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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情夫和他老婆搶走了我的孩子

情感 更新时间:2024-10-07 19:23:22

  傾訴人:阿雯(化名),女,26歲,個體經營

  阿雯是個嬌小瘦弱的女子,臉上有幾分倦容,又有幾分憔悴。落座後她問:“可以抽煙嗎?”我點點頭,在袅袅的煙霧中,她漸漸理清了思緒,她說看到阿雯這個名字,路陽就應該知道她是誰,因為這是一首流行歌曲中的名字,他曾這麼叫過她。

  愛上了大自己19歲的已婚男人

  7年前,高中畢業後,我從縣城隻身來到這座城市,在一家酒店做管理工作。

  飯店裡人來人往,“相逢開口笑,過後不思量”,涉世未深的我,在迎來送往中保持着幾分潔身自好的戒備心理,從不與人深交,直到遇到他,一個比我大了19歲的男人。他那幽默的談吐,穩重的性格,漸漸俘虜了我的芳心,讓飄泊中的我找到了心靈的歸宿。

  那年,他已年近不惑,微胖的身材明顯露出幾分人到中年的迹象。聽說他原來是一家企業的廠長,因為單位效益不好,辭了職自己單幹。如今事業剛起步,需要開拓業務關系,所以來酒店頻繁。剛認識時,我見他穩重、熱情又有能力,就把他當作朋友對待。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我孑然一身,心裡常常會有揮之不去的寂寞。

  認識一年多後,我們已是無話不談。我也知道了路陽是個離了婚的男人。因為結婚早,他和妻子沒有共同語言,也沒有感情,現在兩個孩子都大了,為了不影響孩子學習,他和妻子是離婚不離家。

  他的狀況讓我怦然心動。隻要他是離婚的,我就還有機會!他雖然年齡大,但有能力,又懂得憐香惜玉;如果我找個年齡相仿的,在一起互不相讓,也不一定會幸福。就這樣,我漸漸接受了他。路陽對我是關懷備至,一天都要給我打好幾個電話,我還沒起床就會收到他的短信:“今天冷,多穿衣服!”“天下雨了,帶好雨具!”那種細緻入微的關懷,如雨露一般滋潤着我幹涸的心田……

  在家裡姊妹五個中,我最小,父母疼愛我,哥哥姐姐讓着我;而現在遇到路陽,他更是處處遷就我。比如我要他跟我一起出去,開始他會說:“明天吧,今天沒空!”可是經不起我的死纏硬磨,最後他還是乖乖地跟我出去了。路陽是個很正統的人,他不喜歡我穿新潮的衣服,特别是那些低領、低褲腰暴露多的,都反對我穿。

  認識一年半後,我們就在北區租了房子,築起了我們的愛巢,開始了同床共枕的夫妻生活,我心甘情願地把自己少女的貞潔交給這個離婚的男人。

  愛情有了結晶

  雖然過起了夫妻生活,畢竟還沒有合法手續,我始終心存憂慮。我不止一次對路陽說:“我怎麼等你都可以,但如果不能結婚,咱們還是不要在一起了!”他總是勸我:“你再等等吧,我會給你圓滿答複的!”他說兒子即将高考,他怕影響孩子的學習,又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證:“兒子高考完我就搬出來,絕不會辜負你的!”他的話無疑是給我吃了定心丸,我打消了疑慮,義無反顧地投入了自己的全部感情。

  2004年年底,我意外懷孕了。無奈之下,我把路陽帶到家裡,告訴了父母我們之間的事情。父母知道後堅決反對,母親苦苦相勸:“你那麼年輕,為什麼非要找個離婚的呢?後娘不好當,你知道嗎?”可我一句也聽不進,反而和父母頂起來。我一發火,父母便不再言語了。哥哥姐姐也不贊成,哥哥說:“孩子你就别要了,沒領結婚證,當個未婚媽媽,你以後怎麼辦?”可我那時已是鐵了心,誰說都沒有用。

  本來是要領結婚證的,可路陽貸款買了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我的戶口遷進新居,“婚否”一欄弄錯了,把未婚寫成了“已婚”,路陽也去找人改過來,但這樣就無法再登記結婚了。第二年的8月,我們的兒子出生了,到了12月,我們回家舉辦了結婚儀式,辦了十幾桌酒席,算是結了婚。

  兒子的出生,給生活增添了歡樂。兒子長得很漂亮,随了我們倆的優點,兩隻黑亮的大眼睛透着機靈勁。每天路陽一回來,把包一放,就去逗孩子,孩子一見他,就不哭也不鬧了。

  路陽廠裡很忙,他有時也住在廠裡,但隻要三天不回家,他就會給我打電話,說想孩子了,晚上回來。有活潑可愛的兒子,有知冷知熱的丈夫,還有寬敞的新居,日子過得安逸而又舒适,沉醉在溫柔鄉中,我漸漸忘卻了自己守着的是一份沒有保障的婚姻……

  一紙協議了卻我們七年的感情

  去年10月裡的一天,我正在家帶孩子,路陽打了電話讓我下樓。我出來的時候,他正在車裡坐着,臉色陰沉沉的。我上了車,他看我一眼,吞吞吐吐似有隐衷,我心裡突然有種不祥之兆。半晌他開了口:“不好了,老婆知道了我們的事!”我一頭霧水:“你們不是離婚了嗎?”他答道:“為了孩子出國上大學,我們又複婚了!”原來,7月底他和前妻又去領了結婚證!

