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六環附近的溫榆河流域,三輛貨車上,卸下了64箱泥鳅,每箱重20多斤。
資料圖 馬佳攝
在整齊碼放的箱子前,十幾名男男女女列隊朗誦放生經文。有人帶頭誦讀,有人拍照、攝像。随後,放生者争先恐後地将裝在64個塑料箱中的泥鳅嘩啦啦傾倒進水中。
這個放生組織每周都要進行類似的活動,放生地點多是湖泊河流沿岸的隐蔽區域,放生的小動物為市場上采購的各種魚、蛙、泥鳅、黃鳝、甲魚等水産品。
調查發現,一些放生組織中,每周放生的款項需要十幾萬元,上百人統一坐着大巴車出發至放生地。放生的動物也有相對固定的來源途徑,有專門為放生提供魚苗的魚販,也有專門捕捉野生動物者。在專業人士眼中,無序的放生行為不僅會破壞環境,而且放生行為已被異化、規模化,成為了一門“生意”。
放生現場:64箱泥鳅一股腦倒入河中
幾天前,東北六環附近的溫榆河流域,三輛小貨車停在路邊,幾名魚販将一箱箱泥鳅擡下車,一場放生活動即将開始。
64個黃色、藍色的箱子整齊地擺放在水域旁,十幾名放生者圍攏在周圍,相互間以“師兄”相稱。根據放生程序,放生者列隊朗誦放生經文。放生者中有人帶頭誦讀,有人拍照、攝像,儀式持續了近半個小時。
在岸邊,鋪設了一張塑料布,一直延伸至溫榆河中。有的放生者一人擡着一箱泥鳅,傾倒入水中,嘴中不時念念有詞。有的放生者兩個人擡着一箱泥鳅,嘩啦啦傾倒進水中。期間,音樂一直不間斷地播放着。
放生行為結束後,衆人又聚在一起,目的是在做完放生後希望将功德給到父母、子女等家人。程序結束後,放生者便乘車離開,魚販将箱子裝車拉走。
在随喜賬目中,記者發現有近兩百人為此次放生捐錢,從幾元錢至一兩百元不等。組織者稱,這些被放生的衆生已經種下了菩提種子,此次共放生泥鳅1390斤,平均每斤泥鳅有30餘條左右,共計放生4.2萬餘條生命,此次所用放生款13900元。
在對北京多個放生組織調查後發現,一些放生活動,雖然捐款者衆多,但真正到現場的不多。猶如此次放生打款者有一兩百人,到現場的則隻有十多人。很多人給組織者打錢“随喜”,讓其代為放生。組織者會公布通知,并列出銀行賬号、支付寶賬号等,或通過微信轉賬的形式進行。放生結束後,組織者将放生視頻與照片發到公衆号中,完成“回向功德”。對于放生動物的采購渠道、采購成本、采購數量等各種開支,也會在明細中有所說明。
形成規模:一次活動最多吸引200人參加
周末早上八點多,大鐘寺附近停放着三輛大巴車。每輛車荷載45人,車上座位幾乎已經坐滿。100多人的目的地是天津市境内的一處水域,目的則是要對鯉魚、鲫魚、泥鳅、田螺等進行放生。
這個放生組織,每周都會進行放生活動,放生地點則不盡相同,有時選擇北京較為偏僻的水域附近,有時則會組織進行跨省放生。該放生組織的組織者自豪地表示,該組織的放生活動已進行十多年,最多的一次放生活動整整坐滿了6輛大巴車,200多人一同參與。
此次放生行為有僧人參加,在去往放生地的路途中,組織者便開始向參加活動的放生者收取僧人的“供養費”,金額随心而定。
調查發現,放生活動除了随喜、供養費外,還包括每人50元的往返車費。
一名放生者表示,希望通過放生的行為,與衆生結善緣,積累功德。
記者通過對該組織近五次的放生活動進行調查統計後發現,除了放生魚類外,該組織還對蛇、鹿等生物進行放生。放生生物明細中購買費用最高的一次為370600元,其中大蛇費用為234000元,中蛇費用為132000元,運費為4600元,共有近2200條蛇被放生。
放生費用最低的一次活動為97000元,其餘每次費用均在10萬元至20萬元間。
通過對多個放生活動調查發現,參與者女性占到總數的70%左右,年齡則集中在40歲至60歲間,有些參與者偶爾參加活動,有的參與者則時常參加。“在最後‘回向功德’中,寫上了全家人的名字,希望放生所積的功德,能夠讓自己和家人得到福報。”一名放生者道出參加放生活動的目的,與她一樣,許多放生者都抱着類似的目的。
亂象源頭:認為放生動物毒性越大積德越多
