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業務需求,航天信息對金稅盤版開票軟件進行修改優化後,啟動新一輪升級。
01
稅局通知開票軟件重大升級
5月21日前務必完成
特别注意1:
根據稅務總局工作要求,此次定向升級的機動車企業須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開票軟件的升級工作,否則5月1日後将無法正常開具機動車發票。
特别注意2:
本次金稅盤版開票軟件升級後,其版本信息為:
總局發布版本号 V2.0.41_ZS_20210330
航信内部版本号 V3.1.00.210330
為配合5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發票管理辦法》 有機動車授權和成品油授權的企業,開票軟件升級版本為:
總局發布版本号 V2.0.42_ZS_20210430
航信内部版本号 V3.1.00.210430
02
稅局通知開票軟件重大升級
升級内容詳解
升級内容
1、調整小規模納稅人(含轉登記納稅人)政策提醒内容,2021年12月31日前小規模納稅人(含轉登記納稅人)登錄開票軟件時進行政策提醒;
2、2021年4月1日後,湖北省小規模納稅人(含轉登記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填開界面商品行稅率欄默認為1%,選擇3%征收率的商品編碼後票面自動替換為1%;
3、納稅人手動将稅率修改為3%,點擊“打印”時需要進行開具理由選擇;
4、有機動車授權和成品油授權的企業,新增以下内容:
4.1有機動車授權的企業:
⑴可在線獲取機動車企業标識;
⑵機動車企業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在線獲取合格證信息,隻能使用本企業名下的機動車合格證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⑶開具機動車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隻允許選擇機動車類稅收分類編碼,并打印“機動車”标識;
⑷申請紅字信息表時增加“涉及退貨和開具錯誤等”和“涉及銷售折讓”兩種原因并進行校驗;
⑸支持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開具與打印。
4.2、有成品油授權的企業:
開具紅字發票信息表時,需要錄入藍字發票的代碼和号碼的情況下,如果對應藍字發票是2021年5月1日以後開具的,隻能全票面開具信息表,不允許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部分數量或金額的沖紅;
5、支持從下載的紅字信息表中獲取購方地址電話、開戶行賬号信息帶入紅字專票開具界面。
03
金稅盤如何升級?
方式一:自動升級
雙擊運行開票軟件,自動檢測版本更新信息,檢測到新版本後,開始自動下載安裝文件
下載完成後開始自動安裝
安裝過程中,安裝程序會自動備份舊版本數據,靜候其備份并安裝完成。安裝完成後彈出更新結果,窗口将在30秒後自動關閉。
方式二:手動升級
下載最新版本開票軟件安裝程序
雙擊運行下載的安裝程序,出現安裝界面。直接點擊“快速安裝”,即開始将軟件安裝到默認目錄“C:\Program Files (x86)\Aisino\開票軟件”
如不想将軟件裝在默認目錄,點擊右下角的“自定義安裝”,指定路徑後點擊“立刻安裝”
安裝程序開始複制文件,直至安裝完成,期間不需要其他操作
安裝完成後,彈出提示框,點擊“完成安裝”,即退出安裝程序,啟動開票軟件。
04
稅盤登陸界面也變了!
第一次運行新版開票軟件
不管是自動升級安裝,還是手動升級安裝,安裝完成後,會自動移除舊版開票軟件的快捷方式,增加新版快捷方式。
1、新版開票軟件的快捷方式圖标與舊版有很大不同,由橢圓形白底藍字的“信”,變為長方形藍底白字的“A”
舊版圖标
新版圖标
2、首次運行新版開票軟件,會先升級金稅盤底層程序,以配合新功能的使用
升級底層期間,切勿拔盤,拔盤可能導緻金稅盤損壞!
3、待金稅盤底層升級完成,軟件提示重新運行開票軟件,點擊【确定】退出金稅盤升級程序
4、再次雙擊開票軟件圖标,軟件會先将舊版數據遷移到新版軟件中來
5、自動遷移過程請耐心等待,遷移完成後,出現開票軟件登錄界面
6、出現登錄界面,至此升級過程完成
05
機動車發票開票最新規定!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版式調整說明
① 将原“購買方名稱及身份證号碼/組織機構代碼” 欄調整為“購買方名稱”欄。該欄應根據消費者的身份打印消費者的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
② 将原“納稅人識别号”欄調整為“納稅人識别号/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明号碼”;如消費者需要抵扣增值稅,則該欄必須填寫消費者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納稅人識别号,若消費者為個人則可填寫個人身份證明号碼。
③ 企業開票軟件升級後,進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填開頁面時,如果票樣未選擇,則提示用戶前往參數設置模塊根據現有的發票選擇票樣。
2、以進控銷開票規則
機動車經銷企業(授權經銷商、其他經銷商)開具機動車類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需通過車輛識别代号/車架号校驗車輛的歸屬情況及使用狀态,車輛的購買方為當前企業且車輛狀态處于未使用、已紅沖時,允許開具,否則不允許開具。
機動車生産企業(國内生産商)直接向終端消費者銷售機動車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應校驗機動車合格證信息中的車輛制造企業是否為本企業、是否為授權公司生産、是否為本企業購進的車輛。滿足任意一項均可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機動車生産企業(進口機動車生産企業駐我國辦事機構或總授權代理機構、從事機動車進口的其他貿易企業,以下簡稱“進口企業”)開具機動車類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直接向終端消費者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應校驗機動車合格證信息中的報關進口企業是否與開具發票的單位一緻或者是其購進的車輛。即進口企業隻允許對本企業報關的合格證或者其購進的車輛合格證開具機動車類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否則不允許開具。雙擡頭企業,其中一個報關進口企業使用了此合格證後,另一個報關進口企業不允許使用此合格證。
06
機動車發票常見問題解答!
1、 因開具單張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有限制(例如一百萬元),如果一台車的不含稅價格超過一百萬,同個VIN碼數量可以填0.5開兩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嗎?還是得去稅局升額度?
答:不可以,需要聯系主管稅務機關提升開票限額。
2、 經銷商既購買了整車,又購買了配件,是不是要分開開具發票?能不能開在一張發票上嗎?
答:配件如果不在機動車編碼裡需要另開一張發票。
3、 下遊企業是否要認證抵扣上遊企業開具的進項發票後才能開具銷售發票?
答:不需要,上遊企業開具的發票上傳至稅局系統後,下遊就可以開具銷售發票。
4、 上一環節的專用發票開具後,是否可以在當天即開具下一個環節的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答:可以。
5、 開具一輛車紅字發票後,需要等待多久才能重新開具這輛車的藍字發票?
答:紅字機動車發票上傳至稅局系統後即可重新開具藍字發票。
6、 5月1日之後,機動車票面調整之後,之前申領的發票是否可以繼續使用?
答:自2021年5月1日起啟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企業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可繼續開具舊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7、 當經銷商經營出現風險且拖欠公司車款的情況下,為了化解風險,通常會采取要求經銷商退車或将車輛調撥給其他經銷商。但如果經銷商同時出現稅務異常,導緻不能開具發票,那麼經銷商的庫存車将既不能開具紅字機動車發票退車,也不能開具藍字機動車發票調撥給其他經銷商。經銷商一旦出現不能開票的情況,其庫存車該怎麼處理?
答:憑相關證明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手工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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