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7時30分許,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保龍二大隊民警在開展交通違法整治時,發現一輛5座小型轎車裡人頭攢動,便将該車攔下檢查。經核實,該車核載5人,實載9人,前排坐了2人,後排擠了7人,其中4人是幼兒,4名幼兒被後排3名成人懷抱在胸前。車上駕乘人員除了駕駛人與副駕駛按規定系了安全帶,後排7名乘客均沒有系安全帶。
駕駛人李某稱,一家人從龍陵前往保山做客,就把家中的孩子一起帶上了。随後,交警對李某的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依法對駕駛人李某作出罰款100元處罰,駕駛證記6分;對後排3名成年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行為作出警告處理,并協助李某對超員乘客進行轉運。
保山警方提醒:
多載一個小孩,也算超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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