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小時候看《濟公》時,覺得這個和尚很有趣。因為他既喝酒又吃肉,關鍵還神通廣大。這樣一個放蕩不羁的形象與腦海中那個清規戒律、吃齋念佛的形象格格不入。畢竟在很多人的印象當中和尚就是吃素的,從不吃肉喝酒。這其實是有一定的誤區的,因為最早和尚是可以吃肉的。
佛教剛傳入中國之時,還保留着很多天竺那邊的傳統習慣,比如說吃肉。我們現場時常說的和尚不吃葷,這裡的葷很多人理所當然地認為就是肉類。但實際上這裡的葷(hun)應該念作葷(xun),是熏的意思,指氣味熏人的蔬菜。
根據《梵網經》記載:“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辛”,所以葷指的就是這五種蔬菜。葷字從草頭而不從肉旁,就說明葷的原始意義,是植物而非動物。因為在佛教看來吃了葷,耗散人氣,有損精誠,難以通于神明,所以嚴加查禁。事實上在佛經《戒律廣本》同樣也寫得就很清楚:佛教沒有明确說吃素,而是禁止吃葷。至于肉類食物,佛教裡面稱之為“腥”,而非“葷”。所以早期的佛教徒是可以吃肉的。、
即便是現在的佛教徒當中,也隻有我國的漢族佛教徒才規定了不能吃肉。包括我國的藏、蒙、傣等少數民族在内的佛教徒,以及世界上其他國家的佛教徒吃肉是非常正常的,例如印度、斯裡蘭卡、泰國以及日本等國。
目前佛教大概可以分為兩大流派,一個大乘佛教,另一個小乘佛教。大乘是一心度人,以自度為度人手段,所以什麼肉都不能吃。小乘但求自度不求度人,允許吃三種“淨肉”。根據《五分律》記載:“有三種肉不得食:若見、若聞、若疑。 見者,自見為己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己殺;疑者,疑為己殺。 若不見、不聞、不疑,是為淨肉”。所以藏、蒙、傣等小乘佛教教徒可以吃肉,而屬于大乘佛教的漢族佛教徒就不能吃肉了。
但是漢族佛教徒不吃肉的曆史也隻有1400多年。當時的中國正處于南北朝時期,南朝佛教的發展達到了一個小高峰,此時南朝梁武帝蕭衍可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同時也是曆史上最有名的皇帝和尚。相傳他在位期間曾經四次到到同泰寺舍身為僧,自動放棄一切合法權益,變成同泰寺的廟産,其中最長的一次竟在寺院裡住了37天。大臣們為了贖回他,讓他回來當皇帝,也是耗盡了國庫大量錢财。
除了在行為上出家為僧,梁武帝對于佛教經典也是如數家珍。一部《大般涅經》,爛熟于心。對于經書裡面規定的:“戒殺生”。梁武帝也有自己獨特的見解,在他看來就殺生管殺生,肯定管不徹底,還是要從根本上抓起,活學活用,幹脆不準吃肉!肉不能吃,看你殺生還有什麼用?當即就下旨,命令全國僧侶禁止吃肉,對于老百姓則采取了倡導吃素的做法。為了能夠在法理上得到支持,也規定了原來用來祭祀天地神明祖宗的“三牲”以後也不能夠使用,一律換成了面粉做的供品。政令一出,百姓、僧侶隻能照做,一時間素食者“天下戶口,幾去其半”。
在頒布了“禁肉令”之後,梁武帝擔心僧侶私底下吃肉,還設立了一系列的懲罰制度,要求各寺寺官嚴加監督,寺廟不能懲罰的就利用國家機器加以幹涉。梁武帝之所以如此重視這項政令,其實主要還是因為要加強統治。最開始梁武帝信奉佛教,就是因為想要吸收佛教中有利于濟世安民的内容作為維護君權統治的工具。但是等到他深入了解了當時全國僧侶的所作所為之後,便發現了佛教發展壯大之後,有點要脫離其統治的趨勢。
當時的佛教寺院僧侶不受國法制約和戶籍管理,不需要對國家盡任何義務;而且,印度佛教中的“平等”、“唯佛”等觀念的存在也使得僧侶們有所倚仗,敢于藐視皇權。為了在佛教中确立自己的威嚴,讓僧人為自己所用。梁武帝就開始了一系列的佛教改革,而不吃肉就是其改革的第一步(畢竟生産肉類食物需要耗費大量的稻谷飼料,而将這些稻谷飼料省下來則能夠多養活好多人)。
最終這場佛教改革,也确立了包括禁斷酒肉在内的一整套中國佛教可操作模式的框架,這 一整套規矩包括素食、僧裝和獨身,這一框架為後世繼承和發展,不僅少有違犯還延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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