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時代的進步,觀念的更新,大學生戀愛已經從二三十年前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偷偷摸摸、羞羞答答,發展到現在的光明正大、理直氣壯,社會也越來越能正視這一現象了,新的婚姻法甚至規定,在校大學生可以結婚。婚都可以結,戀愛自然在保護的範圍内。
然而,現實生活中,總有人悖逆人性而動,視正常的戀愛舉動如寇仇,必欲嚴懲而後快。西安外事學院,就出現過這樣的情況。曾在晚上9時許,一男生扶着女朋友的腰送她回宿舍。紀律部的同學攔住了他們,稱該男生違反了校規,最後叫該男生交了10元錢罰款了事。比這更荒唐的,是青島濱海學院近來的一個處罰公告。
為了貫徹“從嚴治校”的精神,青島濱海學院的老師幾乎每天都叮囑學生,不要在校園内談戀愛,更不要有什麼“過激”的行為。什麼是“過激”行為呢?近日,一署名“霓裳羽嫣”的網友在青島新聞網挂出的青島濱海學院處罰學生的通報,是一個很好的诠釋。通報中寫道:“學校查處了11起男女生交往的不文明行為,這些學生分别因為在操場中間摟抱、在公寓樓前摟抱、在長廊中互相依偎、在行政樓前坐得很近、女生坐在男生腿上、女生将腿放在男生身上、牽手等身體接觸“問題”被處罰,學院作出了7人開除學籍、8人留校察看、6人記過處分的決定。”
大學的行政樓前,女生公然坐在男生腿上,或将腿放在男生身上,确實有礙觀瞻,其不文明程度,大概可以和随地吐痰一樣遭人嫌惡,被學校當局處罰,說不上冤枉。但是,把男女生互相依偎、坐得很近、牽手等行為納入處罰範圍,輕則記過,重則開除,如此簡單粗暴,難怪網上輿論,一片嘩然。
作為成年人的大學生,生理和心理都相當成熟,戀愛是正常的情感需求和行為方式,也受到法律保護,因此,戀愛中的雙方,“在長廊中互相依偎、在行政樓前坐得很近、牽手”等正常的身體接觸,何必被當作洪水猛獸,必欲嚴懲而後快呢?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表現形式,譬如靈魂,就必須依托肉體才能存在。一旦脫離了肉體這一外殼,靈魂隻能成為幽靈、成為鬼魂。戀愛也一樣,假如剝離了互相依偎、坐得很近、牽手等身體接觸,所謂的戀愛将成為子虛烏有,即使存在,也會蛻變為病态。
這種病态,三十年前就很流行。那個時候,戀人之間,感情被提純到清教徒的高度,戀愛對白是“一顆紅心兩隻手,世世代代跟黨走”,所有的身體接觸都是小資産階級情調,是邪惡的代名詞。或許在某些人看來,這種柏拉圖式的病态的戀愛,才夠得上“文明”吧。
大學生的戀愛行為是否文明,但看是否影響觀瞻即可,不必把正常的身體接觸視為大逆不道。
青島濱海學院制訂出如此不近情理的處罰條例,目的隻有一個,不準大學生戀愛!報道中說得很明白:老師幾乎每天都叮囑學生,不要在校園内談戀愛。在諄諄教誨、耳提面命之下,05級一名姓王的女生從來不敢和男生靠得太近,她說:“男女生交往,我們可不敢。”連交往都不敢,哪裡還敢于戀愛?還敢于“互相依偎、坐得很近、牽手”呢?
這是時代的倒退,是對人性的摧殘,是嚴重的反文明鬧劇,和學校當局标榜的“從嚴治校”拉不上半點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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