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及自己的初戀或者不成功的戀愛時,很多人都會這樣說:那時我可真傻!言外之意,似乎現在已經不傻了,甚至已經像一位精明的商人或者政客。
我的理解是,當一個人這樣說時,表明他或她正處于一種常态,如果正在熱戀中,估計還要繼續犯傻,甚至傻的内容與檔次一如既往。當然,智商高一些的人,犯傻的内容可能會升級,也就是由學前班進入了小學,但如果是真愛的話,想不犯傻似乎挺難,因為傻的籃子比真理的籃子要大。世俗意義上的人,差不多一生都在犯傻,如果一個人終生都走在求道或者真理的大道上,那他不是神也是個聖徒了。
當然,這種經驗之談還有另外一種解釋,那就是有人一戀再戀撞得鼻青臉腫後,有些杯弓蛇影,把情場變成了生意場,某一日收拾得酷斃加帥呆出門時,與其說是去約會,還不如說是去談一擔生意,如果棋逢對手的話,那就會是一場馬拉松式的智鬥。
在我看來,無論是因為受傷還是因為冰雪聰明,這兩個人已經喪失了愛的能力,雖然他們能在這場“戀愛”及随後降臨的婚姻中找到自己美滿的歸宿。
曾有哲人說,傻瓜和精神病人,還有熱戀中的人,是同一類人。在某種意義上說,這個結論很哲學,因為一個人一旦進入熱戀,便仿佛害了一種熱病,頗像一隻熱鍋上的螞蟻,當然這是隻幸福的螞蟻。愛,是這個世界最美的花束,花兒綻開之時,這朵花的理智便差不多死了,隻剩了大把用不完的激情,很像是揮霍着存在銀行裡的一筆用不完的巨款。所謂情人眼裡出西施,便是批判和挑剔的細胞都沉睡了,隻剩了些情感和燃燒的細胞。“天地合,乃敢與君絕!”聽聽這位漢代女子的愛情宣言,便知生死都可置之度外,豈不是一團準備出生入死的生命之火?靈與肉的對撞,生生死死的纏綿,被完全詩化了,于是他挖鼻孔的樣子,她也瞧着挺美,而她的任性甚至是蠻橫無理,他也覺得美不勝收:親愛的,你生氣的小樣兒可真美!
“冷靜”這個詞,是大有意蘊的,當人的感情“冷”下來時,便有了“靜”,當然也就有了更多的“智慧”。相反,愛情源于“躁動”,源于燃燒,源于癡狂,一冷靜它便無由降生,縱然“盈盈一水間”,也會“脈脈不得語”。其實呢,如果深究下去,情商與智商似乎是一對天生的冤家,且二者之間有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比如我們都有這樣的體驗,童年的玩伴,少年或者青年時代的朋友,故鄉與母親,美好的初戀,它們往往是我們心靈寶庫中永恒的财富,因為那時我們很傻,隻是一團情感,沒有機心與油滑,隻用一顆很真很濕潤的心,擁抱着這個世界。當我們足夠複雜以後,比如大學時代,交一個知心朋友的難度就大多了,而一個人40歲以後,邂逅刎頸之交的可能性已經鮮有。
所謂“老奸巨猾”,不會是祖宗們信口開河,它既是經驗主義的,也是哲學的,因為這個世界很寒冷,堅硬的石頭很多,甚至不乏獵槍與陷阱,當我們跌跌撞撞交了足夠多的學費之後,就會變得機警和狡猾起來,每天出門時都要把自己武裝到牙齒,而一旦置身于一個陌生的環境,便把表情做成正在綻放的玫瑰,而渾身的神經,卻早已經是豪豬準備戰鬥前的一身硬毛,就像《水浒》中祝家莊擺的那些刀槍劍戟。
說到這兒,便進入了一個很難斷是非的深水區。我們都在選擇,但這還僅僅是個亞哈姆雷特式的選擇——愛或者不愛?當然,還不是生死,所以大可不必緊張。我想到了蘇格拉底。從容赴死前,他對弟子們說:就在這兒分手,你們去生,我去死。至于何者高明,隻有神知道。
愛或者不愛,也大抵如此。誰更高明呢?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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