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商标如何申請綠色食品?每斤30元的草莓,被貼上“綠色食品”商标後每斤擡價至50元,而這些證明商标還是私刻模具非法印制出來的今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食藥環偵總隊深入推進夏季打擊整治“百日行動”暨“砺劍”系列專項行動,偵破了全國首例假冒國家農業農村部“綠色食品”證明商标系列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搗毀産、儲、銷窩點10餘處,查獲假冒“綠色食品”證明商标30餘萬隻,涉案銷售金額200餘萬元(8月9日東方網),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沒有商标如何申請綠色食品?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每斤30元的草莓,被貼上“綠色食品”商标後每斤擡價至50元,而這些證明商标還是私刻模具非法印制出來的。今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食藥環偵總隊深入推進夏季打擊整治“百日行動”暨“砺劍”系列專項行動,偵破了全國首例假冒國家農業農村部“綠色食品”證明商标系列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搗毀産、儲、銷窩點10餘處,查獲假冒“綠色食品”證明商标30餘萬隻,涉案銷售金額200餘萬元。(8月9日東方網)
“綠色食品”是國家農業農村部于1990年制定推行的優質農産品質量認證标準;而“綠色食品”商标是證明食品無污染、安全、優質、營養的标志,這一商标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産,在現代生産和流通中的作用日益為人們所重視。1992年,“綠色食品”被國家農業農村部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正式核準注冊為我國第一例證明商标,受商标法保護。根據相關規定,農産品生産企業經國家農業農村部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檢測審核并取得授權後,方可在其生産的農産品外包裝使用“綠色食品”證明商标。
然而在上海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經國家農業農村部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授權許可之下,私刻模具非法印制假冒“綠色食品”證明商标,并将假冒商标貼附于自行生産或低價收購的草莓、葡萄、大米等普通農産品外包裝,由此虛增農産品質量等級,然後再以高于普通農産品50%以上的價格對外銷售,以此達到提高利潤的目的。這樣的生産經營行為顯然侵犯了注冊商标專用權,《綠色食品标志管理辦法》也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僞造、轉讓綠色食品标志和标志使用證書。
從市場和消費角度說,“綠色食品”證明商标造假,是借人們追求健康、安全的心理,打着“綠色食品”的幌子渾水摸魚,給“綠色食品”市場造成混亂;同時,這也是一種不正當競争行為——采取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可能排擠競争對手,還損害了真正“綠色食品”的利益;對廣大消費者也會形成誤導,這就涉嫌消費欺詐,是屬于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行為。
對于以普通食品冒充“綠色食品”者,必須毫不手軟地予以整頓和打擊,以保障“綠色食品”真的是安全、優質、營養食品,保護合法“綠色食品”品牌,促進“綠色食品”市場健康發展。
除了“綠色食品”證明商标不能想印就印,“綠色食品”不能渾水摸魚,這些年屢有聲音指出,“綠色食品”存在“超期服役”現象。按照規定,“綠色食品”标志使用權自批準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繼續使用的,須在有效期滿前九十天内重新申報,未重新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其使用權。然而,使用過期失效标志的現象仍然存在。這與冒用“綠色食品”标志的性質是一樣的,是誤導消費的行為,也應清理整頓。有消費者誤以為“綠色食品”标志為終身制,也應通過普及相關知識糾正。(何勇海)
來源: 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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