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項加拿大進行的心理研究裡,實驗人員向受測者展示一系列短片,其中有露骨的同性或異性性行為、有俊美男女走路、運動等日常片段;甚至還有猴子交配的畫面!最後,研究者意外發現,女性竟然比男性更容易受到視覺上的刺激──可以說幾乎所有影像,都能或多或少地引起女性生理上的興奮感。
刻版觀念一:“男人是視覺動物,女性則否”
有趣的是,當實驗人員口頭詢問受試的女性“你對這段影像有什麼感覺?”,或許是羞于承認,或許是她們自己都完全沒有意識,答案往往比實際的身體反應更保守,可是,測量儀卻忠實紀錄下了各種的生理波動。
所以,這種口不對心代表了什麼呢?當然不是“當女人說No就代表Yes”,這其實是性學研究者最新的課題與研究領域──撇開男人比女人更“性緻勃勃”的觀念吧,會不會女人的性,本來跟男人一樣強烈而原始,而“男人為性而愛、女人為愛而性”的二元觀,本身就是一個謊言呢?
刻闆觀念二:“性已經不是禁忌”
說起來不是沒有可能,想想看,過去千百年來,女性被教導不應該對“性”感興趣、不應該享受性生活,很長一段時間裡,一個忠于自身情欲的女性是不見容于社會的;當然,今日兩性生活的面貌已經大為不同,不到半個世紀之前,婚前性行為還是一項不可說的禁忌,但現在的年輕女性卻可以自由在Twitter或Facebook上分享自己的豔史;這個時代我們大方選購情趣玩具、保險套或性感内衣,自在地将性攤在台面上讨論,形式上确實是很“進化”了,但本質呢?
或許你會發現,廣義的“性話題”确實不再是個禁忌,但若回歸到私人空間,絕大部分的女性,在承認與處理“自己的性欲”時,仍舊會碰到障礙。心理治療師同時也是兩性作家Esther Parell說:“這好像是雙軌平行的兩件事,文化上的性是開放的,但伴侶之間裡的性是安靜的──我們到處都在談性,大談特談,卻在最應該讨論的場合裡沉默了——我們的房間。”
性不能代表愛情的全部
有一種女孩,願意在戀愛中幹脆用身體去奉獻,以為“性”可改善愛情。這種女孩,最初擔心愛不到人家,愛上人之後又怕被抛棄。
因為太在乎對方,于是就益發顯得強顔歡笑,于是男人的“愛我就該全部都給我”心理就變成一道溫柔的符咒,成為純情女孩“奮不顧身”的悲壯理由,而通常的結果,是她們真地“給了”,給得令自己也倍感凄美偉大。
不知道為什麼,戀愛中的女人特别喜愛扮演犧牲奉獻的角色,像祭典的處女,直到有一天,那個接受奉獻又不知好歹的神祗一巴掌打醒她的夢。她當然會傷心,會焚稿,會大病一場,但是更大的苦難是,她到死都不明白,為什麼她能給的都給了,對方卻仍然如此絕情絕義地負了她?
沒有人能告訴她為什麼!有人會說她太傻,有人也會說他太壞。或許這些女孩也為此原因默認,然後捧着被傷害的一顆心和一大堆問題去碰下一個男人。
于是,問題又開始了,除了“給”與“不給”的問題外,還有一個問題是:“坦白”不如“守口如瓶”?現在的女人在面對感情時,比較實際的做法,應該是認清自己要的不一定就是對方要的。
一家女性雜志非正式的調查顯示,超過一半的年輕女性仍保持着“如果我不照他的意思做,他就會離開我”的想法,而這樣的想法通常導緻最後“豈有此理”的怨想。因為你的慷慨,有可能隻是他的六合彩。
那麼如果你是男孩,你怎樣看這種女孩?如果你是女孩,你又會怎樣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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