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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媽媽服藥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母嬰 更新时间:2025-01-26 10:28:34

  準媽媽服藥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準媽媽用藥時間最關鍵

  一般而言,服藥時間發生在孕3周以内,稱為安全期。這個時候胚胎細胞數量較少,一旦受到有害物的影響,細胞損傷難以修複。如果胎兒質量不高,機體會優勝劣汰,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産。如果是這個時候服了藥物,不必為生畸形兒擔憂,因為如果這個時候不小心服了藥物,又沒有任何流産征兆,一般表示藥物未對胚胎造成影響,可以繼續妊娠。

  孕5周-8周稱高敏期。此時胚胎對于藥物的影響最為敏感。不安全藥物最容易導緻胎兒畸形,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産。此時應根據藥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症狀加以判斷是否繼續妊娠。若出現與此有關的陰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應考慮終止妊娠。

  孕8周至孕5個月稱為中敏期。此時是胎兒各器官進一步發育成熟的時期,對于藥物的毒副作用較為敏感,但多數不引起自然流産,緻畸程度也難以預測。此時是否終止妊娠應根據藥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慮後再作決定。繼續妊娠者應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臍血、B超監測胎兒生長情況,了解鼻骨長度以及頸項皮膚厚度。若發現胎兒異常應予引産,若是染色體異常或先天性代謝異常,應視病情輕重及預後,及早終止妊娠或給予宮内治療。孕5個月以上稱低敏期。此時胎兒各髒器已經基本發育完全,對藥物的敏感性較低,用藥後不易出現明顯畸形,但可出現程度不一的發育異常或局限性損害,如鍊黴素、卡那黴素、奎甯、奎尼丁可引起耳聾。

  準媽媽“硬挺”殃及胎兒

  通常孕期用藥最多的是抗生素和解熱鎮痛藥。有受孕可能的婦女用藥時,需注意月經是否過期,并盡可能在醫師的指導下用藥。孕婦就診時,應主動告訴醫生自己末次月經時間,或已懷孕和妊娠時間,而且作為準媽媽,更應該對下列藥物有一定的了解。

  懷孕3個月内禁用藥:抗組胺藥、抗凝血藥、抗癫痫藥、抗癌藥、磺胺類藥等。如氨甲喋呤、氮芥、敏克靜、苯妥英鈉等。

  整個妊娠期禁用藥:抗感染藥如鍊黴素、四環素、氯黴素;影響内分泌的藥物如丙酸睾丸素、己烯雌酚、他巴唑以及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等。

  妊娠後期至接近分娩時的禁用藥物:麥角新堿類藥、峻瀉藥、奎甯、奎尼盯巴比妥類藥、利血平、阿司匹林、嗎啡及其他鎮靜催眠藥等。

  孕期禁用的中藥:螈青、天雄、烏頭、附子、野葛、水銀、巴豆、芫花、大戟、地膽、紅砒、白砒、水蛭、虻蟲、蜈蚣、雄黃、雌黃、牽牛子、幹漆、麝香等。

  但是,對于孕期用藥也不要走極端。近年來,社會上不乏這樣的報道:孕婦有病卻不敢用藥,或醫生開了處方還将信将疑,不去取藥,自己“硬挺”,以緻贻誤病情,殃及胎兒。

  孕期用藥誤區包括:一、孕期患各種疾病需用藥物治療時不肯用藥,以緻病情加重。二、孕期患疾病需用藥物治療,藥物選擇不合理。我們認為孕期用藥既要謹慎,但也不要有了疾病忌諱用藥。有些疾病如不及時治療,疾病本身也會對胚胎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危及孕婦生命。例如,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征可導緻胎兒早産、宮内死亡、新生兒窒息并可危及孕婦生命;糖尿病母親妊娠後,如不積極控制血糖,胎兒可能出現循環系統的發育缺陷、先天性心髒病等;妊娠合并念珠菌性陰道炎者可導緻早産、胎膜早破、絨毛膜炎及新生兒真菌感染等。

  準媽媽用藥牢記三原則

  一、妊娠的最初3個月是胎兒的各器官分化、發育、形成階段,3個月以後,除生殖器和中樞神經系統進一步發育外,胎兒的多數器官均已形成。因此,在妊娠前3個月盡可能避免用藥。

  二、當需要用藥時,孕婦應請教醫生,不要自行服藥。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确的有可能緻畸的藥物。在有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情況下,應盡量選取在臨床上使用時間較長的、相對安全的、對胎兒毒副作用小的藥物,盡量避免大劑量、長時間或多種藥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後要及時停藥。

  三、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的孕婦,妊娠後應根據病情适當減少藥物用量,或選用對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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