行業大獲成功,賺取大量财富。據學者研究,莎士比亞在事業高峰期的1595—1610年平均年收入至少有200英鎊,使得家族的經濟狀況迅速改觀,不僅衣食無憂,而且頻繁購置上文提及的多處地産。父親約翰在1596年再次向紋章院申請家族徽章,終于成功獲批,正式成為紋章鄉紳。根據紋章院檔案中有關約翰的徽章批準信記載,“這位約翰與同郡缙紳羅伯特·阿登的女兒即其繼承人之一(瑪麗)結婚…羅伯特·阿登(此前)曾是(當地)治安法官、鎮長以及女王的官員…還擁有價值500英鎊的優質土地”,可見申請門檻之高,約翰乃是集合了全家之力方才達到要求:他本人具備從政經曆,妻子有較好的家世,再加上兒子積累的土地财富,其中财富因素對于此次申請最為關鍵,因為前兩項條件在第一次申請時已然具備。
成功晉升紳士不僅是莎士比亞家族艱苦奮鬥的結果,也有時代給予的良機。都铎王朝後期與斯圖亞特王朝前期的英國社會穩定、經濟繁榮,鄉紳階層日益興起。鄉紳屬于地主階級,是介于貴族與農民之間的中間階層,大緻包括騎士、缙紳與紋章鄉紳三個群體。這一時期鄉紳興起最直接的體現是人數大幅增加。據統計,16世紀初鄉紳人數約為6000,到17世紀末增長到約20000人。據著名學者斯通研究,鄉紳人數增加直接源于當時社會流動的加快,他将1540—1640年稱為“流動的世紀”。換言之,一大批出身非鄉紳家庭之人同莎士比亞父子一樣,通過努力實現了地位提升。
按斯通所言,有三方面因素促進了鄉紳的興起。其一,英國農業資本主義與商業經濟的迅猛發展導緻了新财富的出現,一大批新富人士因此集中湧現。以莎士比亞父子為例,家族發迹并非依靠傳統農業經濟,而仰賴新行業,父親約翰長期從事手套與皮革生意,莎士比亞則是戲劇業。其二,宗教改革後,大量的修道院土地被政府沒收并出售,促進了土地市場活躍,為大批新富人士通過購置土地成為鄉紳地主提供了條件。就莎士比亞來說,他在賺取财富後迅速購置土地,其中不少來自此前的教會地産。據學者考證,他在倫敦市中心的套房最初為黑袍修士修道院所有,而斥巨資于1605年購置的老斯特拉福等三個村子的土地起初是當地一所修道院的财産,兩處地産此前曾多次轉手,最終被莎士比亞收入囊中。其三,國家對于新富之人積極吸納,這為鄉紳階級的興起提供了政治保證。這一變化集中體現為官方紋章院的變革,特别是1568年開始向新興社會人士開放申請,引起人們追逐爵位紋章的熱潮,出現了所謂的“榮譽膨脹”現象。據統計,1560—1639年間官方授予的新紋章數量多達3760個,而莎士比亞正是這一變化的受益者。
16、17世紀英國鄉紳的興起,突出體現了這一時期從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的特征。一方面,大量莎士比亞式的新富人士成為鄉紳,昭示等級森嚴的中世紀式封建制度日趨衰落。另一方面,國家對新富人士廣開才路,家族徽章的申請标準偏重财富積累與社會能力而非家庭出身,體現了近代資本主義文化的特點。
《光明日報》( 2019年03月18日 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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