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的區别:
一、概念上的區别。
二、構成要件上的區别。
1、兩者構成的特殊客觀要件不同;
2、兩者構成的特殊主觀要件不同。
三、法律效果不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表見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