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對别人的“恨”,都是對自己無能的“怨”。
女子想要獲得幸福,首先讓自己強大,強大到從容淡定,強大到無所畏懼。
有天你會明了,
維持持久親密關系的前提是兩個“真我”的遇見和相處,一方太壓抑或扼殺自我,情感質量上不去,關系也就長久不了。
《我的前半生》中,俊生和子君的婚姻之所以半途而廢,就是一方樂得逍遙,一方太過壓抑甚至扼殺自我。
子君作為全職太太衣食無憂,自然倍感幸福。可對于俊生而言,他也是人,也是肉體凡胎,他也有累的時候,也有煩的時候。
每每這時,子君不是那個合适的傾聽者和安撫者,所以淩玲才有機可乘。這段婚姻之所以無疾而終,表面看起來是俊生變心,實則是子君的不作為。
原著中,太多的細節也表明了這一點,男人移情别戀不都是本性使然,還有對妻子不滿和不悅的因素在裡面。
金星曾在媒體上分享過這樣的觀點,她和漢斯的相處,一會是他媽,一會是他老婆,一會是他心中的白蓮花。
她可以一個人分飾三個角色,把這個男人抓的死死的。細細想來,不無道理。婚姻,着實是需要經營的。
從來就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子君倘若在婚内的時候,懂得這些道理,大抵,也就沒淩玲什麼事了。
原著:俊生3句大實話,聽起來無恥,卻道出了他離婚時的真實心理。第一句,子君,我對不起你,但我不能放棄愛情。
看過劇版的讀者大概都對俊生這個人有印象,雷佳音的氣質跟他非常吻合,原著裡的俊生就是一個磨磨唧唧,猶猶豫豫的男人。
有個細節可以證明:“一向體弱,拿不定主意,買層公寓都被經紀欺辱,一向由我撐腰,日子久了,我活脫脫便是個兇婆子,他是老好人。”
由此可以看出,俊生主動提離婚,不是他的本意,而是被淩玲軟硬兼施,逼得沒有退路了,不得已而為之。
在那個階段,讓他做選擇,兩個女人,無論選誰,他都會感覺到痛苦萬分,一邊是紅玫瑰,一邊是白玫瑰。
他原本想要的是魚和熊掌兼得,卻發現沒這種可能,淩玲的手段搞得他鬼迷心竅,意亂情迷。
稀裡糊塗就把婚給離了,所有人都看得出來,他對子君是有感情的,但他更喜歡淩玲。
說到底,是新鮮感惹的禍。後續的劇情中,他後悔了,想要複婚,就足以說明,他對淩玲也并非是真愛。
第二句,子君,我以前愛過你,現在愛上了别人,我不得不離你而去,求你原諒我。
女人對于自己深愛的男人,向來是沒有法子的,深陷愛裡面的時候,可以卑微到塵埃裡。
原著中的子君和劇版的子君都是如此,她不想離婚,她對俊生仍有愛意,她對自己無能為力。
她想要做出改變,希望對方給她機會,然,俊生沒有。而是果斷的轉身離去,隻甩給她一句話,我決定同你離婚。
站在子君的立場,這番話聽起來,啼笑皆非,滑稽荒謬至極,你愛上了别人,所以你要抛棄我,抛棄兩個孩子。
去追求你個人的享樂,婚姻對你隻是一種束縛,多麼可笑?我想,在那樣的情境下,任何人聽到這番話,都像是被人在打耳光。
要走就走吧,何必把自己僞裝成一幅情深義重的模樣?着實惡心。可冷靜下來,換位思考,這何嘗不是他的真實心理。
第三句,子君,我實在迫不得已,她叫我離婚。
迫不得已這四個字,淋漓盡緻的展現了俊生這個人物的個性,他不是賀涵那樣的男人,能看穿女人的僞裝。
識破淩玲的手段,他相對簡單和懦弱,在愛情裡,更是缺少主見和經驗,隻會被人牽着鼻子往前走。
他對淩玲的感情,是愛情嗎?不盡然,更多是一種需要,就像是一個孩子在外面玩了一天,渴望媽媽的懷抱,渴望家庭的溫暖一樣。
第二天醒來,他依然會去外面玩。當有天,他足夠成熟,足夠理性,足夠強大的時候,就會展開翅膀,獨自飛翔。
他對淩玲的需要是一陣子的,而非一輩子的。所以才會後悔當初的選擇,才會想要回到從前,從前的從前。
看原著的時候,細品他說的這三句話,句句肺腑之言,道出了自己的真實心聲,不是我想離婚,是她叫我離婚。
如果子君是一個高情商和大格局的女人,絕不會輸給淩玲,也不會輕易放走俊生。男人不管到了什麼年紀,内心都住着一個小孩,他就像一個風筝,喜歡飛翔,但風筝的線,終究是要掌握在妻子手裡的。
成熟女性對待感情,對待婚姻,就應該是放風筝的心态,不管他飛得多高,飛得多遠,一定要拉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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