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者:蝦米,女,27歲,外企人事經理
沒錢--我不敢添置任何衣服
我的初戀來得很晚。稚是我的初中同學,一個“精神”上的孤兒——稚的父母很早就離婚又各自結婚,他從小随奶奶長大,性格有些孤僻,以至于初中三年我倆幾乎沒說過一句話。要不是大學畢業前在人才招聘會上意外相逢,他對我的人生軌迹根本不會産生任何影響。
可偏偏就是那次相逢,令我和稚之間突然迸發出一種激情,短短兩星期後,我搬到了他那裡。
兩個未畢業的“孩子”匆匆生活在一起,甚至連對方的生日、愛好都來不及打聽--這令我倆更像是一對“先結婚後戀愛”的夫妻。很快我就發現,稚是個内向得近乎封閉的男孩,很少出門、沒有朋友,惟獨對我表現出一種特殊的依戀和格外的孩子氣。
稚壓根兒不願意為了工作奔忙,幾次面試失敗後,他索性安心待在家裡--反正那時我已謀到了工作,我倆至少不再為生活費犯愁。不過,稚對我的溫柔體貼足以彌補他在工作面前表現出來的軟弱,我不會做任何家務,可稚從不抱怨,買菜、做飯、洗衣服,他似乎心甘情願地承擔起了所有家務。我常開玩笑說我們是“女主外男主内”,我說這話時,稚并不生氣,仍然準時地為我準備夜宵,等我下班回家--而除此以外的幾乎所有時間,稚都在電腦屏幕前度過。
1998年夏天的我還在試用期内,月薪1500元,突然要負擔起兩個人的吃喝拉撒還真有些緊巴巴。出入于虹橋地帶的寫字樓裡,大學時代那些卡通外套、寬大毛衣顯然不再适合,可整整一年裡,我幾乎不敢添置任何昂貴的衣服,僅有的兩套職業裝,還是畢業前為了應付面試才買的。
整個公司裡,我的穿着打扮無疑是寒酸的。每天出門前,面對衣櫥内僅有的“儲備”費盡心思地搭配,然後站在鏡子前用廉價的唇彩塗抹時,總能從鏡子裡看見稚在被窩中酣睡的樣子--每逢這時,我的心隐隐作痛。
想錢--我收下了他的99朵玫瑰
1999年10月,大學同學為我介紹了一個“新男朋友”,他就是韬——不曉得出于何種心理,從同居那天開始我就一直将稚“雪藏”,從沒向任何朋友、同事說起。反正稚讨厭任何“集體活動”,甚至很少打電話到公司,所以在别人面前,我永遠是個獨來獨往的“單身漢”。
韬比我大7歲,沒有固定職業,卻是一家證券公司大戶室裡的001号。那次相親是同學刻意安排的,事先我什麼都不知道,等我想要拒絕時,韬已向我發起了“攻勢”。
韬的“攻勢”令人無法拒絕:99朵玫瑰、金茂君悅兩人晚餐……雖然逃不開“俗氣”二字,但每逢我簽收鮮花時瞥見女孩酸溜溜的眼神,那種滿足足以安撫我一年來積聚的自卑。我猛然發現了自己的“價值”,也突然厭惡起以前的拮據生活來。來不及考慮自己是否對韬有真感情,我匆匆與他“戀愛”了。也許是出于求得平衡的陰暗心理,從答應和韬約會那天起,我着實花了他不少錢。我設想的結局并不複雜--反正父母一直反對我與稚的戀情,那就給韬一個機會哦。
我變得虛榮--挑最貴的時段請朋友到錢櫃唱歌,臨結束時打電話請韬過來一起“唱”,結果當然是他埋單然後開車送我回家;每天都穿不同的套裝上班,連發夾、絲巾扣都價值不菲。
但同時,我又離不開稚的體貼和依戀。我拖延着沒有向稚攤牌,而每次晚歸的理由都很拙劣,永遠是加班或者出差--也許稚早就覺察到了什麼,這一切,單從我整天拎回家的禮物就能了解,隻是他從來沒有挑明,依舊每天幫我洗衣服、準備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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