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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夜總會小姐的凄婉愛情故事

知識 更新时间:2026-02-23 05:16:14

  (本文所列刑事案件為重慶某刑警支隊所偵辦案件,打工妹均為化名)

  柔情的18歲女“小偷”王芬

  一位過去在南方夜總會打工、幹過坐台小姐、現已是個體服裝老闆的李淑蘭告訴筆者:“一個青年姑娘(處女),一旦圖新鮮或為了金錢,鬥膽跨進夜總會裡混,就意味着把少女最寶貴的東西廉價出賣給男人們!”這也是她坐台3年的親身體會吧。

  錢是夜總會大多數“坐台小姐”的惟一目的。

  年僅18歲已在夜總會打工一年多的王芬因為嘴甜,頗能讨得大哥、老闆的歡心,一天晚上8時許,她陪一位年已54歲的石姓包工頭“坐台”,一進入KTV包廂,在暗淡的燈光下,王芬就以娴熟的動作對石包工頭頻頻進攻,這個農民出生、家中有個老态龍鐘的妻子的包工頭春心躁動。對方情欲難忍時,王芬提出:“先給200元小費,我倆今晚随便怎麼玩都行。”石包工頭慷慨付款。見過客人的“大方”後,王芬又嗲聲嗲氣道:“我本來有間租賃房,但是三個月沒有交房租了,房東要把我趕出來,還要扣押我的東西,你能不能幫我把三個月的房租交了?”

  “三個月多少錢?”

  “不多,就300元錢。”王芬在石包工頭臉上一個深吻,“大哥,給我吧,給我吧!”石包工頭經不起王芬的柔情進攻,如數付錢。

  正當石包工頭與王芬親熱時,她又表示想當石包工頭的情人,為了方便聯系,王芬要求石包工頭給自己買部手機…… 就這樣,王芬使出渾身解數,一次坐台下來,雖然隻收到夜總會老闆兩個半小時的50元錢的坐台費,但從石包工頭手中獲得小費200元、房租費300元及價值1300元的手機一部。

  然而,第二天晚上,當石包工頭再次光顧這家夜總會時,夜總會老闆卻告訴他:“王芬不是我們廳子的小姐,她是個專打遊擊的串台小姐,今晚在這家,明夜去那廳,沒有固定的場所,你很難找到她喲!”

  石老闆仍不死心,又按給王芬配備的手機号碼打手機,然而,手機總是“占線”或“不在服務區”。

  正在石包工頭沮喪、賭咒王芬時,他哪裡知道,王芬卻在另一家夜總會包廂裡與另一個大哥表演着更為精彩的騙局呢!

  在夜總會燈光昏暗的KTV包廂裡,總想占“便宜”的客人在周身散發出少女青春活力的小姐身邊,往往手腳不規矩,在小姐身上抓摸時,有的小姐也順勢在客人身上抓摸,這時客人的錢包、手機、鈔票等貴重物品也常常不翼而飛。

  得手後,小姐便以“回電話”、“要飲料”、“方便去”為幌子脫身溜出包廂,将錢物轉移到隻有她自己才知道的“小金庫”,然後迅速回到包廂,溫柔地依偎在客人的懷抱裡。事後,當客人發覺自己的錢物丢失,也隻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有位42歲的稅務幹部,在包廂裡一陣溫情後,發現身上1490元現金不見了,立即叫來“領班”打開電燈幫助尋找,小姐表現得更加着急,幾次主動要求“搜身”。這倒讓客人過意不去,連聲道歉,此時此刻,小姐卻是“面帶愁容心歡喜 ”!

  有位紙廂廠的青年廠長,為招待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酒醉飯飽後,來到長江之濱的一家夜總會“高興高興”,兩個小時後,當結賬時,一掏錢包,才發現身上的3200元現金不知在哪裡掉了,這時,坐台小姐也早已不見蹤影,廠長隻好挂賬,翌日再補繳台費。

  更有一位個體企業姓葉的老闆,獨身出差來到一縣城聯系産品後來到當地一個豪華的夜總會消費,結果被兩個坐台小姐灌醉後,盜走4萬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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