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張超
臨近過年,許多人開始儲備年貨,而作為現下最為火熱的購物方式,“網絡直播帶貨”讓不少消費者“欲罷不能”。1月14日,河南省消費者協會針對“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進行通報。消息一出,便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雖然這隻是一個簡短的通報會,可是卻透露了關于“網絡直播帶貨”方面,直播帶貨營銷行為該如何規範、産生網購糾紛該如何解決、食品安全如何監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如何保證等諸多的現實問題。
(圖片來源網絡)
1月17日,河南省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王中勝獨家接受大河報·豫視頻記者采訪時表示,“網絡直播帶貨銷售”是新業态新的營銷方式,互聯網信息時代迅猛發展的産物。在消費領域帶來了治理規範的新情況新問題。這個行業既涉及法律(産品質量、廣告宣傳、營銷競争、知識産權等合法合規問題),也涉及市場秩序、公序良俗等社會公共利益,更關系着消費環境及廣大消費者權益。因此,網絡直播帶貨行業的規範,既重要也實際。
大河報律媒團合作律師事務所——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王克鵬律師認為,網絡直播帶貨并非法外之地,消費者應當合理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引發關注
試問近幾年,哪個行業增速最快?很多人肯定會說,“網絡直播帶貨”。
據官方媒體報道稱,2021年9月,艾瑞咨詢發布《2021年中國直播電商行業研究報告》顯示,2020年中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超1.2萬億元,年增長率為197.0%,預計2023年直播電商規模将超過4.9萬億元。
在直播時代的風口期,比如辛巴、薇娅等“網紅直播帶貨”主播也迅速走紅。然而,在“直播帶貨”為消費者帶來更多選擇的同時,随之而來就是一些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問題。
為何河南省消費者協會針對“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會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記者從河南省消費者協會了解到,該案件是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費者協會組織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也是國内規範直播帶貨行為,治理電商直播新業态,嘗試解決“網紅直播帶貨銷售模式”法律問題的典型案件。
河南省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段曉明在接受大河報·豫視頻記者采訪時表示,河南省消協已經和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建立了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包含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共享、重大案件通報、支持訴訟、配合調查取證、聯席會議、普法宣傳等内容,保障雙方公益訴訟協作有效開展。“這也是雙方聯合制定公益訴訟協作工作機制後,相互合作、配合的第一例公益訴訟案件,所以該案件備受大家關注。”段曉明說。
河南省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王中勝告訴記者,此次,河南省消費者協會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訴訟要求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和兌現退一賠三的責任。
王中勝表示,此次“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隻是衆多案件當中的其中一例,這也代表“網絡直播帶貨”的平台、帶貨主播等方面亟待規範。
河南省消協為何要提起此次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到底是什麼?河南省消費者協會為何要對“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進行調查?對此,網友産生衆多疑問。
大河報律媒團合作律師事務所——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王克鵬律師解釋到,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其實就是法律規定或者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授權的機關和社會組織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可以是由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對經營者侵害衆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費者人身、财産安全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其實,由河南省消協等組織提起的“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可謂一波三折。
河南省消協負責人在與記者交談中透露了相關細節,其實2021年初,河南省消協就已經開展了多項工作,從2021年1月16日,河南省消協約談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到向淘寶、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等發出協查函,部分協查遭遇無回應。這其中約談企業、調查取證、座談研究、專家論證等就花費了很長的時間,步步艱難,最終在2021年12月15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案件是關于直播帶貨食品銷售的大型案件,也是目前涉及金額較大,同時該案件涉及我國多個省、市、自治區。
在交流中,河南省消協副秘書長王中勝告訴記者,“辛巴事件是直播帶貨亂象的一個典型,它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嚴重幹擾了社會經濟秩序。”王中勝說,針對當前消費領域出現的新問題、難點熱點,通過聯合司法、行政、專家學者和消費者等社會方方面面,找到規範治理直播帶貨新業态出現的問題的途徑和方法,同時也為立法和司法、監管實踐提供有益的參考。
有網友也疑惑,網絡直播帶貨是不是已經成為消費痛點?
王克鵬認為,網絡直播帶貨并非法外之地,無論是商品的線上銷售還是線下銷售,如果遇到法律糾紛,消費者都應該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中消協公布7類網絡直播亂象,直播帶貨該如何監管?
其實,《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2021年2月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6.17億,較2020年3月增長5703萬。其中,電商直播用戶規模為3.88億,較2020年3月增長1.23億,占網民整體的39.2%,排名位列各類網絡直播用戶數量第一位。
網絡直播帶貨有哪些亂象呢?
此前,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了7類網絡直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分别是虛假宣傳、退換貨難、銷售違禁産品、利用“專拍鍊接”誤導消費者、誘導場外交易、濫用極限詞、直播内容違法。
近日,據記者了解,2021年十大消費維權新聞評選中也提到,2021年雙11期間,浙江省消保委消費體察發現,五大電商平台直播帶貨有近四成商品不符合國家标準,個别頂流主播存在誇大宣傳、使用絕對性廣告語等問題。2021年12月23日,浙江省消保委約談平台及相關主播,對發現的問題逐一通報,要求各平台及相關主播須态度、速度、力度“三度合一”,及時完成整改。
網絡直播帶貨亂象叢生、魚龍混雜曾引起廣泛的社會關注,對于直播帶貨,該如何管理和規範?
