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争行為,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工信局違反了《反壟斷法》相關規定。近日,該局被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改正相關行為,包括立即廢止或修改相關文件,并在官方網站或報紙上公示;建立并完善公平競争審查各環節流程工作制度;對機關及所屬單位出台的相關政策措施進行排查整改等。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公告(網站截圖)
今年3月,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對仙遊縣工信局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争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5月17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在網站公布調查情況。
經查,2020年10月12日,仙遊縣工信局在縣政府網站發布實施《仙遊縣工信局關于建立仙遊縣政府投資小規模電力類工程承包商名錄庫的通知》,該文件設定了進入仙遊縣政府投資小規模電力類工程承包商名錄庫的準入條件為“注冊地在仙遊縣境内(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并規定“企業(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注冊地變更為仙遊縣以外地區的”将被清出承包商名錄庫。
公布的信息顯示,仙遊縣工信局設定的以上市場準入條件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直接将外地經營者排除在仙遊縣區域的特定市場之外,剝奪了此類外地市場主體參與仙遊縣區域市場競争的權利,也損害了仙遊縣小規模電力類建設業主的自由選擇工程承包商的權利,且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制定出台相關政策措施的公平競争審查主體責任,沒有依法行使行政權力,濫用了行政權力。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認為仙遊縣工信局屬于《反壟斷法》規制的“行政機關”,其以通知形式,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争内容的市場準入條件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其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争内容的規定”的規定,應依法予以糾正。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