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是一本很好看的自傳。
其次,穿了好多年nike之後,才稍微對他有了一點了解。Nike上的那個對勾是有名字的,叫swoosh,意思是嗖嗖地快速移動。還有,它是一個翅膀。
這本書記錄了1962年Nike從一個想法開始一直到1980年nike上市,這18年間的很多大事件還有細節,在作者的筆下娓娓道來,看的很過瘾。
Nike最早是做鬼冢虎代理起家的。這是個很有意思的事情。作者在周遊世界的時候,一個發達國家的美國人,居然去做了一個欠發達國家公司的産品代理。1962年的日本啥樣我不清楚,但是在作者的叙述當中反正不好,有點百廢感覺,待興的意思沒怎麼讀出來。
關于跑步。隻要跑了,就停不下來。特别到位的一句話,跑步的人都能理解。跑步的真正原因是停下來會讓你感覺到對死亡的恐懼。
關于現金流。Nike的發展過程和《富甲美國》裡面沃爾瑪的發展有點像,都是進貨,賣貨,開賣場,然後進更多的貨,賣更多的貨,開更多的賣場,不留現金流。在事業上升期,貨物供不應求,在經營者眼中是再清晰不過的事情,要什麼現金流。但是大部分銀行、投資人看的卻是心驚膽戰,不敢給貸款,直到通過上市解決現金流的問題。
關于企業文化。一群熱愛體育的人,造就了獨特的企業文化。印象很深刻的一點,對于産品公司來講,質量永遠是第一位的。廣告創意再好,也要排在産品後面。
然後,就到了書中最精彩的部分。居然在一本外國人寫的書中,看到了這樣一句話,越努力越接近道。
最後,以《鞋狗》開篇一段文字作為結尾吧。
懦夫從不啟程,
弱者死于路中。
隻剩我們前行,
一步都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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