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給出了明确的解釋。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曾公開表示,該《辦法》的出台,旨在規範網絡市場秩序,維護人民群衆合法權益,促進新業态健康有序發展,營造清朗網絡空間。《辦法》要求,直播營銷平台應當建立健全賬号及直播營銷功能注冊注銷、信息安全管理、營銷行為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等機制、措施。
此次《辦法》的出台,特别在壓實平台主體責任方面也有所創新。首先就是提出事前預防。要求平台對粉絲數量多、交易金額大的重點直播間采取安排專人實時巡查、延長直播内容保存時間等防範措施。其次是注重事中警示。要求平台建立風險識别模型,對風險較高和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采取彈窗提示、顯著标識、功能和流量限制等調控措施。再次是強調事後懲處。要求平台對違法違規行為采取阻斷直播、關閉賬号、列入黑名單、聯合懲戒等處置措施。
春節臨近,消費者網購商品該如何選擇?
由于網紅直播數量衆多,且良莠不齊,翻車現象時有出現。消費者為什麼還願意在直播間下單呢?
業内人士分析,總結下來大概有以下三點:首先就是在直播間的體驗感和參與感很好,大家能夠看到貨物的效果,正所謂“眼見為實”,自然願意下單;其次,作為網紅的鐵杆粉絲,更容易相信網紅推薦的産品和服務,粉絲忠誠度和信任感更高;再次,在直播現場,更容易受到現場的沖擊,也更容易形成購物沖動。
都市白領小姚是網絡直播購物的“鐵杆粉絲”,她告訴記者,“網紅直播帶貨”确實為生活帶來了巨大的改變。“看直播購買商品有時候就是一時沖動,有品牌背書的就信任品牌,沒有品牌背書的就相信網紅,隻要價格能夠打動我,就先買了再說。”小姚說,在直播購買的商品退貨率會高一些,其實,一個月算下來,真正能夠留下的商品并不多,大多東西都是買了再退,退了總是還想再買别的,個人感覺網購商品跟實體店還是有些差别。
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方網站獲悉,2020年11月發布的《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給出了明确的規定,商品經營者通過網絡直播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并執行商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得通過網絡直播銷售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生産、銷售的商品或服務;不得通過網絡直播發布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在大衆傳播媒介發布的商業廣告;不得通過網絡直播銷售禁止進行網絡交易的商品或服務。
該《意見》還明确,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售賣假冒僞劣産品等問題,依據《産品質量法》,重點查處在産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僞造産品的産地和僞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的食品安全問題,依據《食品安全法》,重點查處無經營資質銷售食品、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銷售标注虛假生産日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違法行為。
業内人士告訴記者,“網紅直播帶貨”的商品大緻分為兩種,知名品牌商品和網紅商品。目前,知名品牌商品比的是“價格”,而絕大部分“網紅商品”,是在尋求更好的品牌背書,從而想要一炮而紅。那麼,這就對網絡銷售商品的質量監管提出了新要求。其實,網絡直播的商品從監管上面來講,不同于線下實體銷售的是,網絡銷售往往對于産品的大小、克數、包裝、質量等概念比較模糊,所以這就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當擦亮眼睛。
河南省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王中勝還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應該有較強的自主意識,更不要盲目地追求明星效應,在消費者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時,不要因為事情較小,而錯失投訴的權利。
網絡直播購物,消費者該如何保證自身合法權益?
消費主體的分散、商品價值不高、起訴成本高、處理時間長,往往讓消費者的維權之路走得異常艱難,這或許就成為當下網絡直播購物維權的痛點。
據記者了解,針對社會輿論廣泛關切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多處強化。直播營銷平台應當及時處理公衆對于違法違規信息内容、營銷行為投訴舉報。消費者通過直播間内鍊接、二維碼等方式跳轉到其他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發生争議時,相關直播營銷平台應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證據等支持。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應當依法依規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和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
王中勝與記者交談中還建議,無論是平台還是商家,在銷售前期就應該規範其銷售行為和提供強有力的售後保障,這樣才能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減少糾紛。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意見》中也提及了關于網絡直播銷售商家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諸多問題。商品經營者通過網絡直播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在其網店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售後服務等信息。網絡平台應當為公示上述信息提供技術支持等便利條件,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另外,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售後服務保障不力等問題,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重點查處對消費者依法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等違法行為。
“春節臨近,挑選網絡商品應當擦亮眼睛,購買商品應該向商家詢問和索要相關的生産許可證、産品質量證書等,選購大品牌的商品,應該多平台對比,清晰地了解到該商品的市場價格,再進行下單購買。如果選購的是‘網紅商品’,索證索票非常重要,如果一旦發現有産品質量問題,應當及時向12315平台反映,或與商家入駐平台及商家積極協商賠償、退貨、退款等事宜。”王克鵬律師提醒廣大市民。
來源:大河報·豫視頻 編輯:張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