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海參制品——
幹海參、鹽漬海參、即食海參的
生産消費大省
形成了養殖、加工、銷售
較為完整的産業鍊
并湧現出了一批享譽市場的品牌
近日,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印發
《關于規範海參制品生産經營的通告》
從生産、經營、監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關于海參制品生産的要求
01取得食品生産許可
02嚴把原料海參入廠關
建立海參進貨查驗記錄,嚴格進貨查驗,索取農獸殘、重金屬合格證明文件,如實記錄海參産地等信息,并保留相關憑證,确保海參來源可追溯。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按照相關标準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檢驗。
03嚴把生産過程控制關
嚴格按照執行标準和許可申報的工藝流程組織生産,建立生産投料記錄和成品銷售台賬。
04嚴把産品出廠檢驗關
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标準進行成品出廠檢驗,檢驗合格方可出廠銷售。對不能自檢的項目,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
05嚴把标簽标識關
出廠銷售的海參制品應當有包裝, 并具有标簽标識。釆用預包裝的,标簽内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标準的要求;釆用其他形式包裝的,應當标明産品名稱、生産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生産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内容。如果标注原料海參産地,信息應當真實。無包裝、無标簽标識的産品不得出廠銷售。
關于海參制品經營的要求
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嚴把進貨關
建立進貨查驗記錄,規範進貨渠道,嚴禁釆購來源不明、無标簽标識的産品;從事批發業務的還應記錄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嚴把标簽标識關
銷售散裝海參制品,應當在容器、外包裝上标明食品的名稱、生産日期或者生産批号、保質期以及生産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内容。嚴禁經營無标簽标識的海參制品。
加強海參制品監管
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繼續加大對海參制品的監督檢查和抽檢監測,嚴肅查處虛假标注海參産地、摻雜摻假、生産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海參制品等違法行為。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發現違法線索可通過12315熱線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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