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标美聯合】或許很少有人知道,森馬牌衣服和森馬牌鞋子竟然出自毫無關聯的兩家企業生産!
以往這種情況,我們會認為是一家山寨碰瓷另一家正牌的行為,但是,這次不一樣!上述兩家沒有任何關聯的企業,同時擁有“森馬”标識和各自的“森馬”注冊商标,一家注冊了服飾商品商标,另一家擁有鞋子商品類别的商标。正因如此,兩家企業狹路相逢,對簿公堂!
乍一看,“森馬服飾”和“森馬鞋業”很像同一公司旗下的兩個子品牌。
可實際上,二者毫無關聯。偏偏服飾商标和鞋子商标的國際分類都是25類。
于是二者之間的侵權糾紛在近期不可避免地上演了。
說起森馬鞋業和森馬服飾的這一場糾紛,還得從森馬鞋業和森馬服飾兩家公司的創立和商标注冊開始說起。
【北京标美聯合】森馬鞋業全稱是廣州森馬鞋業有限公司,廣州森馬鞋業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休閑鞋為主的公司,始創于1993年;據悉,森馬鞋業于1995年4月1日向相關部門提出在鞋類商品上擁有的“森馬Senma及圖”組合商标申請,并于1997年的1月14日核準注冊,随後經國家商标局核準後将該商标轉讓給森馬鞋業;随後,森馬鞋業又申請并取得了“森馬”、“森?”“Senma”等商标的所有權。
森馬服飾全稱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系列成人休閑服飾和兒童服飾為主導的品牌服飾企業,旗下擁有“森馬”、“巴拉巴拉”兩大服飾品牌。森馬服飾在1997年3月10日申請在“衣物”商品類别上注冊“森?”商标,1998年4月28日核準注冊。
自此以後,森馬服飾曾就森馬的商标對森馬鞋業提出行政争議申請,但都被行政機關駁回。在本次起訴中,森馬服飾起訴森馬鞋業及其一家線下門店,要求确認森馬鞋業及其線上好線下店鋪在鞋業商品廣告宣傳中使用的“森馬”、“森?”“Senma”等商标對森馬服飾構成不正當競争,要求森馬鞋業賠償經濟損失、刊登公告、消除影響。
森馬鞋業則認為森馬鞋業在“森馬”、“Senma”、“森?”等商标的注冊時間上優先于森馬服飾,森馬鞋業有權在自己的鞋産品範圍内使用森馬商标,不構成侵權。
有趣的是,在森馬服飾起訴森馬鞋業不正當競争這一糾紛案件開庭時,森馬鞋業在開庭前一周将森馬服飾起訴至甯波中院,起訴森馬服飾侵害了森馬鞋業在鞋類商标上注冊的商标專用權。
也許下一次開庭,森馬鞋業從被告變成了原告,森馬鞋業和森馬服飾之間的商标糾紛在短時間内大概無法得到徹底的解決。另外,森馬鞋業方律師在庭審上透露,此前,森馬服飾想要收購森馬鞋業,但未能成功。
作為一家大型服飾企業,森馬服飾在商标布局上不夠細緻,緻使其不僅被迫為維權消耗大量的時間、精力,還制約了企業自身的發展。可以說,本案讓國内企業意識到及早做好商标全面布局的重要性。
這場商标糾紛限制了森馬服飾向鞋業領域的發展。究其原因,森馬服飾在創立之初未能具有足夠的前瞻性,未預期到公司日後發展壯大的規模,以至于選擇了一個注冊時間先于該公司成立時間的“森馬”商标,這屬于商标布局不足。
最後“森馬”這個商标到底屬于森馬鞋業還是森馬服飾,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森馬鞋業和森馬服飾的商标之争直指商标布局的缺失,或許隻有不斷完善商标注冊布局,才能避免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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