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裡見過幾次搬鋼琴。幾乎每一次,都是一個弱小的女子指揮幾條大漢把鋼琴吊來吊去,好不容易裝上車,到了新的居所,又是一番折騰。心想,幸虧自己沒有鋼琴。
因為搬家是幾乎無法避免的,而鋼琴,卻是可以避免的。正常的搬家還可以平常心待之,如果是分手連同分家,還要搬走那麼大的一架鋼琴,就難免悲涼了。
現在年輕人,同居的很多。最理想的同居狀态,是兩個人都有自己的房子,為了同居買下第三套房子,分手了還有個地方可以撤。
但一般年輕人哪有能力置這麼多房子,兩個人合夥買一套都算不容易了。一起買房供樓,多半是要結婚的,一起看樓,一起裝修,為裝修吵架,對未來的家庭生活做過無邊憧憬,然而即使如此,還是有可能分手。一位朋友就是這樣,喜帖都印好了,散了。除了分手,還要分一起供的樓。在女方未找到新居之前,兩個人還在一個屋檐下的兩間房裡睡了一個月。終于有一天,把聯名購房轉到了男方名下,女方拎着一包錢搬了出去。她說:自己一手建立起來的家,突然就和自己一點關系都沒有了。将來他結婚,不另外買房,新的女主人搬進來,坐在自己精心挑選的沙發上看電視,此景此情哪堪設想。
不過這不算最慘的。最慘的就是,帶着一大堆東西搬進男的家裡。有朋友隻肯同居,不想結婚。他倒樂得逍遙,他的女友,隻好帶着鋼琴一起搬進了他的家。一個女人,肯這樣做,無非是想嫁給他。有一次和這個女孩聊天,說到另一位朋友分手,趁男的不在家裡,靜靜地去他家裡搬走自己的衣物。她歎了一口氣說,要是我們分手就慘了,我根本沒法靜靜地搬走,因為我要搬鋼琴。看來,一架鋼琴,是會拖累兩個人分手的。
不結婚,是沒必要帶着一大堆東西去和人同居的。如果有一大堆東西要随身,那就先結婚吧,結婚後離婚還可以分家産,說不定搬走的人是他而不是自己。如果隻是同居,還是輕裝的好,來去自如,輕輕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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