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事要求清楚、具體。
一件事情的發生,總離不開時間、地點、人物和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記叙文六要素”。把這六個方面寫清楚了,才能讓讀者明白究竟是一件什麼事。 同時,還要寓理于事,即通過一件事或幾件事來說明一個道理。在六要素當中,起因、經過、結果是事情的主要環節。其中,“經過”部分是事情的核心。
1.怎樣寫事?
一是把“經過”部分分成幾個階段,按照先後順序一層一層地寫清楚;
二是注意材料的詳略,有所側重。對一些重要的過程、場面要細緻描繪;
三是對事件中的人物,特别是主要人物,當時是“怎麼說的”“怎麼做的” “怎麼想的”, 一 定要寫具體。
2.怎樣寫活動?
搞什麼活動?為什麼搞活動?怎樣搞活動?活動的結果怎樣?都要寫清楚。寫活動也要求寫清楚“六要素”,要把活動的時間、 地點、人物以及活動的開始、經過、結果寫出來。
注意:活動不是寫一個人,而是寫一群人。寫活動的記叙文,最大的特點就是必須有活動的基本内容、主要過程和重要場面。把印象最深刻的内容作為重點,采用點面結合的方法,既要寫整個場面,又要突出典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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