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這種時候,一般司機都喊冤,
我車在路邊停得好好的,無緣無故被撞了
這就算了,竟然還要我負責任,真是倒黴!
停着的車被撞,負次要責任
案例:前不久,廊坊的一位村民,醉酒騎着自行車,直直地撞上前面停着的一輛貨車,救護車來後搶救無效,結束了生命,自己把自己撞死了,但是交警來了定責後,給了貨車司機次要責任,也就是貨車司機好端端地停着車,卻無緣無故被要求賠償。
警察的解釋是:由于發生事故路段為村裡的混合道路,沒有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線,雖然沒有禁止停車标志,但也沒停車位,交警表示,該貨車違反停車規定,所以要負次要責任。
1.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不得在道路上醉酒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假停車位,本來交了停車費,卻又被交警罰款,這是為什麼?
每次出去路邊停車,遇到這種情況,停車前沒見任何停車位标志和管理員,
車一停好,就從哪個犄角旮旯的地方鑽出來一個自稱是“停車管理員”的人,
要收停車費,少則幾塊,多則數十元。
警惕
這到底是不是收費停車位,站在面前的“停車管理員”有木有權利收費?警惕,以下這幾種停車位都是假的,你一定要拒交停車費,同時舉報她。
【假】沒有停車場收費标牌
不管是正規的停車場,還是路邊的收費停車位都會立有标準的藍底白字的收費标牌,上面标明收費标準、車位總數、所屬單位及相關監督單位電話等。如果沒有看到停車收費牌,盡管免費停。
【假】帶有“禁止停車”标志的場地
有些地方明明立着“禁止停車”的牌子,卻還有停車管理員收費,如果你問他這裡能不能停車,他肯定告訴你沒問題,肯定可以停。
但如果你真停了,剛好趕上警察叔叔貼條,你肯定就中招了。那些管理員會把貼在你車上的“違章告知通知書”撕掉,假裝什麼都沒發生。這真是賠了錢又折分的節奏
【假】地上沒有規劃停車線
在有些辦公園區或者是商場附近會集中出現這種情況,明明地上沒有停車位,卻有人冒充停車管理員,協助你停車,然後收取費用,這種情況一般管理員都會先收停車費,不然絕對不放你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