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級名表“百達翡麗”又昂貴又難買,随之而來的是假冒僞劣山寨貨乘虛而入。
陳某某夫妻正是瞄準這種“商機”,四處訂購機芯、夾闆、表殼、字面等配件,組裝成多款假冒僞劣“百達翡麗”手表後對外銷售。1月14日,經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該起假冒注冊商标案件獲判。
老友合資開廠
事情要從2009年開始說起,那時候王某某被某手表廠派駐到廣州從事銷售業務,并在此期間結識了在鐘表城開設商鋪的陳某某。随着雙方業務聯系的增多,彼此間的信任也不斷增強。2017年左右,陳某某計劃制售假冒“百達翡麗”手表,而此時王某某的兒子剛好從手表廠離職,于是兩人商量在山東投資開設一家生産手表機芯配套夾闆的工廠,并讓王某某兒子負責工廠的生産經營,向陳某某提供改裝“百達翡麗”手表機芯使用的配套夾闆。
“投資建工廠的初衷就是幫陳某某改裝用于制造假冒‘百達翡麗’手表的機芯配套夾闆。我當初聽他說,正品‘百達翡麗’手表機芯的工藝十分複雜,由于該表的透明背殼會很清晰地看到機芯,所以需要改裝配套夾闆來掩飾假機芯。之前陳某某也找人制作過機芯配套夾闆,但是卻做不了。”到案後的王某某交代。2017年的秋天,雙方共同出資,其中陳某某投資60萬元、王某某投資30萬元,配件工廠正式開工了。
一條造假鍊條
解決了最棘手的問題後,陳某某便利用其長期從事鐘表行業的資源優勢,到處聯絡供應商訂購假表所需的相應配件。很快,陳某某便找到了梁某某為其提供假冒“百達翡麗”手表的表殼。此外,陳某某還向梁某某詢問是否知道或認識加工手表字面的工廠。之後,梁某某便聯系了文某某經營的字面工廠,采購了假冒“百達翡麗”手表的字面。
在陳某某的精心謀劃下,利用三家工廠的配件供應,一條假冒“百達翡麗”手表造假鍊條就完成了。在這條制假售假鍊條中,陳某某夫妻是生産與銷售的關鍵人員;王某某父子負責生産機芯夾闆,并安排工人盧某某組裝假表;梁某某、覃某某負責生産表殼;文某某、龍某某負責生産字面。
2021年7月,警方先後抓獲了陳某某夫妻、王某某父子、梁某某等人,随後文某某、盧某某均前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至此,這條造假鍊條的參與者全員落網。
打擊造假犯罪
對造假犯罪既要堅決打擊,還必須打準。據檢察官介紹,本案中雖然梁某某制造的手表表殼并沒有“百達翡麗”商标,但是其向員工覃某某和字面廠龍某某均發送過“百達翡麗”手表的圖樣,并要求他們仿照圖樣生産配件。由此可見,梁某某是知道其生産的手表表殼是使用于假冒“百達翡麗”手表,并為陳某某積極聯系手表字面供應商,故而能夠認定其主觀明知。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檢察官充分考慮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檢察官認為被告人陳某某夫妻、梁某某、王某某父子、文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覃某某、龍某某、盧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與此同時,檢察官積極開展調查核實,通過查閱案卷材料、訊問犯罪嫌疑人等方式,準确認定了該起制假售假犯罪數額,其中陳某某夫妻、梁某某、王某某父子、覃某某的非法經營數額為900餘萬元;文某某、龍某某的非法經營數額為300餘萬元。
嘉定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等9人未經注冊商标所有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标相同的商标,又銷售該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其行為應以假冒注冊商标罪追究刑事責任。
日前,經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标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4年至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不等,罰金人民币180萬元至10萬元不等;判處被告人覃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至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1年6個月不等,罰金人民币3萬元至2萬元不等。
作者 | 陳友敏 黃迪
來源: 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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