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是北宋宰相王安石所發動的一場旨在去除國家積弊的改革。由于變法在熙甯年間舉行,故又稱熙甯變法。
北宋王朝的積弊主要在于兩個方面:一是因宋太祖遺言要優待文人,導緻冗官太多;二是因燕雲十六州為遼所占,北方之門戶洞開,需要大量養兵,導緻冗兵太多。
此兩項首先導緻宋财政吃緊;其次,因賦稅過重,農民不願種地,便又牽連出土地兼并等一系列社會問題。
事實上,在王安石變法之前,宰相範仲淹便進行過一場類似的變法,史稱“慶曆新政”。因反對派勢力太大,無果而終。
王安石任宰相後,針對這些問題頒布了方田均稅法、青苗法、裁兵法、募役法等一系列新法令。主要着眼點在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強兵、減輕農民負擔等。
王安石實施變法後,朝廷财政收入增加不少。士兵數量減少的同時質量得到提高。但因遭到既得利益者和保守大臣的反對,阻力很大。
同時,王安石也有些剛愎自用,未能充分團結蘇轼等中間派人士。加之宣傳不足,沒能吸引到優秀人才進行有力執行,導緻變法有利有弊。
元祐元年(1086年),司馬光執政,盡廢新法,隻保留了部分内容,王安石變法宣告失敗。
之後的宋人,因支持或反對王安石變法而分成兩派。一派為“元豐黨人”,一派為“元祐黨人”。
從此,宋朝陷入黨争泥沼不能自拔。後人對于王安石變法的評價也是褒貶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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