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勇說車險/yongchezhizhu2019
本篇是2020年車險綜合費改後,主險中最後一個險種的介紹,即車上人員責任保險。
這個險種,其實也沒有什麼好介紹的,本編主要介紹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和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簡稱:駕乘險)之間的比較,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對應的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的内容,如果将這2個險種比較後,大家就會發現,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就是個渣渣!下面,編者就從保險最重要的幾個方面進行介紹和比較:
一、保險責任:兩個險種的保險責任基本相同,就是發生事故時車上的人員,包括司機和乘客。就是說,如果車上人員責任險能賠的情況,駕乘險都能賠償。
二、責任免除:兩個險種責任免除的也差不多,但有極少的區别,比如車上人員責任險提到律師費,精神損失費等,在駕乘險中沒有提到。
三、保險金額:車上人員責任險隻賠醫療費,但駕乘險不僅包含醫療費,還包括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且是分項列明保險金額的,保證更全面。
四、保險費用:總體上,如果從保險金額和保費的比例的角度考慮,駕乘險更加便宜,性價比相對更高,更實用。
五、賠償方式:這是車上人員責任險和駕乘險最大的區别,車上人員責任險的責任是需要根據事故責任比例進行賠償的,舉個例子,如果A車和B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B車車上人員受傷,A車全責,但A車沒有投保交強險和商業險。那麼,根據車上人員責任險的條款内容,B車上人員受傷所産生的醫療費是不能向B車的保險公司理賠的,因為B車是無責,車上人員責任險是按責任賠付的,也就是通常說的“按責賠付”,這是一個渣的地方。此外,車上人員責任險還有一個責任免除的地方,就是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賠償計算公式:“對每座的受害人,當(依合同約定核定的每座車上人員人身傷亡損失金額-應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金額)×事故責任比例高于或等于每次事故每座責任限額時:”就是說,車上人員責任險的賠償,需要扣除對方交強險的賠償限額,這個是強制性的,即使對方沒有投保交強險,也需要扣除交強險應該承擔的金額,超出部分,車上人員責任險才可以賠償,這是車上人員責任險第二個渣的地方。但在駕乘險中,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第十二條:“在保險期間内,被保險人如果已從其他途徑獲得補償,則保險人隻承擔合理醫療費用剩餘部分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給付責任。被保險人不論一次或多次發生意外傷害保險事故,保險人均按第六條(三)規定分别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就是說,即使對方沒有保交強險,駕乘險也是可以理賠的,或者說,對方耍賴,不肯賠,你也可以找自己的保險公司賠償駕乘險的損失部分。
總結:所以說,綜合以上幾點,特别是賠償方式的區别内容,車上人員責任險需要按責任比例賠償和先扣除交強險的賠償部分的約定,相比較于駕乘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就是渣渣!因此,建議各位車主,不要買車上人員責任險,而是選擇适合自己的駕乘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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