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學了個詞:分蹄倒嚼,這詞源于一些經書。
首先分蹄是說豬的腳像牛羊一樣是分成幾瓣的,倒嚼指的是牛羊的反刍,他們會将吃下的草送回到嘴裡重新細嚼,以助于消化,而豬是不會反刍的被意為不潔。
伊斯蘭教是不準吃豬肉的,這其中有主客觀兩個原因,客觀原因是阿拉伯民族聚居的西亞是半沙漠半幹旱地區,居民以遊牧為主,而飼養豬必須要定居及大量的水源,因此不适合該地區飼養,其遊牧民族也就基本不食用豬肉,主觀原因是伊斯蘭教在飲食上繼承了猶太教的習俗,規定凡是動物蹄不分兩瓣,且不倒嚼者,視為不潔,不可食用,所以教義等于規定隻可以食用偶蹄目,反刍類動物,譬如牛,羊等,所以豬為奇蹄,不反刍,則為不潔,不可食用。
在我國回族、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撒拉、東鄉、保安、塔吉克、塔塔爾、烏孜别克10個少數民族的傳統生活習慣是不吃豬肉的,這種傳統習慣來源于伊斯蘭教。
根源于《古蘭經》的規定,而不吃自死物和豬肉,還有更為深遠的民族和宗教根源。因該民族所信仰的伊斯蘭教由居住在西亞一帶的閃米特族的支系阿拉伯人所創立,而阿拉伯半島氣候炎熱,且多為沙漠,同時也不利于豬的生長和發展;
豬的傳染病很多,閃米特族人自古以來,視死動物和豬為穢物,不可食,不可摸,不可用之祭神。有些不友善的人認為維吾爾族不吃豬肉是為拜豬,那完全是無知和誤解。其實諸如猶太教、基督教也有過禁食死物和豬肉的戒律。
維吾爾族對飲食的禁忌因出自伊斯蘭教的經典,所以是每個維吾爾民必須遵守的,年深日久,代代相遵,就逐漸演變為維吾爾族生活方式和飲食習慣的組成部分,成為該民族的生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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