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駕駛人路遇交警檢查
掉頭就跑
這其中一定有貓膩
果不其然
案件回顧
4月8日14時42分,九大隊騎警巡邏至碧雞路創庚加油站路段時,發現對向車道有一輛中型箱式貨車違反貨車通行規定駛入該路段,且該車的前号牌被毛巾遮住。
騎警立即調頭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沒想到,看到騎警的駕駛人李某
不但不服從騎警指揮
還加速逃離現場
經過五百米的追擊
騎警在昆西收費站旁的
修理廠将該車攔停
民警檢查車輛外觀時發現,該車前号牌被一塊綠色的毛巾遮得嚴嚴實實,車輛的後号牌和放大号牌也被反光條貼了起來,且駕駛人李某拒絕提供相關證件,在民警反複地耐心勸說下,駕駛人才出示其駕駛證。
随後,由于李某未随車攜帶行駛證、故意遮擋機動車号牌,違禁行駛多項違法行為,民警依法扣留其機動車,并告知李某攜帶相關證件于十五日内到交警九大隊接受處理。
違禁行駛
遮擋号牌
還給放大的号牌貼上反光條
路遇檢查還逃跑
……
駕駛人這操作堪稱逃避處罰“四件套”
可這些違法行為是要付出代價的
昆明交警對遮擋号牌的違法行為
始終保持着高壓嚴管态勢!
除了加強民警的日常巡邏外
同時利用
指揮中心的緝查布控系統
實時視頻監控獲取違法車輛的行車軌迹
配合路面執勤巡邏民警進行管控
+
現在還有市民線索舉報
這樣的費盡心思的違法還是歇了吧
4月10日,交警二大隊騎巡民警在學府路與虹山北路交叉口開展查緝工作時,接群衆舉報在虹山北路上有車輛涉嫌遮擋号牌。接報後民警馬上沿虹山北路查找,在路邊找到一輛牌照為雲A69***的教練車後牌被一張紙給遮擋住了。據了解,該路段為禁停區域,駕駛人将車停在路邊去吃飯又擔心被電子眼抓拍才出此下策,民警現場依法對該車駕駛人進行了處理。
以案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号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号牌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昆明交警在此也告誡廣大駕駛人
規則是安全的前提
秩序是暢通的保障
遵守交通規則才能安全暢通出行
任何“自作聰明”的違法行為
終究都逃不過法律的處罰
如遇交通違法
請積極向交警部門舉報相關線索
昆明交警指揮中心舉報電話
63163221,63165603
素材提供丨交警二、九大隊
審核丨李輝 郭峰
編輯&排版丨張穎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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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kmjj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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