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提醒地鐵“低頭族”不宜邊走邊看手機 羊城晚報記者 王俊偉 攝
羊城晚報訊 記者餘寶珠報道:東莞地鐵運營了3年,規範乘客的《東莞市城市軌道乘客守則》(以下簡稱《乘客守則》)也發布實施了3年。記者3日從東莞市軌道交通局獲悉,為使《乘客守則》更加貼近東莞地鐵運營實際,該局将修訂的《乘客守則》向社會公衆公開征求意見,市民有意見或建議可于6月17日前向東莞市軌道交通局提交。對比之前的守則,東莞地鐵新規明确電動車和平衡車等電動類車不能進入地鐵車站。同時針對低頭一族搭乘地鐵也有相關要求,提醒低頭族不宜邊走邊看手機。而3年前廣受市民關注的“禁止攜帶榴蓮鳳爪等嚴重異味水果(食品)”這一規定仍保留。
記者了解到,新修訂的《乘客守則》增加了地鐵違禁品的品類。和舊版比較,除了之前明确的充氣氣球、鋤頭、扁擔、運貨平闆推車、自行車(折疊的自行車按行李标準)等物品不能進入地鐵站外,新版《乘客守則》還增加了電動車、電動滑闆車、電動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等電動類車。
新版《乘客守則》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對低頭族的提醒,要求乘客在車站、列車範圍内行走,不宜邊行走邊查看移動電子設備。
同時,記者也留意到,3年前地鐵出台時廣受市民關注的“禁止攜帶重口味水果(食品)上車”這則規定仍保留了下來。新規依舊要求乘客不得在車站和列車内飲食;禁止攜帶嚴重異味水果(食品)及其他妨礙公共衛生,影響車站、列車環境衛生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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