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戶口遷移證件丢失的,證件簽發地戶口登記機關應當根據本人申請,按照原證件内容予以補發,并注明補發情況。
那麼要如何補辦戶口遷移證件呢?
看這裡!
申請條件
遺失《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需補領的。
申請材料
1、丢失補領申請人身份證
2、申請書
注:所需材料可從小程序速辦寶裡下載
辦理流程
一、受理
辦理人:思明分局駐行政服務中心戶籍窗口民警
辦理時限:當場
審查标準:
按辦事指南要求審核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辦理結果:
符合受理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符合受理條件材料不齊全的出具《一次性告知書》。
二、決定
辦理人:思明分局駐行政服務中心戶籍窗口民警
辦理時限:當場
審查标準:
根據申請事項實施規程和法律法規,對申請材料進行實質内容審查,審查該申請是否符合法定權限的辦理條件。
辦理結果:
符合審核條件的,出具審核通過意見,當場辦結。不符合審核條件的,出具審核不通過意見。
窗口辦理
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廈門市思明區蓮前街道前埔東路20号思明區行政服務中心8樓公安服務廳3号、4号、6号、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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