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理論
破窗效應(英語:Broken windows theory)是犯罪學的一個理論,該理論由詹姆士·威爾遜(James Q. Wilson)及喬治·凱林(George L. Kelling)提出,并刊于《The Atlantic Monthly》1982年3月版的一篇題為《Broken Windows》的文章。
此理論認為環境中的不良現象如果被放任存在,會誘使人們仿效,甚至變本加厲。一幢有少許破窗的建築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将會有破壞者破壞更多的窗戶。最終他們甚至會闖入建築内,如果發現無人居住,也許就在那裡定居或者縱火。一面牆,如果出現一些塗鴉沒有被清洗掉,很快的,牆上就布滿了亂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東西;一條人行道有些許紙屑,不久後就會有更多垃圾,最終人們會視若理所當然地将垃圾順手丢棄在地上。這個現象,就是犯罪心理學中的破窗理論。
理論由來
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于1969年進行了一項實驗,他找來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把其中的一輛停在加州帕洛阿爾托的中産階級社區,而另一輛停在相對雜亂的紐約布朗克斯區。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輛,他把車牌摘掉,把頂棚打開,結果當天就被偷走了。而放在帕洛阿爾托的那一輛,一個星期也無人理睬。後來,辛巴杜用錘子把那輛車的玻璃敲了個大洞。結果呢,僅僅過了幾個小時,它就不見了。
克洛德·弗雷德裡克· 巴斯夏
以這項實驗為基礎,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提出了一個“破窗效應”理論,認為: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幢建築物的窗戶玻璃,而這扇窗戶又得不到及時的維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示範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的窗戶。久而久之,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序的感覺,結果在這種公衆麻木不仁的氛圍中,犯罪就會滋生、猖獗。
理論啟示
“第一扇破窗”常常是事情惡化的起點。這一現象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常常可以見到。比方說,你分别到兩位朋友家做客。朋友甲的家裡窗明幾淨,地闆上一塵不染。如果他忘了給你準備煙灰缸,你一定會在點煙之前請他幫你找一個煙灰缸,而決不忍心讓煙灰落在光亮的地闆上。而朋友乙的家裡是随處可見的塵土和紙屑。估計你也懶得要朋友給你找煙灰缸了,而是任由煙灰飛散,或是直接把煙蒂扔到地上了。
事情的惡化當然還離不開後面那一雙雙推波助瀾的手。面對“第一扇破窗”,我們常常自我暗示:窗是可以被打破的,沒有懲罰。這樣想着,不知不覺,我們就成了第二雙手、第三雙手……去市場買瓜子,抓了幾個嘗嘗。瓜子皮呢?你放哪兒了?是不是看到地上已有一片瓜子皮了,就将自己磕的皮也扔地上呢?大熱天走在街上,買根雪糕,半天沒有找到垃圾筒,你會将包裝紙放在哪兒?是不是找個有垃圾的角落,悄悄地扔掉呢?路上的噪音、牆上的筆迹、地上的痰迹就這樣越來越多,我們離優雅、文明、公德就這樣越來越遠。
“環境早就髒了,我扔的這點兒垃圾根本起不到關鍵性作用”、“反正也不是我先這麼做的”,不少人會這樣辯解道。其實,這些說法根本站不住腳,錯了就是錯了,影響的大小并不能改變行為錯誤的本質,别人的錯誤更不會是證明你無錯的理由。勿以惡小而為之,規範自我,不要讓“破窗效應”一再發生。其實,人和環境之間是互動的,環境的好壞是人的行為的體現。我們許多人抱怨環境惡劣,可他們卻很少反思自己的言談舉止。不少人盯着社會的陰暗面,結果自己的心靈也變得狹隘和陰暗,自己不自覺地成為了社會上的一扇“破窗”。
我們不僅不能做第N次打破窗戶的人,我們還要努力做修複“第一扇窗戶”的人。即使是當我們無法選擇環境,甚至無力去改變環境時,我們還可以努力,那就是使自己不要成為一扇“破窗”。
從“破窗效應”中,我們可以得到這樣一個道理:任何一種不良現象的存在,都在傳遞着一種信息,這種信息會導緻不良現象的無限擴展,同時必須高度警覺那些看起來是偶然的、個别的、輕微的“過錯”,如果對這種行為不聞不問、熟視無睹、反應遲鈍或糾正不力,就會縱容更多的人“去打爛更多的窗戶玻璃”,就極有可能演變成“千裡之堤,潰于蟻穴”的惡果。
應用實踐
基本上,破窗效應帶給我們的思路就是從小事抓起,隻有全部小事都不出亂子,才能做大事。在應用實踐中,最直觀的“小事”就是環境衛生,要把一個地方搞幹淨1天、2天并不難,但是要一個地方持續1年365天都很幹淨,那就隻有頂尖的企業才能做到。這些事情并不難,缺的隻是下定決心、持之以恒、配套機制、形成文化、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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