攆出去和贖出去,當然是不一樣的。
贖出去,也叫贖身,在紅樓夢裡明寫的隻有一處,就是襲人家哥哥和母親商量着要替她贖身。他們的考慮是,賈家慈善,有可能“身價銀一并賞了”。就是說,有可能賈家不要贖身的銀子。那麼正常情況之下,贖身肯定是要交銀子的。
既然交了銀子把人領出來,那這個人就跟賈家沒有關系了,就完全是自由人了,以後擇偶婚嫁,隻能由父母兄弟做主,不需要請示賈府的意見了。
而攆出去呢,主要是針對賈府的“家生子兒”。什麼是家生子兒?就是父母是賈家的奴才,生了孩子自然的也是賈家的奴才。柳五兒就是賈家的家生子兒。
家生子兒被攆出去以後,待遇就跟沒進怡紅院的柳五兒一樣。柳五兒自己曾經說過,如果進了怡紅院,首先是争氣,其次是有工資,而且“便是請大夫吃藥,也省了家裡的錢”:隻要進去,丫鬟們就有了公費醫療。
除了公費醫療以外,吃的穿的肯定都是賈家負擔。秋紋說過:“衣裳也是小事,橫豎年年也得”,襲人也說過:“趕年下再給大毛的”,寶玉也對芳官說過:“冬天作大貂鼠卧兔兒戴”:按時按節,發放不同種類的衣裳服飾。
吃飯就不用說了,肯定是吃賈府的。如果是大丫鬟,還跟着主子一塊兒吃。寶玉過生日那次吧,就跟芳官說:“我叫襲人姐姐帶了你桌上吃飯”,可見襲人這些大丫頭是在桌上吃的,而芳官沒有獲得這個資格,還算小丫鬟,隻能在下面吃。當然桌上桌下,食物都是賈家提供。
吃穿是免費的,醫療是公費的,還有工資和各種賞賜,這就是在裡面服侍的丫頭的待遇。如果要被攆出來,這些待遇肯定都取消了。春燕的娘就說過:“我這一去,又要去自己生火過活,将來不免又沒了過活”。所以被攆出來,面子和經濟兩方面都會有巨大損失。
也許你會說:被攆出來,雖然掙不了這份錢了,但是我去别的地方掙錢不行嗎?我非得一棵樹上吊死嗎?
你錯了,還真不能到别的地方去掙錢。被攆之後的丫頭婆子,她的人身關系還是依附于賈府的。柳五兒“沒得差”,他父母為什麼沒有給他找個工作?就是因為她屬于賈府的丫鬟,哪怕我不用你啊,你也是我的。你閑着沒工作、沒收入,讓你家人養活,也不能到别的地方謀生。為什麼晴雯被攆,“受了他哥嫂的歹話”?因為以後就得由哥嫂養活她了。
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柳五兒一直被趙姨娘的内侄錢槐觊觎,彩霞被來旺的兒子強娶:錢槐和來旺兒子都屬于賈家的男仆小厮這個系列的,他們将來年紀到了,會由賈家來負責婚配,像網上說的“發一個媳婦”。從哪兒找媳婦發給他們?當然是賈家的丫頭。
彩霞和五兒,即使是被打發出來了,即使是根本沒有進去,她們的人身依附在賈家,所以她們隻能由賈府安排,嫁給賈家的這個男仆、小厮,不可能自己出去自己去找對象,也不能由父母自主擇婿。
丫頭的出路,除了被攆出來、贖回來以外,還有另外一種,就是“放出去”。
周瑞女兒可能是這種情況:因為父母資曆老地位高,或者是自己本人立下了功勞,或者是受到主子的特别賞識,所以給她一種特殊的恩寵:你年紀大了,我讓你出去,但不是嫁給小厮,而是允許你自己去擇偶(當然大部分是父母做主)。
這種情況,應該是解除了人生依附關系。周瑞女兒嫁給了古董商人冷子興,賈赦猜測鴛鴦将來的志向,也是老太太把她“往外聘做正頭夫妻”。
這是一種難得的恩寵和殊遇。
寶玉少不更事,曾經承諾過他屋裡的丫頭們,将來全要放出去,與各人父母自便。當春燕告訴她母親,她母親高興得簡直難以置信,“念佛不絕”,說明這是非常難得的殊遇。
攆出去、放出去、贖出去,比較下來,當然是“放出去”最好,一般人求之不得。但是有的時候,也不是有功勞、受賞識的丫頭才能得到。
王夫人對晴雯對芳官,明明是攆出去的,但是因為她恨透了這些人,認定她們是狐狸精,攆出去還擔心将來會有後患。
王熙鳳不敢讓張華把尤二姐領回去,就是考慮“未免賈琏回來再花幾個錢包占住,不怕張華不依”,賈琏也的确有過前科:和仆婦鮑二家的“偷腥”(本來還有多姑娘,但是王熙鳳不知道)。
如果王夫人讓晴雯芳官還留在賈府,哪怕是配了小厮,也有可能被寶玉“再花幾個錢包占住”,不怕小厮們不依。這是王夫人深為忌諱的。所以王夫人甯可損失幾個錢,也不要他們的身價銀子了,就直接放出去:“若養好了,也不用叫他進來,就賞他家配人去了罷了”“都令其各人幹娘帶出,自行聘嫁”,也就是說,不讓他們在賈府做奴才,恢複了他們的自由人的身份。所以芳官這三個人的幹娘高興得不行,“約齊與王夫人磕頭”——在她們手裡聘嫁,可以得一份彩禮,還可以不給陪嫁。如果這話說在前面,讓晴雯的表哥表嫂聽到了,也許他們就不會對晴雯說“歹話”了。
對于王夫人來說,雖然這樣做損失了一些銀子,但是杜絕了後患。但是對于芳官她們幾個人來說呢,被攆就是人格的巨大侮辱,“自行聘嫁”又是在有宿仇的幹娘手裡,更将不敢想象。所以她們甯可出家,也不肯接受這樣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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