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貝兒。
2018年4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彙管理局正式發布《關于規範金融機構資産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
2018年12月,銀保監會經過一個多月的征求意見,正式發布了《商業銀行理财子公司管理辦法》。
至此,銀行系的“資管新規細則”正式全面出台,也正式形成了《資管新規》-《理财辦法》-《理财子公司辦法》三位一體的“理财新規”。
資管新規于2022年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
根據《資産管理産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的規定:
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托,對受托的投資者财産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委托人自擔風險并獲得收益。
資管新規的政策重點之一就是打破剛兌,從“金融機構開展資産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這一條就進行了嚴格的規定。
有了這些明确規定,投資者無疑将失去金融機構過去可能提供的,各種明示或默示的兌付承諾。
那麼對于我們投資者來說,就必須意識到,告别簡單的時代已經到來,在安排自己财産的過程中必須小心謹慎、認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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