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3日,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河池市原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局長、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中心四級調研員王冠發(曾用名王寬發)涉嫌犯單位受賄罪、受賄罪一案。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
1.單位受賄罪
2013年至2015年間,時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現更名為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中心)局長的被告人王冠發經與某房地産評估公司負責人商量,并經局班子讨論通過,該局通過推薦前來辦理業務的客戶到該公司進行房産評估,并約定以公司總收入40%的比例提取費用,先後收受提成費共計人民币120.27萬餘元,并用于單位開支。
2.受賄罪
2011年至2020年期間,被告人王冠發利用其擔任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副局長、局長等職務的便利,為多家企業及個人在業務承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緩交住宅維修資金、房屋(門面)租賃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好處費共計人民币138.8萬元。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王冠發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企業及個人給予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币138.8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作為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批準、授意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縱容該單位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好處費人民币120.27萬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應當以受賄罪、單位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
▲被告人王冠發出庭受審
▲庭審旁聽人員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進行舉證、質證并充分發表辯論意見,被告人王冠發進行了最後陳述。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擇期宣判。
來源:都安法院 河池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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