  這突如其來的變故讓我懵了,頭腦裡一片空白:“那我們怎麼辦?孩子怎麼辦?”路陽一把攬過我:“我不想讓你沒名沒分地跟着我,不然先穩一段時間,别張揚,咱們先這麼過!”這哪裡是我想要的結果!既然你們已經複婚,那我算什麼呢?我欲哭無淚,一把推開了他:“既然你作出選擇,就等于放棄了我和孩子,我們還有什麼好說的呢?”說完這些,我頭都沒回地上了樓。

  第二天,我把孩子送到母親家,想去找他讨個說法,可路陽仿佛人間蒸發了一般,從此再也沒有回家。打電話,他已換了手機,去單位,他不見我。兩三個月我們失去了聯系。

  今年元月25日,路陽的兩個朋友突然來找我,說請我出去吃飯。我知道是路陽的意思,我也想有個結果,就跟他們出了門。他們問我:“願意跟路陽簽個協議嗎?以後房子歸你,孩子也跟你,你們從此一拍兩散!”我沉吟了一下沒做聲。

  兩天後,路陽的朋友把協議打好拿來,我要看看,他們不給,說:“忙什麼,吃完飯再說!”直到喝得頭昏腦漲時,他倆才把協議拿出來。上面寫着:“阿雯與路陽2003年認識,2005年8月有了孩子,現有住房一套價值40—45萬元,男方付了首付和裝修費,後期貸款由女方承擔,房子歸女方所有,作為孩子的撫養費、教育費,兩人從此沒有任何關系。”雖然房子的價格和實際有出入,但我想隻要孩子歸我、房子歸我就行了,于是又在下面添上一句:“路陽從此不準來看孩子”,就稀裡糊塗地在上面簽了名。

  一紙協議就這樣了卻了我們七年的情感,想到自己的付出,我心中有種撕心裂肺般的疼痛。隻有想到孩子,我的心裡才得到稍許的安慰。孩子還小,我不想讓他知道這一切,不然會有心理陰影。長大後,我就告訴他:“你爸去世了!”

  孩子被接走一去不回

  我一下子成了未婚媽媽,每天帶着孩子,在渾渾噩噩中打發時光。後來我與路陽的妹妹聯系上了,她到我家來安慰過我幾次。

  有一天路陽的妹妹突然又來我家,她說:“哥哥幾個月沒見孩子了,他想孩子,我把孩子接走過幾天,你什麼時候想孩子就去接過來!”我的心軟了,便答應了她的要求,說好過幾天我去接孩子回來。

  孩子接走後的第三天,我給孩子買了件外套,于是給路陽的妹妹打電話,她說:“咱們在大福源超市門口見吧!”那天,淅淅瀝瀝的小雨下着,在超市門口,孩子親熱得一頭撲到我的懷裡,我抱着孩子親個不夠……我們帶着孩子在超市裡逛了一個多小時。路陽的妹妹将孩子帶走時,望着他們遠去的身影,我的心裡泛起了陣陣酸楚……

  孩子不在身邊的日子,我度日如年。好容易熬到日子,打電話過去,路陽妹妹說:“過兩天再接吧!”又過了幾天,她又說:“哥不想你接走!”如此出爾反爾,我氣憤不已。我四處尋找,終于在市區南部找到了路陽家的小别墅,我從下午一點多一直等到晚上10點,家裡始終關着門。見不到孩子我心急如焚,打電話報警,可派出所的人說:“你沒看到孩子在屋裡,我們不能擅自進去!”一氣之下,我拿了根棍子,把他家樓上廚房的窗子撬開,稀裡嘩啦地砸爛了兩個盤子。

  路陽和妻子來了後,關上門任我敲打,就是不開。這時來了十幾個小夥子,其中一個揪住我的頭發就打,他叫着:“你來幹什麼,找死送上門來了!”後來有一個人将我拖到汽車裡,我的衣服上都是血,手機也沒了,無法報警,隻好由着他們拳打腳踢。路陽夫妻倆都在汽車裡,“你還找我要孩子,孩子不是跟你的嗎?你把孩子弄丢了,我還要找你要呢!”他惡狠狠地叫着,一改往日的溫文爾雅,變得面目猙獰。

  孩子就這麼失蹤了,我心痛欲碎,順着電話找到他妹妹家,可她總是不在家;找到路陽姐姐家,他姐姐也同情我,但打電話路陽不接;找路陽單位,他卻倒打一耙,找我要孩子……我叫了幾個朋友幫忙,日夜守在他妹妹家門口,可還是沒見她回過家,顯然她不住那兒了。

  想兒子想得我飯吃不下,覺睡不着,為找孩子,我日夜奔走。本來100多斤的體重,現在已不到90斤。街道發下來給孩子打預防針、疫苗的單子已經好幾張了,可兒子在哪裡呢?

  我找到婦聯,婦聯說他們沒有強制權;找律師去咨詢,律師說可以告他重婚罪。朋友也勸我,帶着孩子不好再找。可我怎能舍棄孩子?大家都勸我用法律手段解決,律師說,如果是重婚罪,要判1—3年,但路陽已經40多歲了,我又不忍心看他受罪。我隻想要回兒子,我可以不要房子,可以一無所有,但不能沒有兒子……

  說到兒子,阿雯的眼淚又湧了出來,作為母親,我能理解她失去孩子的痛苦;可作為女人,我又怒其不争,當初為何不聽家人勸呢?不管怎樣,孩子是無辜的,沒有母愛,孩子不能健康成長,希望孩子能早日回到阿雯身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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