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機的普及,錄音變得非常簡單,通話時輕點按鍵就能解決。錄音或錄像作為證據種類中視聽資料是法律允許的證據形式之一,根據最高院在訴訟證據規定中,認為合法取得的私自錄音證據,也是有效的。當然你得保證它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實性以及關聯性。
1、取得的錄音證據的手段不能違法,不能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進行。如安裝竊聽設備錄音,闖入他人住所強行錄音等等。
2、錄音中對方表達的每句話的意思都是真實的,自由的。若是以脅迫或把對方灌醉進行套話,這都是不合法的。
3、錄音資料的内容需要真實、連貫,音質需要清晰,而不能擅自剪輯、截取。要保留視聽資料的完整性。
4、錄音作為證據盡量不要單獨使用,最好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鍊。
5、錄音資料要保留原始載體,不要翻錄。在向法院提供錄音資料時,除了提供複制件和同步錄音文字材料外,還必須保留原始的錄音。對視聽資料的真實性産生争議時,可能會需要司法鑒定。
錄音時的一些注意事項。
1、錄音的内容要有時間、雙方身份等因素,開始時一定要說出對方的全名,并待其确認。談話的語氣、溝通方式,表達要自然,盡量平和溝通,在激動争吵過程中的表達,可能會認定為非真實意思表示,不被認可。
2、錄音取證時間要早,至少是沒有起訴之前。起訴後,對方警惕性會提高,很難成功。要根據想要确認的事實設定談話内容。特别是涉及金額和時間的相關問題,一定要明确到具體數額和時間點,要與訴求目一緻,能與其他證據能相互佐證。
3、對于關鍵内容,不能含糊不清。可能的話,關鍵内容應由對方明确表達,而不是隻答複“嗯”“啊”可能的話,要多次确認。錄音取證目的是要固定的事實,不要糾纏。
4、錄音取證的時間不宜過長。最好根據關鍵内容,集中在某一或某幾個時間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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