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喜歡豐田“霸道”汽車
(現已更名為豐田“普拉多”)
家住遼甯省沈陽市和平區的90後男子劉某某
決定改名為“劉霸道”
但被當地派出所拒絕
該男子于是将派出所告上法庭
(車子長這樣)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
這起行政訴訟的一審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
法院已駁回劉某某的訴訟請求
2020年11月,劉某向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太原街派出所提出申請,申請将其戶籍登記姓名變更為“劉霸道”。派出所答複其不能變更。
2020年11月20日,劉某向沈陽市沈河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被告履行變更姓名登記法定職責。
2021年3月24日,沈河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劉某訴稱公民享有修改自己名字的權利,有權依法變更自己的姓名。其與和平區太原街派出所多次溝通,均遭到拒絕。劉某要求派出所為其本人變更姓名登記。
派出所一方則表示,未受理原因是劉某改名沒有正當理由,申請有悖公序良俗的詞彙作為名字,不符合更改姓名的相關規定。
民法典第101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沈河區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法律上的姓名不僅包括正式的戶籍登記姓名,也包括其他類似于姓名的筆名、藝名、綽号、網名等非正式姓名。法律賦予公民使用、變更姓名的自由,但同時也對于該權利的行使作出限定。故姓名的變更權并非一種無限的自由權,而是一種有限制的權利。
法院審理後認為,法律賦予公民使用、變更姓名的自由,但同時也對于該權利的行使作出限定。故姓名的變更權并非一種無限的自由權,而是一種有限制的權利。
根據有關規定,僅因特殊原因或有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才能對成年人的戶籍登記姓名予以變更。
本案中,原告申請變更戶籍登記姓名為“劉霸道”的理由是:“霸道”系其喜歡一款汽車的名稱,變更後的姓名聽起來更有氣勢。上述理由均不是需要變更戶籍登記姓名的特殊原因或正當理由。
法院認為,原告要求被告履行變更戶籍登記姓名法定職責的理由不成立,判決駁回原告劉某某的訴訟請求。
來源: 佛山電視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