記者了解到,放生者都建有QQ群及微信群,每個群中都有數百人。在QQ中鍵入“放生”,檢索後出現滿屏的放生群,這些放生群遍布全國各地。群中時常發布一些放生信息,放生的動物除了魚類、鳥類等,還包括毒蛇、龜類、蠍子等。
放生者一般将購買動物稱為“請生”。在一名放生者看來,越是體形較大、有毒性的動物,靈性越大,放生後積到的功德就會越多。
而在這樣的放生活動中,也已經出現了明确的分工。形成了有人專門提供野生動物,也有魚類批發商戶成為一些放生組織專門供應商。
在大洋路農副産品批發市場中,一名水産商戶表示,每個批發市場内,都有一些商家給放生者批量供貨。兩三千斤的魚類,需要提前告知備貨,一天就能搞定,數量買得多可以優惠,可以提供送貨到放生地點的服務,但是需要加運費。當記者詢問收據能否不按照優惠價而按照原價開具時,攤主微微一笑說:“那還用說嗎?”
一名攤主則向記者推薦一些可以偷偷放生的地點,原因是那些地點隐蔽,不易被發現,同時也沒有人去撈魚。
“對于一些野生動物無法通過市場購買,則需要通過專門從事野生動物販賣的人那裡去買,他們通過各種手段抓到這些動物後,再賣給放生組織,滿足他們放生的需求。”一名業内人士表示,一些放生組織的組織者與魚販已經十分熟識,處于一種心照不宣、和諧共處的狀态中。同時,也有一些養魚者與放生組織者有聯系,直接從魚塘購買。因為購買量大、頻次高,魚塘也十分願意與放生組織合作。放生者多信奉“善有善報”,有的組織者便用“功德”來拉攏人心,到處宣稱放生能帶來的福報,從而形成了一個組織、販賣、獲益的鍊條。
專家點評:放生需備案物種有要求
對于放生後,魚類能否适應環境而存活下去以及此種放生行為能否給水域環境帶來破壞的問題,許多放生者均表示并不了解。“魚放到水裡,不被人吃掉,它們就獲得了自由。”
《農業部辦公廳、國家宗教事務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範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動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禁止使用雜交種、選育種、外來種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進行放生(增殖放流),防止對生物多樣性和水域生态系統造成危害。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志願者王爍表示,單位和個人自行開展規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應當提前15日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增殖放流的種類、數量、規格、時間和地點等事項接受監督檢查。
“對于被放生的生物本身,它可能不一定适應放生水域、林地的環境,放生的生物可能來源于養殖的物種,難以在新環境中繼續存活下去,形成了放而不生的現象。”王爍表示,在一些水域中發生大量死魚出現的現象,很有可能就是放生的物種不适應環境而死亡造成的。盲目放生給一些售賣放生物種的商家帶來了收益,但是卻讓自然環境遭到了破壞。
在對多個組織的放生活動調查中發現,放生活動并未提前向相關部門備案,而是尋找水域周圍私自放生。
資深佛教人士行者智光表示,放生是自然态的,是以護生為目的,而非刻意為之。現在的放生行為則充滿了個人私欲與世俗,是為了得到功德與福報才去放生,而非宗教意義。放生行為在不斷地被異化、規模化,形成了一門“生意”,放生的物種越來越多,放生的儀式越來越複雜,參與其中的物品提供者等都成為放生行為獲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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