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摩電銷售商家營商環境,助力我市“平安 滿意”創建工作,清遠公安交警部門推出系列“帶牌銷售”便民利民服務,引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經營商戶辦理“帶牌銷售”業務,全面提高摩電車輛上牌比例,最大限度壓減無牌無證車輛空間,從源頭上杜絕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去年4月29日起
清遠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
在清城區試點啟動
全市首個摩托車帶牌銷售業務受理點
截至今年6月29日
全市帶牌銷售摩托車、電動車網點
分别達到405家和736家
合計突破千家
新車查驗服務送到商家“店門口”
為減少商家往返辦理業務時間,符合“帶牌銷售”條件的商家提出查驗申請後,車管部門上門查驗代售新車,并按照相關規定為查驗合格的車輛懸挂号牌,确保車輛不積壓、降低商家時間成本。2021年以來,共上門查驗摩托車、電動自行車2.7萬餘輛。
為商家辦證開通“綠色通道”
為讓摩電銷售商家感受到政策紅利,公安交警部門進一步優化服務,為已登記在冊的銷售商家提供“綠色通道”,商家在與當地車管部門提前預約後,帶齊材料即可在車管業務窗口批量辦理摩電上牌手續。
摩電車輛辦證、檢驗權限全面下放
考慮到“三連一陽”地區的摩電銷售商家辦理業務路途遙遠,公安交警部門深入推進“放管服”新政,将摩電車輛辦證、檢驗權限下放至各縣(市、區)交警大隊,同時擴大辦證網點範圍,讓商家就近辦證,減少來回奔波消耗時間。
交警部門呼籲廣大市民,購買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一定要選擇“帶牌銷售”的商家;購買“帶牌銷售”摩托車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居住證等證件,辦理車輛登記入戶等相關手續。
購買摩托車、電動自行車
不需要來回奔走、長時間等待上牌
省事、省時、省心
付款即提有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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