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舉人和進士學曆?在我國古代實行科舉制度時,所謂秀才,是經縣裡考試及格,被認為有德行道義的人;所謂舉人,是鄉試(即省試)中選,可以參加考進士的人;所謂進士,意思是可以進受爵祿的人,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秀才舉人和進士學曆?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在我國古代實行科舉制度時,所謂秀才,是經縣裡考試及格,被認為有德行道義的人;所謂舉人,是鄉試(即省試)中選,可以參加考進士的人;所謂進士,意思是可以進受爵祿的人。
我國科舉制度是隋統一全國之後,隋炀帝大業二年(606)設立“進士”科目錄取人才時開始的。到了唐朝,科舉制度基本确立。明、清時期,人們對科舉制度更為重視,它成了入仕的唯一進身之階。科舉考試當時共分四級:
一是縣試,也是考秀才,經鄉大夫或縣上考試合格者,可到縣、州、府學裡讀書,通常稱為秀才,也稱黉門秀士或生員。
二是鄉試,又叫省試,是考舉人,每三年一屆,一般在省會對秀才進行考試,考取者稱為舉人,别稱孝廉。
三是會試,這是考進士的第一階段,由禮部主持,在鄉試的次年三月在京都舉行,又稱春闱、禮闱或禮部試,應試者必須是舉人。清時會試在北京貢院舉行,會試由皇帝親自出題,共分三場,每場三天,即三月初九、十二和十五。會試中選者統稱為貢士,第一名稱會元。
四是殿試,是最後定進士科名,即由皇帝親自主考的意思,實際隻是虛設禦位,供行禮施儀用,皇帝并不到場,而是由大臣宣讀考題。清時殿試隻出一道考題,主要是回答時務、政務方面的問題,一般千字左右,當日交卷,午後交由八位讀卷官輪流批閱,并拟出前十名,進呈皇帝親自決定一至十名的名次。前三名通稱一甲或鼎甲,賜進士及第,一甲第一名俗稱狀元或殿元,一甲第二名俗稱榜眼,賜進士出身,一甲第三名俗稱探花,賜同進士出身。新取進士的名單用黃绫榜公布于長安街,稱為“金榜題名”。
殿試之後還要朝考,以分配官職。狀元例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其餘進士看朝考、殿試和會試的總成績,分别授于翰林院庶吉士(學習研究性質的官員,需三年後再經考試,分配官職),各部主事(相當各部的處長),以至知縣等職。
唐朝以後,還有武科取士。清朝時就設武院試、武鄉試、武會試與武殿試,分别錄取武秀才、武舉人、武進士。科舉制度到清末取消,辛亥革命時期徹底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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