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家庭條件還不錯,不知不覺也就養成了花錢随便的習慣。工作了,花起錢來更是大手大腳、理直氣壯的。結婚前,媽媽就不無擔憂地唠叨:“哎!這麼大手大腳的,以後可怎麼過日子呦!”我不以為然:“别擔心,不是有錢又豪爽的主兒我還不嫁呢。”
但是現實往往是殘酷的,被愛情沖昏頭腦的我不但沒找一有錢的,等結婚以後才悲哀地發現,他還是一不折不扣的的“葛朗台”。平時在家裡剩飯不舍得倒,爛衣服舍不得扔,車子壞了也是自己動手修補,為了省電天天像隻耗子一樣四處觀察,看有無電器或插座沒關的。這都還能将就,最不能容忍的是出去購物,哪怕買一根針,他也得貨比三家,最後挑一家最便宜的還要讨價還價。哪怕逛到再晚,任憑饑腸辘辘,他還要堅持回家吃飯。不僅如此,他還老教育我,試圖“挽救”我這個“月光族”。我當然不服,反唇相譏,于是辯論、争吵、抨擊就不可避免地開始了。
在第N次大戰後,這個沒良心的居然宣布要AA制:“以後每人每月拿1000元出來做家用,剩下的自己支配,但是超支了責任自負。”我一想也好,反正我的收入比他多,再說還有娘家那塊強有力的後方陣地,有什麼好怕的,就爽快答應了。
剛開始,那日子真滋潤,下了班還可以随好友逛精品店,買點時尚的東西,回到家也不用聽他唠叨了。但很快我就驚訝而又傷心地發現,錢包空了。剛開始還能向媽媽、朋友借,慢慢就不好意思了。無奈,不得不計劃着花,省着花,都不敢出去了。可他看到我又氣又火的樣子,就買水果來說給我敗火,看見他一臉壞笑,氣得我拿橙子砸他。悲哀呀!誰叫我倒黴,碰上這麼個無情無意的家夥。
屋漏又逢下雨天,外債還沒有還清,表姐又因兒子生病來借錢。她對我不錯,再說又急需用錢,我急得眼淚都快下來了,隻好硬着頭皮找丈夫商量,沒想到這個吝啬鬼十分爽快地就答應了。我很感動:“謝謝,我盡快還你。”誰知他搖搖頭,把卡放在我手裡:“傻丫頭,快去取吧。還什麼還?這錢本來就是準備給你的,密碼是你的生日。”我一怔:“為什麼?”他說:“因為你是我老婆呀!我的就是你的!再說你現在會過日子了,我樂得交差。”
我還是不解:“那你以前?”
他狡黠一笑:“不那樣,你會體會到過日子的艱難嗎?不過,為這事,還弄得你難受。” 說着他還拿腔拿調地一抱拳:“娘子莫怪,小生這廂有禮了!”
我不禁“撲哧”一笑,但馬上鼻子一酸,一把抱住了他。
謝謝你老公!讓我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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